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9 技術交底——調整試驗、試運行

調整試驗、試運行

液壓電梯的控制方式各不相同,但調試的方法和要求原則上應符合《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範》GB7588,《電梯技術條件》GB/T10058、《電梯試驗方法》GB/T10059、《電梯安裝驗收規範》GB10060、《液壓系統通用技術條件》GB3766、《液壓元件通用技術條件》GB7935和電梯製造廠的產品要求。

一、設備要求

液壓電梯設備及附屬裝置應有出廠合格證明,並經全面檢查,確認符合要求後,方可進行調試工作。

二、主要機具

1絕緣電阻測試器(搖表)、數字萬用表、模擬(指針)萬用表、鉗型電流表、數字轉速錶、聲級計、半導體點溫計、示波器、加速度測試儀、電橋、百分表等。

2對講機、測力計、深度卡尺、卡尺、鋼板尺、鋼捲尺、塞尺、法碼、專用延伸線路板、測試線夾等。

3組合螺絲刀、活扳子、內六角扳手、套筒螺絲刀、套筒板子、鋼絲鉗、斜口鉗、扁嘴鉗、尖嘴鉗、電烙鐵、焊錫、試電筆、手電筒等。

4測試儀器儀表和量具的精度要求:速度、時間和長度為±1%;加速度為±2%;電壓、電流為±5%;噪聲為A計權、快檔、±1dB(A)。測試用的儀器儀表和量具應在法定計量部門校驗合格的有效期內。

三、作業條件

1電梯的機械、液壓設備、電氣設備安裝已具備運轉條件,並已進行過單體檢查、試驗。

2機房、井道、底坑、轎頂、層門等各部位清理完畢。

3各安全開關、廳門鎖閉功能正常,油壓緩衝器按要求加油,接地保護良好。

4電網輸人電源應正常,電壓波動為土7%範圍內。

5機房內的溫度應保持在5℃~40℃之間,在25℃時環境相對溼度不應大於85%。

6機房內應有足夠的照明,其地面照度不應低於2001x,,

四、操作工藝

(一)按產品說明書的要求進行,一般工藝流程如下:

準備工作→電氣線路檢查試驗→靜悉測試調整→液壓系統調整→慢車試運行→快車試運行→自動門調整→安全裝置檢查試驗→負載運行及性能測試→功能試驗→

(二)準備工作。

1隨機文件的有關圖紙、說明書應齊全。調試人員必須讀懂本電梯全部隨機文件,熟悉該電梯的性能特點和測試儀器儀表的使用方法,調試認真負責,細緻周到,並嚴格做好安全工作。

2對全部機械、液壓、電氣設備進行清潔除塵。檢查各部位的螺栓、平光墊、彈簧墊、雙螺母、卡圈等是否齊全、緊固,銷釘開尾合適。檢查液壓設備、油泵、油缸、壓力錶、閥門等有無損壞漏油現象,檢查元器件應完好無損,如有問題及時解決。

(三)電氣線路檢查試驗。

1電氣系統的安裝接線必須嚴格按照廠方提供的電氣原理圖和接線圖進行,要求正確無誤,連接牢固,編號齊全準確。

2測試各有關電氣設備、線路的絕緣電阻值均不應小於0.5MΩ,並做好測試記錄(當電梯採用PC機、微機控制時,測試要採取措施,避免元件損壞)。

3所有電氣設備的外露金屬部分均應可靠接地或接零。

4液壓油泵過電流、短路等保護的整定值應符合設計和產品要求。

5檢查控制櫃(屏)內各電器、元件應外觀良好,標誌齊全,安裝牢固,所有接線接點應接觸良好無鬆動,繼電器、接觸器動作靈活可靠。微機插件的電子元器件應不鬆動、無損傷,各焊點無虛焊、漏焊現象。插接件的插拔力適當,接觸可靠,插接後鎖定正常,標誌符合設計和產品要求。

6摘掉油泵的電氣線路,使之暫時不能動作。按要求裝好有關回路的保險管(絲),對熱保護等元件進行檢查調整。

7在機房控制櫃(屏)處,採用手動吸合繼電器、短接開關、按鈕開關控制導線等方法模擬選層按鈕、開關門的相應動作。觀察控制櫃(屏)上的信號顯示、繼電器及接觸器的吸合狀況,檢查電梯的選層、定向、換速、截車、平層、停止等各種動作程序是否正確。

(四)靜態測試調整。

1靜態測試調整應在電氣系統接線正常無誤的前提下進行。電氣線路不連接油泵。

2根據電氣原理圖,逐個測量電路的靜態值,尤其是關鍵環節的電壓值、輸出波形和輸出狀態。如:電源電壓,變壓器的初級及次級電壓,整流及穩壓電路輸出電壓,輸出狀態等。還應測試風機、開門電機,其目的是重複檢查電梯有關機電設備和電子元器件的質量,製造裝配工藝水平,確認其裝置部件性能參數是否正常,從而控制基本誤差範圍和避免可能發生的故障進一步擴大。

