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9 李志:慾望是特別好的東西,我怕它沒有了

四十歲的李志想把自己的一切換回二十歲。作為成功的音樂人,他擁有金錢、擁有名聲、擁有崇拜,但這些在他眼裡都比不上二十年前的少年心氣。那時他窮困潦倒,但感覺自己的未來充滿無限可能。“只有到了四十歲,才會覺得曾經那種看不到希望的日子,其實是多麼美妙。”


口述 / 李志

採訪、撰文 / 洪蔚琳

攝影 / 蘇里

視覺 / 張楠



1.等你知道想做什麼的時候,身體跟不上了


每一次看到年輕人,他們看我都是那種羨慕的眼神,我還不能說什麼。有個朋友比我小十二歲,我就跟他說,如果可以的話,我願意用現在所有的一切跟你換個年紀。

為什麼願意把所有一切換到二十歲,就是隻要你體力充沛,任何都不是問題。二十歲你就算再痛苦,怎樣都可以緩過來。去年我三個月減肥三十斤,不是怕死,而是身體健康才能做事情。年輕的時候有一堆體能,但是不知道做什麼,瞎做。可是等你知道想做什麼的時候,身體跟不上了。

2014年我開了公司,進入一個新的創業階段,這在邏輯上跟年紀沒關係。我出道太晚,二十六歲才做第一張專輯。如果像很多人二十歲開始做,可以提前六年,那麼二十八歲正是創業的蓬勃期。年輕就能扛得住,你有體能,可以去耗。但我本身就晚,現在感覺好幾個東西同時來了,中年危機來了,事業的高峰期也來了,種種放在一起。

過去十多年,我在做個體戶。實際上沒有一個個體戶是輕鬆的,不管他是唱歌的、做啤酒的,還是做開關的。工作沒有固定時間,一天二十四小時醒著就是工作狀態。按我的要求,沒有一個郵件可以過夜。因為當你做到八十的時候,團隊才能做到六十,那麼你必須做到一百二,他們才能做到九十。

所有工作裡,演出的好壞很重要,直接影響到我的收入,我的收入影響團隊的收入。我經常跟他們聊,我一年、兩年不演,沒問題,照樣有飯吃,只要稍微少裝一點大方就行了。但他們不行。

很多時候就是因為他們,你多一場演出就多拿一份錢,但這樣就會很累。一年六十場演出,一百場排練,光音樂上就花了二百八十天,剩下八十天還要處理那麼多雜事、開會出差。所以我在南京,一年內應酬要控制在一定範圍,一般寧可自己坐著發呆。實在需要出去談事情,就避開飯點,約在下午兩點到四點,談完就走,不想浪費更多時間,不想說話。以前我不理解,那些藝人要什麼五星酒店,要什麼頭等艙,要什麼司機,現在覺得這些真的很重要,人確實需要休息。

有時候懷念年輕,除了體能,懷念的也是混亂本身,那時有各種可能性。四十歲的可怕,就是你一眼看過去,沒什麼可能性,或者可能性越來越少。只有到了四十歲,才會覺得曾經那種看不到希望的日子,其實是多麼美妙啊。

那時候買張車票,打電話約幾個人,到哪裡去玩。我們從北京出發、從南京出發,最後聚集到一個地方,瘋玩幾天,也不知道玩的什麼東西,但每個人都極其熱情、亢奮。哪怕去吃碗麵條,好像都要把青春期所有的荷爾蒙發洩出來。當時我有個同學在蘇州大學,大家去找他玩,荷爾蒙亢奮到半夜實在沒事做。宿舍樓關門了,我們從二層跳下來,就為了去試一下,旁邊那條河蹚過去會不會沒頂。最後發現沒沒頂,又敲宿舍大爺的門,讓他再放我們進去。那感覺就像《陽光燦爛的日子》裡面那幫人,那種亢奮感。


李志:慾望是特別好的東西,我怕它沒有了



我還記得在羅莊上大學的時候,那邊是郊區,週末沒有任何娛樂。所以我們會在週五、週六的時候跑到熱河路。熱河有家電影院,放通宵電影,有時也轉播球賽,過了十二點開始放錄像。我們去熱河路是為了看錄像,去多了之後,就有感情了。因為通常南京人不會去熱河路,到現在也沒有人去熱河路。

