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0 建築面積的計算規則與計算方法

建築面積是指建築物每層水平面積的總和。包括使用面積,輔助面積和結構面積。使用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平面中直接為生產和生活使用的淨面積。輔助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平面中為輔助生產或輔助生活所佔的淨面積,例如居住建築物中的樓梯、走道、廁所、廚房所佔的面積。使用面積和輔助面積的總和稱為“有效面積”。結構面積是指建築物各層平面中牆、柱等結構所佔的面積。 關於建築面積規定的《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為國家標準,編號為GB/T50353-2013,自2014年7月1日起實施。原《建築工程建築面積計算規範》GB/T50353-2005同時廢止.

建築面積的計算規則與計算方法

一,計算方法

1、單層建築物不論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層計算,其建築面積按建築物外牆勒腳以上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單層住宅如內部帶有部分樓層(如閣樓)也應計算建築面積。

2、多層或高層住宅建築的建築面積,是按各層建築面積的總和計算,其底層按建築物外牆勒腳以上外圍水平面積計算,二層或二層以上按外牆外圍水平面積計算。

3、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及相應出入口的建築面積,按其上口外牆(不包括採光井、防潮層及其保護牆)外圍的水平面積計算。

4、用深基礎做地下架空層加以利用,層高超2.2米的,按架空層外圍的水平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

5、穿過建築物的通道,建築物內的門廳、大廳不論高度如何,均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大廳內迴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6、電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和附牆囪等均按建築物自然層計算建設面積。

7、住宅建築內的技術層(放置各種設備和修理養護用),層高超過2.2米的,按技術層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8、雨棚結構的外邊線至外牆結構外邊線的寬度超過2.10m者,應按雨棚結構板的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面積(有柱雨棚和無柱雨棚計算應一致)。

9、突出房屋的有圍護結構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等,按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10、兩個建築物之間有頂蓋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無頂蓋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

11、突出牆面的門斗,眺望間,按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建築面積。

12、建築物的陽臺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陽臺不論是挑陽臺還是凹陽臺,也不論是封閉陽臺還是非封閉陽臺,均按陽臺水平面積的1/2計算陽臺的建築面積。

13、住宅建築內無樓梯,設室外樓梯(包括疏散梯)的,其室外樓梯按每層水平投影面積計算建築面積;樓內有樓梯,並設室外樓梯(包括疏散梯)的,其室外樓梯按每層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建築面積。

二,計算全部建築面積的範圍

1、房屋按其外牆勒腳以上結構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多層房屋的建築面積按各層建築面積之和計算。

2、假層、閣(暗)樓和斜面結構屋面其室內淨高在2.00m以上(含2.00m)的部分,按其投影面積計算。

3、房屋天面上層高在2.20m以上(含2.20m)的樓梯間、電梯機房、按其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4、底層、夾層、地下室中以及獨立建造的自行車房、汽車庫,層高在2.20m以上(2.20m)的,按其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5、玻璃幕牆等作為房屋外牆的,按其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不作為外牆僅為裝飾的,按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6、有伸縮縫的房屋,若其與室內相通的,伸縮縫計算建築面積。

7、有頂蓋的室外樓梯,按各層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8、挑樓、全封閉的陽臺和挑廊,按其結構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9、複式、躍層建築中的挑空層部分,不論層高多少,均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樓梯井不作為挑空層認定。

無效計算部分

在住宅的建築中,不計算建築面積的範圍有

1、突出牆面的構件配件、藝術裝飾和掛(壁)板,如:柱、垛、勒腳等。

2、檢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寬度在60釐米以內的鋼梯。

3、獨立不貼於外牆的煙囪、煙道、貯水池等構築物。

4、沒有圍護結構的屋頂水箱間。

5、層高在2.2米以內的技術層(設備層)。

6、單層住宅的分隔操作間、控制室、儀表間等單層房間。

7、層高小於2.2米的深基礎地下架空層,坡地建築物吊腳架空間。

有效計算條件

1、國內常用的建築面積單位為平方米,實際工作中房屋的建築面積計算,主要依據國家頒佈的《房產測量規範》的規定,一般計算房屋建築面積應具備的基本條件有五條:

1、應具有上蓋;

2、應有圍護結構;

3、結構牢固,屬於永久性的建築物;

4、層高在2.20米或2.20米以上;

5、可作為人們生產或生活的場所。

具體在計算房屋建築面積時依據計算方法的不同可分為三大類

I.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需計算房屋的全部建築面積:

1.永久性結構的單層房屋,按一層計算建築面積;多層房屋按各層建築面積的總和計算。

2,房屋內的夾層、插層、技術層及其梯間、電梯間等其高度在2.20M以上部位計算建築面積。

3、穿過房屋的通道,房屋內的門廳、大廳,均按一層計算面積。門廳、大廳內的迴廊部分,層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4、樓梯間、電梯(觀光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房屋自然層計算面積。

5、房屋在天面上,屬永久性建築,層高在2.20M以上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及斜面結構屋頂高度在2.20M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6、挑樓、全封閉的陽臺按其外圍水平投影面積計算(此條為老規定,新規定是:建築物的陽臺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陽臺不論是挑陽臺還是凹陽臺,也不論是封閉陽臺還是非封閉陽臺,均按陽臺水平面積的1/2計算陽臺的建築面積)。

7、屬永久性結構有上蓋的室外樓梯,按各層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II.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只能計算房屋的全部建築面積的一半:

1、與房屋相連有上蓋無柱的走廊、簷廊,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2、獨立柱、單排柱的門廊、車棚、貨棚等屬永久性建築的,按其上蓋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3、未封閉的陽臺、挑廊,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4、無頂蓋的室外樓梯按各層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5、有頂蓋不封閉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按外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III.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不能計入房屋的建築面積:

1、層高小於2.20m以下的夾層、插層、技術層和層高小於2.20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2、突出房屋牆面的構件、配件、裝飾柱、裝飾性的玻璃幕牆、垛、勒腳、臺階、無柱雨篷等。

3、房屋之間無上蓋的架空通廊。

4、房屋的天面、挑臺、天面上的花園、泳池。

5、建築物內的操作平臺、上料平臺及利用建築物的空間安置箱、罐的平臺。

6、騎樓、過街樓的底層用作道路街巷通行的部分。

7、利用引橋、高架路、高架橋、路面作為頂蓋建造的房屋。

8、活動房屋、臨時房屋、簡易房屋。

9、獨立煙囪、亭、塔、罐、池、地下人防幹、支線。

三、計算作用

1、確定建設規劃的重要指標。

2、確定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的基礎,是一項重要的宏觀經濟指標。

3、計算有關分項工程量的依據。

4、選擇概算指標和編制概算的主要依據。

5、建築面積與使用面積,輔助面積,結構面積之間存在著一定比例關係。

建築面積的計算規則與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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