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9 工傷法律程序“拖死人”實例: 一起簡單的工傷待遇維權案件,自2015年開始申報工傷走法律程序處理,因單位方利用法律程序空子惡意拖延,經過6次訴訟程序,歷時近三年,才得到最終判決。 最後一次開庭前,受害人的愛人不幸去世,終究沒熬到案件結束。受害人在庭審最後陳述中忍痛

工傷法律程序“拖死人”實例: 一起簡單的工傷待遇維權案件,自2015年開始申報工傷走法律程序處理,因單位方利用法律程序空子惡意拖延,經過6次訴訟程序,歷時近三年,才得到最終判決。 最後一次開庭前,受害人的愛人不幸去世,終究沒熬到案件結束。受害人在庭審最後陳述中忍痛說出“拒絕調解” 四個字!最終,拿到法院公正判決,受害人合法權益得以維護! 身體受傷、愛人離世已成事實,但這份“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也算是給受害人一個心裡安慰吧! 正義會遲到,但終究會到來!希望國家工傷處理法律程序儘快簡化,以避免“程序拖死人”的悲劇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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