電影院離我們學校比較近,過了大橋就是,一晚上才五塊錢。有時候去得早了,就在周圍轉。我寫《熱河》那首歌,是過了好多好多年,有次開車不知道怎麼回事就開到那邊,開到渡江紀念碑,我停下來了。電影院拆掉了,一下子二十年前的那些東西全出來了,就彷彿看到那時候嘻嘻哈哈、年少氣盛,熬一個夜,啥事沒有,回學校照樣打籃球。現在,人模狗樣地開了一個車,看起來也有點中年男人,挺頹的。

回去我就想寫一首歌,花了很長時間寫不出來。我想表達的是,一個二十歲的年輕人,看了一夜錄像,又飢餓,一點點寒冷,站在那個路口,回學校的公交車還有一段時間才會開出早班車,不知道幹什麼,很難受的狀態。然後如果可以,有一個四十歲男人跟這個二十歲小夥子說,不用擔心,一切都會好的。

這首歌一開始我想做成對話的,旁白是二十歲小夥子的自言自語,唱的部分是四十歲男人對他的一些諄諄教誨。本來應該這麼設計,但聽起來不是這個結果。寫不出來,所以就寫成四不像。

現在我在臺上唱歌,經常會想起寫歌時的情景。如果是我投入的演出,不會想什麼結構、歌詞、語調、氣息,腦子裡都是那首歌寫的時候,那些場景、那些人、那些故事,所以有時才會情緒失控。

四十的喪是什麼,一種總結方式是,如何剋制你的慾望。以前不用剋制,因為你知道實現不了。現在你完全可以活成你想要的,不管是能力還是經濟上。一年五到十場演出,不要照顧別人,世界各地去玩。你可以做到,但你不能這麼做,還要去剋制自己的慾望。但我又覺得慾望是特別好的東西,我怕它沒有了。

而且隨著時間的變化,確實慾望越來越少,你有興趣的東西越來越小。然後我就會想,我就這麼剋制,忍著忍著,等到有一天,它徹底沒有了,沒有慾望就只是活著。身邊很多人已經是這樣子了,我能看懂,他們不想上班,但是不能不上班。上班也沒什麼勁,也追求不了什麼東西,工作上得不到任何樂趣。錢也不能帶來樂趣,因為該買的都買了。

有時想想,我比起很多人還是要好得多,得到了那麼多人的尊重、欣賞,還有熱情,想想你會很驕傲。但又想想,我不要這些東西呀,要這些幹嗎呢,有球意思。

從前我堅持很多事情,現在大部分事情不會像以前那樣去生氣,或者跟它抗爭。你這麼做,我依然不贊同,但我也不會跟你吵,跟你鬧,跟你講道理,OK我理解。我的很多價值觀都是這樣,比如二十歲的時候,我們排練,你遲到了我會特別生氣,會發火給你臉色看。到了四十歲,你排練遲到,我也認為這不對,但我也沒必要生氣。沒事,我們開始吧,就行了。但是我不認為這個對。很多人到了這個年紀,他什麼原則都無所謂,都不care。其實我覺得挺幸運的是,我並沒有丟掉那些原則,我不認為那些是對的。

我真的覺得,我現在比以前搖滾多了。以前那個不叫搖滾,那就是荷爾蒙衝動。我現在理解搖滾,就是可為和不可為。你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能夠把自己搞清楚了,就挺搖滾的。


2. 我們這個行業,最後都是變成了商品


大概2008年的時候我剛紅,產生了很強的社交恐懼症,很分裂。過去一幫看不上你的人,全都跑來恭維你。突然覺得,亂七八糟的,就覺得誰都不行,誰都有目的,有點神經質。當時我在成都一家公司上班,還之前做專輯欠的錢,每天早上跟同事一起上班,下班回房間,週末最多去小地方看個演出,也不和人交往。房間裡沒有網絡,也沒智能手機,晚上就在屋子裡看書、彈吉他。在成都兩年,寫出了三張專輯的曲(2009、2010、2011年)。其實現在回想起來,那兩年真的好幸福,沒有人打擾我。

那時我的分裂在於什麼呢,一方面他們的變化讓我很難受;另一方面,我又硬不下臉面來不理他們。人家給我打電話,發短信,不好意思不接不回,索性換手機號,被找到了再換,一年換了四五次。