3上述工程基本不需要調整。只有當個別設備或元器件因運輸、貯存和安裝過程可能造成的鬆動、虛焊或損壞時,才需要調整或排除故障。

(五)液壓系統調整。

1液壓油箱內的溫度要保證在5℃~70℃之間,油箱頂蓋應密閉,觀察油位計,油箱裡的油要保證電梯的正常運行要求。

2檢查油缸、油管及各管路與缸體連接裝置密封完好。

3根據提供的調試資料調整各閥門,單向電磁閥動作可靠。

4調整流量感應器在系統允許範圍內。

5壓力錶工作正常,過載安全閥調定壓力不超過額定工作載荷時壓力的120%。

6直頂式液壓梯限速切斷閥的動作速度應小於轎廂額定下降速度的1.5倍。但不大於額定速度+0.3m/s。

7檢查手動下降閥,在人力不斷的作用下電梯才以不大於0.3m/s的速度下降。手動停止,電梯也停止下降。

(六)慢車試運行。

1本過程是在電梯能夠進入檢修狀態的前提下進行的。

2連接油泵及各電磁閥線路並照接線圖檢測無誤,在機房將檢修開關打到檢修運行位置,點動上、下方向按鈕,油泵及各單向電磁閥能相應導通使電梯運行。當鬆開按鈕後電梯停製運行。確認方向無誤、電梯能夠被有效控制。人員上轎頂檢驗轎頂急停有效、檢修優先、按鈕與運行方向相同後,進入檢修慢車運行。

3在檢修慢車運行時,應檢查轎門坎與各層門坎間隙;各層門鎖輪與轎廂地坎間隙;平層裝置的有關間隙;限位開關;強迫緩速開關等與碰鐵的位置關係;轎廂最外端與井道壁間隙;轎廂部件與導軌支架、線槽的間隙;隨行電纜、安全繩等與井道各部件的距離。對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調整,保證轎廂在井道全程運行時無任何卡阻碰撞現象,安全距離滿足規範要求。

(七)快車試運行。

1在檢修狀態試運行正常後,各層廳門關好,門鎖可靠,方可進行快車狀態運行。

2開慢車將轎廂停於中間層,轎內不載人,按照操作要求,在機房控制屏處手動模擬開車。先單層,後多層,上下往返數次(暫不到上、下端站)。如無問題,試車人員進人轎廂,進行實際操作。試車中對電梯的信號系統、控制系統、液壓系統進行測試、調整,使之全部正常,對電梯的起動、加速、換速、制動,平層及強迫緩速開關、限位開關,極限開關、安全開關等的位置進行精確的調整,應動作準確、安全可靠。外呼按鈕,指令按鈕均起作用,同時試車人員在機房,對泵站等設備進行進一步檢查測試。

3平層感應器的調整。初調時,轎頂裝的上、下平層感應器的距離可取井道內裝的隔磁板長度再加約l00mm。精調時以基站為標準,調準感應器的位置,其他站則調整井道內各隔磁板的位置。平層隔磁板與上下兩個平層感應器的距離越小平層準確度越高。

(八)轎門調整。

1不同的廠家選取不同的門結構,按廠家提供的資料進行調試。

2用手盤門,調整控制門速行程開關的位置。

3通電進行開門、關門,調整門機電阻使開關門的速度符合要求。開門時間符合下表規定。

技術交底——調整試驗、試運行

4安全觸板應功能可靠。當採用小型三相交流電動機作自動門機驅動時,常用施加與電機同軸的渦流制動器的調速方法。三相交流門電機在低速運行時發熱較高,門電機必須有過熱保護。

5採用變頻門機的通過不帶廳門自學習來達到開關門要求,再帶廳門檢驗符合表9.4.8要求。

(九)安全裝置檢查試驗。

1過負荷及短路保護:

