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9 我省全面推行林長制 由各級黨政領導擔任林長

中國江西網訊 (記者楊碧玉)7月9日,記者獲悉,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全面推行林長制的意見》,要求到2018年底,在全省建立覆蓋省、市、縣、鄉、村五級,以林長負責製為基礎的林長制管理體系,實現“山有人管、樹有人護、責有人擔”。全面推行林長制,是我省保護森林生態環境的創新舉措,也是我省推進國家生態文明實驗區建設的重要內容。

據瞭解,2016年,撫州市率先在全國實施“山長制”,隨後,武寧縣在全國率先實施“林長制”,取得了成功經驗,產生了良好的影響,為全國落實保護髮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制、壓實黨政領導幹部責任開好頭、起好步。在總結撫州市“山長制”、武寧縣“林長制”基礎上,省委、省政府決定2018年在全省全面推行林長制。專家稱,林長制突出了三個特色:一是科學劃分各級黨政的事權,強化各級領導幹部保護髮展森林資源的責任。構建“統籌在省、組織在市、責任在縣、運行在鄉、管理在村”的森林資源管理新機制。明確了五級林長保護髮展森林資源的主體責任為縣級林長。在同級林長中,總林長、副總林長為第一責任人,林長為主要責任人;二是創新了森林資源源頭管理機制。《意見》要求構建村級林長、監管員、護林員“一長兩員”的森林資源源頭管理架構,行政村是森林資源保護管理最小的單元,也是五級林長責任劃分的最完整最小單位,責任落實到了山頭地塊,確保每塊林地、每棵樹木得到有效的監管和保護。三是突出重點,林長制就是緊扣保護髮展森林目標責任制,明確了工作任務,明晰了林長職責,細化考核辦法,並就林長制運行制度進行規範,使林長制“落得下、好操作、優則獎、責必究”。

記者獲悉,省委、省政府在《關於全面推行林長制的意見》出臺後,還將相繼出臺林長制有關配套的運行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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