李志:慾望是特別好的東西,我怕它沒有了


那段時間總有記者採訪我,他們關心我到底怎麼把自己搞紅的。在他們看來,你做事都是有預謀有計劃的,是為了達到什麼目的。在他們看來,每個人都想紅,這沒什麼好討論的。所以他們的問題才是,為什麼你想的每一招都能紅。我跟他們說,我沒有想過要怎麼去紅,他們覺得我在裝逼,那他們就覺得吧。但我告訴你的都是實話,你不理解是你的事情。

當初做音樂,我理想中的狀態就是把音樂做得很好,能賣出錢就夠了。做公眾人物對我來說反而很累。那天有朋友到南京找我玩,陪了他一天,我們隨便去一個地方,走走走,後面跟了幾十個人,黑壓壓的。直到現在,我都不適應在街上被人認出來,但沒有以前那麼嚴重了。以前被認出來會特別生氣,覺得我的生活被打攪了。我就是想逛個街,去個菜場,公園裡面走兩步,所有人都盯著我,好像我沒穿衣服一樣。

二十歲的時候,我沒想過這些問題,三十歲火了才意識到,我不適合做公眾人物,但來不及調整這個狀態了。從前有很多幻想,比如有那種樂隊啊,正兒八經在企業上班,晚上西裝一脫,演出就戴一個面具,相互之間都不認識。或者本來可以,我這樣想呢,跟王家衛一樣啊,你起一個藝名,比如說你叫李家衛,然後所有的演出、公開場合都戴個墨鏡,除非特別私密的朋友才會把墨鏡拿開。這樣走在路上沒人認識你,多好呀。在公共場合戴個墨鏡、戴個帽子,很酷呀,大家也查不到你的資料。

但到了三十歲,會發現那種說“我要人們都看到我,但不知道我是誰”,這是不存在的。悲傷是覺得,我們這個行業,最後都是變成了商品。

因為這一點,十年前我想過放棄,不做音樂了,去開咖啡館。當時剛好有個朋友在開咖啡館,我向他徵求意見,他就勸了我一點,把我勸通了。他說你已經三十歲了,在這個危險的,人生奮鬥的關鍵時期,決定未來走向的人生結點上,幹嗎要放棄一個自己擅長的東西,去嘗試一個不擅長的。他認為我擅長音樂,不擅長去開咖啡館,做個商人。

我本身是社交能力很差的人,這些年為了工作,不得已調整了很多。四五年前,開始能和陌生人說話了。大概是覺得,沒必要那麼較勁。可能因為年紀大了?所以說,就是不斷受捶的過程,慢慢的越來越隨和。但我覺得這種隨和,我現在都懷疑是不是假的,自己跟自己說接受它吧,沒關係的,但實際上還是反感這些東西,假隨和。

比如有時候,遇到幾個人一起聊天喝酒,不算愉快,也不算不愉快。最後人家說,來,加個微信吧。換成以前,我常常會加,回去想想又刪了。過兩天別人問,你怎麼把我刪了。我又得,哦,對不起,不好意思,還解釋一下。就這種自己糾結的狀態。現在我基本上可以做到,我不想加就不加,但也只是比以前好多了。總的來說,我還是既想讓自己活得清靜一點,又不想無意地讓一些人受所謂的傷害。

其實要不要和陌生人說話,反映一個問題是,你需不需要跟那麼多人再扯上關係。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再去多認識人,給自己添麻煩。現在我不想再認識更多人了,因為我的朋友已經夠用了,夠多了,夠好了。這個夠用不是理性上的考慮,是我跟他們在一起已經很開心了,我不需要新的朋友讓我更開心。我認為人跟人之間的關係就是一點,開心。不管這個開心是精神的開心,還是共同喜歡吃一個餐館的開心。所以我沒有跟認識的人絕交過,因為既然是朋友,肯定有開心的點。

年輕時候,我懷疑最多的,就是人和人之間到底應該怎麼相處。曾經也希望過互相理解,慢慢就覺得那並不可能,在一起開開心心就行了,沒必要到那種深度和高度。為了不顯得真實太冷酷,故意套一些假的,何必呢。你慢慢就看到,人和人關係的本質就是這個樣子的。