(1)電源主開關應具有切斷電梯正常使用情況下最大電流的能力,其電流整定值、熔體規格應符合負荷要求,開關的零部件應完整無損傷。

(2)該開關不應切斷轎廂照明、通風、機房照明、電源插座、井道照明、報警裝置等供電電路。

(3)開關的接線應正確可靠,位置標高及編號標誌應符合要求。

2相序與斷相保護:三相電源的錯相可能引起電梯衝頂,撞底,電源斷相會使油泵缺相運行而燒燬。要求斷相和錯相保護必須可靠。

3油溫感應器在液壓油溫度超過70℃時使電梯停止運行。油溫恢復正常後電梯可重新投人運行。

4方向接觸器及開關門繼電器機械聯鎖保護應靈活可靠。

5極限保護開關應在轎廂接觸緩衝器之前起作用,在緩衝器被壓縮期間保持其接點斷開狀態。極限開關不應與限位開關同時動作。

6限位(越程)保護開關:當轎廂地坎超越上、下端站地坎平面50mm至極限開關動作之前,電梯應停止運行。

7強迫減速裝置:開關的安裝位置應按電梯的額定速度、減速時間及停製距離而定,具體安裝位置應按製造廠方的安裝說明及規範要求而確定。試驗時置電梯於端站的前一層站,使端站的正常平層減速失去作用,當電梯快車運行、碰鐵接觸開關碰輪時,電梯應減速運行到端站平層停靠。

8安全(急停)開關:

(1)電梯應在機房、轎頂、轎內及底坑設置使電梯立即停止的安全開關。

(2)安全開關應是雙穩態的,無意的動作不應使電梯恢復服務。拉線開關及無防止意外動作的按鍵式開關,均不得作安全開關使用。

(3)該開關在轎頂或底坑中,距檢修人員進人位置不應超過lm,開關上或近旁應標出“停止”字樣。

(4)如電梯為無司機運行時,轎內的安全開關應能防止乘客操縱。

9檢修開關及操作按鈕:

(1)轎頂的檢修控制裝置應易於接近的,並設有無意操作的防護。檢修開關應是雙穩態。

(2)檢修運行時應取消正常運行和自動門的操作、緊急電動運行。電梯運行仍應依靠安全裝置。

(3)轎廂運行應依靠持續欲壓按鈕,防止意外操作,檢修速度不應超過0.63m/s,不應超過轎廂正常的行程範圍。

(4)當轎頂和轎內及機房均設檢修裝置時,應保證轎頂控制優先的形式,在轎頂檢修接通後,轎內和機房的檢修開關應失效,檢查時注意不允許有開廳門走車的現象。

10緊急電動運行裝置(機房檢修):

(1)緊急電動運行開關及操作按鈕應設置在易於直接觀察到泵站的地點。

(2)該開關本身或通過另一個電氣安全裝置可以使限速器、安全鉗、緩衝器、終端限位開關的電氣安全裝置失效,轎廂速度不應超過0.63m/s.

(3)該操作裝置給電梯的調試工作、檢修工作及故障處理帶來便利。注意該裝置不應使廳門鎖的電氣安全保護失效。

11有懸吊機構裝置,限速器動作保護開關:

(1)當轎廂向下運行達到115%額定速度時,開關應可靠地切斷油泵與電磁閥電源,使泵站停止工作。

(2)該開關應是非自動復位的,在限速器未復位前,電梯不能起動。凡設有限速器的電梯,均應設置這個保護開關。

12安全鉗動作保護開關:該開關一般裝在轎廂架上樑處,在安全鉗動作前或同時,與其聯動裝置動作,迫使泵站停止運轉。該開關必須採用人工復位的形式。

13安全窗保護開關:安全窗亦稱應急活板門。安全窗不應向轎內開啟,開啟位置不得超過轎廂的邊緣,當開啟大於50mm時,該開關應使檢修或快車運行的電梯立即停止。

14安全門保護開關:

(1)安全門不得朝井道內開啟;可不用鑰匙從井道內開啟,用鑰匙從並道外開啟。

(2)當安全門鬆動打開或鎖緊失效時,安全開關應使電梯立即停止運行。

(3)安全門不得設置在對重運行或有固定障礙物的路徑上,以保證救援工作安全暢通。

15安全繩漲緊保護開關:當其配重輪下落大於50mm或安全繩斷開時,保護開關使電梯立即停止運行。

16液壓緩衝器壓縮保護開關:耗能型緩衝器在壓縮動作後,須及時回覆正常位置。當復位彈簧斷裂或柱塞卡住時,在轎廂或懸吊裝置再次衝頂或撞底時,緩衝器失去作用是非常危險的。因此必須設有驗證這一正常伸長位置的電氣安全開關接通後,電梯才能運行。

17安全觸板、光電保護,關門力限制保護:在轎門關閉期間,如有人被門撞擊時,應有一個靈敏的保護裝置自動地使門重新開啟。阻止關門所需的力不得超過150N。

18層門鎖閉裝置:切斷電路的接點與機械鎖緊之間必須直接連接,應易於檢查,宜採用透明蓋板,檢查鎖緊齧合長度至少7mm時,電梯才能起動。每一層門必須認真檢查。

19轎內報警裝置:

