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明清奇案之瘋子告京狀

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三月的一天,北京通政使司門前的大鼓咚咚作響,值班的差役聞聲跑了出來,於是,擊鼓之人立即被押進大堂。

這個告狀的人自稱李士誠,直隸冀州人。大堂之上他講了一樁觸目驚心的巨案。

案情是這樣的:這個李士誠以販賣銀魚為生,去年四月,販魚到盱眙縣住在徐乾初店中。一天,因僱工王貴私自把他的魚低價賣出,他心中氣悶不已,恰與同店客人塗某發生口角,一時惱怒,竟揮拳打倒了對方。塗某串通店主徐乾初,準備報復。他得知後趕緊逃離了那裡。

明清奇案之瘋子告京狀

他跑到街上,遇見曾任泗州州同的同鄉裴某的侄子,便將處境如實告訴了他。裴某出於同鄉之誼,將他護送回店,囑令店中各人不得欺負他。回店不久,聽說馬老坤、曹秉臣等多人到盱眙縣衙控告裴姓,一群縣官家人、營兵打到裴家,將其一家七口人全部殺死。李士誠趕到裴家外,聽見裡面搶抄家財什物的聲音。這時,有人發現他在外面窺視,就將他強行拉回徐家店內,把他反鎖在屋內,還商量著要殺他滅口。他聽後,心中十分害怕,急忙跳窗逃跑,索性闖進了山中的一座古廟,躲在破鼓裡才倖免於難。此後,他又在山溝中躲了九天,勉強吃些樹皮、野菜來充飢。後來他實在支撐不下去了,就掙扎著下了山,終於昏倒在路旁。

過路的人發現了他,把他抬回縣城,恰巧碰見前來尋找他的大哥,兩人把魚賣掉,回到老家。回家後,他憤恨悲傷,決定進京控告,求請朝廷派人提拿兇犯,為民申冤。

李士誠說得有名有姓,且繪聲繪色。通政使司見事關重大,不敢隱瞞,火速上報朝廷,乾隆一看奏書,十分惱火,立即點派都察院御史一員、刑部賢能司員一員為欽差大臣,馬上趕往江寧,會同兩江總督徹查,務必緝拿兇手歸案,並嚴加懲處。

明清奇案之瘋子告京狀

四月初四,欽差吳玉綸等離京南下,與兩江總督高晉在江寧會齊,調集犯證,升堂審訊。

首先審訊的是盱眙知縣黃景燮。黃知縣到案後,誠惶誠恐,極力剖白辯解,說道:"從無馬老坤等人控告裴姓的事情,我的家人,兵勇也從未殺人劫財。如果真有此事,我一個小小知縣,即使有三個腦袋也不敢隱瞞包庇啊!"

不對啊,到底是怎麼回事?欽差大臣和總督們面面相覷,搞不清是知縣要賴,還是另有原因。經過一番商議,立即派人查詢盱眙縣有無冀州籍的裴姓居住。經查,當地確實住著原任泗州州同裴瀾的兒子裴延楷。於是,欽差派人將其傳拘到江寧,裴延楷說:我有一個侄孫,名叫裴章,一向經商。去年五月倒是發生過這樣的事,他跟我說,他在盱眙街頭遇見冀州販魚的客人李士誠,口中亂喊有人殺他。因為是同鄉,裴章就將他又送回客店安頓。我那侄孫去年十月已病故,我父母也回了保定原籍。我們裴家也從未發生過被人抄殺的事情。如果有這樣的大事,豈能隱忍不報,而讓李士誠代勞?

被告不認殺人劫財,事主也否認受害,看來李士誠所控全屬子虛烏有了。京控不實需受重罰,律令昭然,李士誠到底因何鋌而走險?

明清奇案之瘋子告京狀

欽差、總督不得不多方查考,追根溯源。

於是,又提審馬老坤等,這些人在公堂上瞠目結舌,不知所問為何事。等到弄清事由,一律搖頭說不知此事。再查原告指名的黃秉臣,則沒有其人。詳審徐乾初,徐供:去年四月,有個冀州客商李士誠住在我店,五月初二忽然狂奔出店,到午後,由裴章送回。初四又不見蹤影,初八才在高在窪找到。我們看他神情恍惚,行動怪異,害怕出事受到牽連,一面派人給他家中送信,一面留意看守。五月下旬,李士誠在半夜乘其他客人酷睡,越窗而逃。我們慌了手腳,四處尋找,到六月初一,才在六十多里外的羅家港尋到。只見他躺在地上,胡言亂語。只好用床抬回。過了幾天,他老家來人將他領走。我和李士誠無仇無隙,所供全是實情,懇請明察!

聽徐乾初這麼一說,官員們恍然大悟,原來李士誠是個瘋子!此時,李士誠已由京城押解到江寧,總督請名醫朱源明為他診脈。經診斷:李士誠六脈滑大,有痰迷心經之症。再審問,李士誠滔滔不絕,供詞與在京無異。一經駁詰,他手舞足蹈,狂呼亂叫,擺出刑具也毫無懼色。

明清奇案之瘋子告京狀

為了慎重起見,欽差命人按照李士誠口供尋找他“逃難”的主要地點。結果,什麼古廟、破鼓、山溝等等,一無所見,純屬虛構。一個精神病人闖入京城,擊鼓鳴冤,震動了“龍廷”,且弄得滿城風雨,這可不是什麼小事情。那麼其背後是否有人教唆主使呢?欽差飛函請直隸總督楊廷璋就地速查。楊廷璋立即委派清河道李湖前往冀州。

李士誠的母親柏氏供說:李士誠長期在外經商,精神正常。去年六月,有人來報,說他在盱眙得了瘋病。我放心不下,請堂侄李士達、李世增前去接回。他們到了盱眙,賣完銀魚,僱車將李士誠接回。車到黃河渡口,李士誠叫喊有人殺他,又說裴家為他全家遭難了等等。七月初七回到家中,此後,他一切如常。間或發病,但也不過自言自語,從未惹出大事。今年三月,他不辭而別,闖入京城胡鬧,實在為瘋病發作,無人主使。再訊問其他人證,眾供全同,似無疑義。

這起乾隆皇帝特派欽差,由兩江總督、直隸總督參與查辦的特大殺人案,鬧了半天,竟是一個瘋病人在神志不清中造出的假案。李士誠京控不實,按律應予嚴懲,但由於他確屬瘋癲,也只能押回原籍,終身禁錮。一場虛驚大案就此平息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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