但之後我對人際關係的理解還是有變化。以前我覺得,人跟人之間,就是遊戲,是相互取悅,相互得到。後來覺得相互取悅當然沒錯,但那不是目的,只是表現形式。如果你是為了讓自己開心,而去從他身上索取,這不對啊。但是你在跟他交往的過程裡,自然得到開心了,這本身也是索取,但和前一種有區別。

我一直以來,都是一個人的時候最開心。一方面現在很少有機會一個人,另一方面是,其他事能帶來的開心都在下降。看到一本特別好看的書,吃到一個特別好吃的菜,這種開心都在消退,所以它就凸顯了獨處的開心在上漲。跟人待在一起,照顧別人,剋制自己。每個人都這樣,內心都有些自我的東西,但你要剋制,因為你是個人。關鍵是,你會覺得剋制是對的。


3.如果一個人不考慮自己活著的價值,真的很沒有意思


三十歲前有好多年,我天天在一個幾平方米的小房間裡抽菸、看書、彈琴、聽音樂。從大學退學後,不知道能做什麼,音樂也沒做成什麼樣。那時經常很頹,就看一部電影《亡命天涯》給自己打雞血。故事講一個醫生,老婆被人殺了,是設計好的,嫁禍給他。他被判了刑,在運往監獄的過程中跑出來了。他一邊逃亡,一邊破案,最後查出了兇手。越獄的故事很老套,但年輕時候我覺得,他那麼艱苦的情況下都沒有放棄,完全靠智慧從絕境裡跳出來。

李志:慾望是特別好的東西,我怕它沒有了


當時的我也處在一個絕境裡,覺得自己是整個世界上最慘的一批人了,怎麼樣才能跳出來呢?並不是為了出人頭地,是不能讓自己活得那麼痛苦。物質的痛苦、精神的痛苦、極其自卑。長得又醜,又沒錢,又沒有知識,彈琴又沒別人好,所有的自卑累積到一起之後,你就覺得,我他媽活著有什麼意思啊。不是說要榮華富貴,不是說要出人頭地,讓萬眾敬仰,只是想告別那個狀態。我不想覺得自己一無是處,你在這個世界上,你就是個寄生蟲,沒有做任何貢獻,一直在消耗消耗,沒飯吃也在消耗氧氣。我覺得可能一般人不太明白。

我那時二十多歲,應該是最自負、最驕傲的時候,應該覺得沒有什麼是自己完不成的。但是在那個階段,我都覺得自己完成不了,那就肯定是沒法完成了。我想做出好的音樂,但一直以來,都是寫詞很痛苦。以前憋出來,自己覺得沒那麼差,後來很快就覺得自己好差啊。其實每次錄唱的時候,我是瞎唱的。就是一遍一遍的,隨便唱詞,然後拼一拼,哎,好像還順的,再重來一遍。絕大部分都是即興的。這也導致為什麼,我應該是所有藝人中,演出最會亂唱的。因為本身就是亂唱出來的,很多詞我自己也記不住,唱得多了才慢慢記住了。但儘管記不住,我也不希望有提詞器,除非是特別需要嚴謹的歌,像管絃樂的合作。

所以為什麼經常在說,我是一個沒有才能的人,沒有藝術才能、音樂才能。不管你們怎麼想,我沒有半點的謙虛或者裝。這也是我為什麼會去那麼努力地工作,我一直把音樂和做音樂分開,因為我知道我音樂才能不夠。假如有天我去做餐館,我也會用同樣的方式去做。即使我沒有天賦做好一道菜,但是我在做這個餐館的過程中,我所有的努力、所有想的東西,讓年輕人覺得有價值,這才是我的價值。

這個世界上,很多人自娛自樂,他們有他們的樂趣,他們不care這些東西。但在我的理解裡,如果一個人不考慮自己活著的價值,真的很沒有意思。


4.空話大話不是貶義詞,很多是有道理的


糾正別人的錯誤,是從我做獨立音樂人開始的。因為當你為自己打工的時候,別人是幫助你的角色,怎樣讓別人的幫助是幫助,而不是拖後腿,這是你要考慮的問題,所以你要糾正他。

