05.17 什麼情況下需要抗病毒治療?

慢性乙肝患者抗病毒治療非常關鍵,通過一線抗病毒藥物的長期、持久抑制乙肝病毒複製,可以為慢乙肝患者帶來以下獲益:乙肝病毒DNA(HBV DNA)快速、持久轉陰、肝功能正常、肝纖維化減輕;遠期來看,患者肝功能衰竭、肝硬化失代償、肝癌等併發症減少或延遲發生,甚至不發生,治療過程中部分合適的患者甚至可以獲得臨床治癒(乙肝表面抗原消失)。

既然抗病毒治療這麼多好處,那是否發現慢乙肝,就可以立即開始抗病毒治療?抗病毒治療需要選擇好“時機”,時機不對,是不需要抗病毒治療的。那麼什麼情況下才需要抗病毒治療?

抗病毒抗病毒治療時機需要綜合 HBV DNA水平、血清谷丙轉氨酶(ALT)和肝臟疾病嚴重程度確定。

什麼情況下需要抗病毒治療?

(1)HBV DNA水平

HBeAg 陽性患者,HBV DNA ≥20 000 IU/mL(相當於10^5?拷貝/ml );

HBeAg陰性患者,HBV DNA ≥2000 IU/mL(相當於10^4?拷貝/m l );

(2)ALT水平

一般要求ALT持續升高≥2×ULN;

如用干擾素治療,一般情況下ALT應≤10×ULN,血清總膽紅素應<2×ULN;

注:ULN 的意思是正常上限

對持續HBV DNA陽性、但是還達不到上述治療標準,但疾病進展風險較大的患者,也需要進行抗病毒治療:

什麼情況下需要抗病毒治療?

(1)存在明顯的肝臟炎症,如肝穿刺顯示炎症分級2級以上或有纖維化,特別是肝纖維化2級以上。

(2)ALT持續處於1倍至2倍正常上限之間,特別是年齡大於40歲者,建議行肝穿刺或無創性檢查(如Fibroscan)明確肝臟纖維化情況後給予抗病毒治療 ;

(3)ALT持續正常(每3個月檢查一次),年齡大於30歲,家裡有直系親屬有肝硬化或肝癌,建議行肝穿或無創性檢查明確肝臟纖維化情況後給予抗病毒治療。

(4)存在肝硬化的客觀依據,比如B超顯示肝硬化或肝穿刺活檢顯示肝硬化,無論ALT和HBeAg情況,均建議積極抗病毒治療(A1)。

在開始治療前還需要排除由藥物、酒精或其他因素所致的ALT異常,也應排除應用降酶藥物後ALT暫時性正常雖然我們瞭解了什麼情況進行抗病毒治療,但我們不能根據自己的理解自行採取治療措施,發病後一定要及時到正規的專科醫院或科室就診並進行規範化治療。由於不同的病人情況千差萬別,所以醫生要根據每個患者的具體情況制定治療方案。

注意:本材料用於健康知識宣教,不能代替醫生診治;如您有診治需求,建議至正規醫院就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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