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4 七市中院建立協作機制,服務沱江碧水保衛戰

近日,四川瀘州、自貢、內江、眉山、資陽、成都、德陽等七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瀘州中院舉行沱江流域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機制座談會。省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葉明、環境資源審判庭庭長高峰、瀘州中院院長吳洪汛出席會議。沱江流域的七市中級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分管院領導、部門負責人參加了會議。

七市中院建立協作機制,服務沱江碧水保衛戰

  會上,瀘州中院對《沱江流域七市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框架協議》作起草說明,與會人員認真討論,最終形成共識,達成一致意見,簽訂了《沱江流域七市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框架協議》。

  協作機制出臺背景

  沱江是長江上游一級支流,是四川重要河流之一,也是全省水汙染最為突出的流域。根據省委、省政府《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的安排部署,沱江流域是全省水汙染防治的重點治理區域,也是全省汙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組成部分。

  2019年9月1日施行的《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是四川省第一部流域保護類省級法規,為全面改善和保護沱江流域水生態環境,依法打贏碧水保衛戰,切實築牢長江上游生態屏障提供了堅強的法治保障。

  在此背景下,瀘州中院主動作為,積極向省法院提議建立沱江流域生態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機制,並得到省法院的大力支持和流域沿岸城市兄弟中院的積極響應。《沱江流域七市中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框架協議》的簽訂,是沱江流域法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落實省委汙染防治攻堅戰部署、踐行《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的重要舉措,將打破沱江流域法院的區域壁壘、各自為陣的辦案格局,形成沱江流域審執一體化司法大保護的格局。

  協作機制亮點

  根據《框架協議》的約定,沱江流域七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協作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七市中級人民分管院領導輪值擔任,任期一年。建立司法執法聯動協調機制,將定期召開會議,研究沱江流域跨地區、跨部門重大審執協作事項,共同提升環資審判工作能力,實現沱江流域環境資源審判“五個一體化”。

七市中院建立協作機制,服務沱江碧水保衛戰

  立案一體化

  當事人無需到立案法院現場立案,通過協作法院實現跨區域、跨層次網上立案,減少當事人的訴累。

  送達取證一體化

  建立審判協作平臺,形成全流域之間委託送達、委託調查取證,提升審判效率。

  保全執行一體化

  實現相互委託查封、扣押、凍結等保全、執行措施,讓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得到更快捷實現。

七市中院建立協作機制,服務沱江碧水保衛戰

  專家智庫一體化

  共同建立專家智庫,聘請環境資源領域專家擔任調解員、人民陪審員,為區域協同保護提供智力支持。

  信息宣傳一體化

  建立“沱江流域環境資源審判信息期刊”,用於流域法院工作交流、發佈工作動態等。共同召開新聞發佈會,聯合發佈典型案例、開展集中宣傳等,提升環境資源審判的影響力。

  未來可期

七市中院建立協作機制,服務沱江碧水保衛戰

  通過沱江流域七市法院在環境資源案件受理、案件管轄、審執協同、審判團隊建設、執法聯動、司法宣傳等方面的全方位、多層次深度協作,將進一步統一環境資源案件的裁判尺度和裁判標準,形成區域一體化環境執法和環境司法體系,提升沱江流域水環境保護的司法保障能力,實現對沱江及沿岸生態環境的一體化保護,共同推動沱江經濟帶大保護格局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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