後來我意識到自己有影響力了,很慚愧,我最開始想的不是改掉自己的毛病,做一個規範的人。我主要想的是,如何讓大家去做一個價值觀正確的人,所以才不停地說教。接著有段時間我覺得對社會現象不能保持沉默,我們應該去講它,不管講的對不對,要提它。再後來我會覺得,我首先要把自己做好,但是我做好和我傳輸價值觀不矛盾。只要這個道理是對的,不管任何人去講都是對的。想清楚這道理後,我就不會心虛。

我身邊所有人都提醒我,團隊天天提醒我,不要好為人師,講這些會招人煩。我不是不知道,但是如果你的世界觀、你的邏輯大部分是對的,那你說出來,它影響一個人、兩個人,都是好的事情。

我以前也覺得,少說空話大話,但後來我覺得,空話大話不是一個貶義詞,它就是個濃縮。我們從小在社會上接受太多空話大話,但太多人只說不做,或者說的那些人也不理解,為什麼要說這麼大的話,所以會引起反感。實際上很多話是有道理的,比如好好學習、天天向上是有道理的,建設好祖國是有道理的,走向文明是有道理的,而且是很崇高的理想。

我當然可以說,你們看演出要注意衛生啊,要把垃圾帶走啊,要注意秩序啊。但隨著年紀越大,就越來越覺得,你可以說一百件這樣的小事,每次翻來覆去地說,換著花樣地說。但你總要把它總結起來,就好像還是那句話,知識是重要的。

年輕時候覺得,我們一輩子聽到這種話,空的,大的,又看到很多不這樣做的人賺了很多錢,相反有知識的人卻過得很慘,所以會排斥。八十年代有道德講師,現在肯定也有。很多心靈雞湯講得非常對,這不是思想和詞語的問題,是人類的問題。最簡單的例子,“流浪”是多麼好的一個詞,現在已經氾濫了,你怪“流浪”這個詞嗎?不怪的,是人導致的。“多愁善感”多好的詞,“歲月靜好”挺好的呀。是人的問題,不是詞語的問題。

有種看法是,說話要保持謹慎,不要草率下判斷。對任何問題,你當然應該更多地瞭解,可你有這麼多時間和精力嗎?多數時候,我們對一個東西的認知都是泛泛的。想把它搞清楚,要花太多時間了。

另一方面我覺得,你的沉默就是定義。有句話我特別喜歡:喜歡就是最大的不客觀。泛泛地說喜歡,其實也沒有了解得特別深。但直說不喜歡,就容易得罪人,可能會顯出你的無知、狹隘,不懂裝懂,還誇誇其談講一通。但我覺得先去批評,不要保持沉默,批評錯了再去糾正。過分謹慎的話,就什麼都不能說了。

從前寫博客的時候,我一度不想寫,覺得自己好幼稚啊,好狹隘啊,等我想清楚了,或者理解更深了再去寫吧。然後發現,其實你每一年,甚至下個月都會比現在想得更清楚。那你就一直等著,就算到了八十歲,你覺得你能說清楚了嗎,那我們就永遠不說嗎?都這樣想就沒人說話了。當然另一方面,隨著影響力越來越大,講話是要謹慎一點。這就涉及到說與不說之間很微妙的關係。

在思考人生價值的時候,我經常說一句話,羅素講的,人一輩子做兩件事情,一個改變物質的形狀與位置,一個是讓別人也這麼去做。前者每個人都做,後者做的人並不多。我覺得讓別人也這麼做挺重要的,好為人師去教別人挺重要的。如果我只想過好自己的小日子,我可以做到,很簡單,但是又很沒意思。我可以只是把音樂做好,把生活弄好,但我對財富又沒有需求。對我來說,買多大別墅、私人飛機、游泳池,我沒那個慾望。

但是到今天,輸出價值觀對我來說仍然是矛盾的事情。因為我內心那種自卑,對自己的知識量、智慧,沒有信心。所謂公眾人物,你要說,要呼籲,不管是以魯迅那種方式呼籲,還是以胡適那種方式呼籲,你必須要呼籲。但是我沒有底氣像他們那樣。第二個方面,我說想拯救多數人,想跟苦難的人在一起,那麼我首先是不是要把周圍的人,我的同事、我的樂隊照顧好。按現在這個環境,我這麼呼籲了,如果我失業了,別說他們,連歐拉(livehouse)都開不下去,南京連個演出的地方都沒有,我是搏哪頭呢?


5.人就活一輩子, 不做點喜歡的事情多憋屈啊


1997年我考進東南大學自動控制系,當時學校裡什麼都沒有,最粗的樹都沒有我腿粗,看什麼都不順眼。學校在郊區,離市中心那麼遠,下課想進趟城都可能趕不回來。那個年紀、那個環境,就是盲目地反抗。一個農村小孩進了大觀園,什麼都是新鮮的,還有搖滾樂。然後發現,學校不就一個工廠嘛,我拼了命幹嗎到這個地方來啊。晚上在學校沒地方去,就旁邊幾個小飯館,連個書店都沒有,這怎麼過日子呢?

自動控制系其實用處挺大的,招生人數也少。我的同學現在都挺好的,中產階級,夫妻兩個一百萬收入,工資很穩定,什麼都有。這個專業就業很廣泛,可以做通訊、做軟件。但是你說興趣,我覺得多數人都不會有。不過他們也沒選擇,也沒那個心思去想其他東西。大家都覺得,好不容易考個大學,我就好好學,管它學什麼呢,能找個好工作就行了。

李志:慾望是特別好的東西,我怕它沒有了


我們那代大學生中的很多人,既沒有前一代那麼有理想和救國救民的情懷,又沒有後來的大學生活得那麼自我,就夾在中間。你說談理想也沒理想,大環境就那個樣子。但你說多麼自私吧,也覺得不好意思,因為從小受的教育還是要相互幫助。可你要務實吧,你做什麼呢?很空虛。

那時候我喜歡音樂,老是幻想,以後牛逼了要在學校的大操場上做個演出,這是當時能想到最牛逼的事了。大二下學期,我就沒再上課了。退學了雖然沒事做,但至少我不用在學校裡待著,可以出去轉了呀,沒有錢就去借呀。任何事情,如果你認為是對的就去做,年輕時候要有這個勇氣,人就活一輩子,不做點自己喜歡的事情多憋屈啊。

我一直特別喜歡梵高,他真的是在燃燒自己。看《梵高傳》的時候,我還在羅莊一個農村的小院子,那是一個小烏托邦,一堆不想好好上學的年輕人住在那邊。我的房間是大家的一個據點,像沙龍一樣。晚上沒網絡、沒電視,我房間有很多書,一次就把《梵高傳》推薦給一個朋友去看。那個人從來不看書,理工科學生,沒有任何文化藝術的喜好,拿回去看了。當時六月份,五點鐘,天矇矇亮,就聽見咚咚咚敲門。一開門是那哥們兒,穿了條內褲,淚流滿面抱著我,說書看完了,梵高太不容易了。這場景就有點像八十年代大學生會有的樣子。

為了追梵高,荷蘭的博物館,世界各國的大型博物館,只要有他作品的,我都會去看一眼。美術上我看不出好壞,但我喜歡這個人。後來我去他自殺的那個地方,在巴黎郊區的一個小鎮,從市區開車過去半小時。每次到巴黎,我都會去那個地方,去過四五次。他自殺的那個麥田還在,他死的那個房間還在,他的墓地還在。他治療精神病的時候,在法國南部的一個地方,我也會去看。到了那裡我就知道,為什麼他後期的畫那麼沉重。

後來我跟南京的一位油畫教授交流,他說從專業角度看,梵高是一個特別特別笨的、沒有天賦的人。他臨摹的大師作品,一幅肖像畫了個女的,頭髮的收尾就是一卷。畫家的本意是隨意一畫,畫畫的學生都知道,但梵高完全是在抄著,這邊轉一下,那邊轉一下,他不知道這是隨手的一筆,一定要臨摹成一模一樣的,很機械。這一看完全不是畫畫的料,但他反而因此創造了一個流派。他畫畫下蠻力,恨不得把畫布都戳破了。

再回想《梵高傳》裡,梵高說他是用生命在畫畫,他覺得生命不夠了,要把最後一絲力氣都用在畫板上。曾經我看到什麼用生命在畫畫,感覺挺裝的。二十歲的時候,我雖然那麼熱愛搖滾樂,我也不會覺得我是為搖滾樂活的,我要為這個付出生命。但梵高真的是這樣,雖然他沒有天賦,也不管他畫得好不好。一個人能喜歡一件事到極致,這比什麼都難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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