(1)為使乘客在需要時能有效向外求援,轎內應裝設易於識別和觸及的報警裝置。

(2)該裝置應採用警鈴、對講系統、外部電話或類似裝置。建築物內的組織機構應能及時有效地應答緊急呼救。

3.該裝置在正常電源一旦發生故障時,應自動接通能夠自動充電的緊急電源。如果電梯行程超過30m,應在轎廂和機房之間裝設緊急電源供電的對講裝置。

20地震緊急操作:

(1)如果感應器檢測到低等程度地震時,全部電梯將立即在最近樓層停靠,門打開,如果一分鐘內再沒發生嚴重地震時,電梯自動恢復正常運行。

(2)當感應器檢測到嚴重地震時,電梯的緊急操作情況同上,但需專業人員把感應器人工復位後,電梯方能正常運行。

21閉路電視監視系統:為了準確統計客流量和及時地解救乘客突發急病的意外情況以及監視轎廂內的犯罪行為,可在轎廂頂部裝設閉路電視攝像機,攝像機鏡頭的視角應含蓋整個轎廂面積,攝像機經屏蔽電纜與保安部門或管理值班室的監視熒光屏連接。

22超載保護:轎廂超載20%以上時,液壓電梯控制系統應能報警和切斷動力線路,使液壓泵不能啟動或無壓力油輸出,電梯轎廂不能上行。

23沉降試驗:轎廂底層平層,連續平穩對稱的施加150%的額定重量,保持10分鐘,各構件應無永久變形和損壞,鋼絲繩組合牢靠,液壓油缸無滲漏,轎廂無不正常沉降。裝額定載重量在頂層停靠時,10分鐘內沉降不應大於10mm(因油溫影響的沉降應考慮在內)。

24限速器、安全鉗的檢查試驗:

(1)限速器的銘牌須符合產品性能要求,鉛封應完好無損。試驗時可將安全繩脫出繩槽,藉助一另外摩擦傳動裝置使繩輪向轎廂下行方向旋轉至使限速器動作,測出實際動作速度值與銘牌標定值是否相符。

(2)安全鉗試驗,在轎廂有均勻分佈的額定載荷,以檢修速度下行時,可人為地使限速器動作,此時安全鉗應將轎廂停於導軌。油泵工作及電磁閥導通也不能使電梯下行。

漸近式安全鉗的制動距離h/m,可按下式計算:

h=Vc/2gn+0.1+0.03

式中Vc一限速器動作速度(m/s);

gn-標準重力加速度,取9.8m/s;

0.1一相當於響應時間內的運行距離(m);

0.03一相當於夾緊件與導軌接觸期間的運行距離(m)。

如制動距離過小,則減速度過大,人體難以承受;如制動距離過大,則其安全性能就會受到影響。

(3)限速器動作時,限速器繩的張緊力至少應為以下兩個值的較大者:a. 300N; b.安全鉗起作用所需力的兩倍。該張緊力應能將安全鉗及其聯動機構提起,使安全鉗動作。不同的安全鉗結構其提拉力不同。為此應對安全鉗裝置進行實測拉力的兩倍與300N力相比較,取其較大值來設計、整定限速器的鋼絲繩張緊力,以確保安全鉗動作。

(4)在安全鉗作用期間,即使制動距離大於計算值,限速器繩及其附件也應保持完整無損。即保證足夠的張緊力,又不能將限速器繩張緊力更多增加而造成鋼絲的損傷。

(5)懸吊機構失效觸發的安全鉗裝置,在人為動作觸發機構, 此時觸發機構應切斷動力線路,動作可靠,無任何故障。

24緩衝器的檢查試驗:

(1)蓄能型(彈簧)緩衝器試驗。在轎廂以額定載荷和檢修速度、碰撞緩衝器。離開後緩衝器不變形。

(2)耗能型(液壓)緩衝器試驗。額定載荷的轎廂以檢修速度與緩衝器接觸並壓縮5分鐘後,以轎廂開始離開緩衝器直到緩衝器回覆到原狀止,所需時間應少於120s.

(十)負載運行及性能測試:

1運行試驗:轎廂分別在空載和額定載重情況下,由底層至最高層各層站逐層進行各4h,觀察電梯運行中各部件的工作情況,記錄油溫變化、電機發熱等情況,都應在正常範圍內。

2超載試驗:轎廂均勻加人110%額定載重.由底層到頂層往復運行30min,電梯應能可靠地起動、運行和停止。

3超載靜負荷試驗:轎廂停在底層位置,在轎廂中連續平穩、對稱地施加150%的額定載重,保持10min。觀察各部件應沒有發生永久變形和損壞,鋼絲繩接頭無鬆動,液壓裝置各部件無滲漏,轎廂應無不正常沉降。’

4額定速度試驗:在電梯空載上行與額定載荷下行時,電梯在勻速段的速度與設計的額定速度差值不應大於8%。

5轎廂平層準確度測試:應按照《電梯試驗方法》GB/T10059中第5.4.1條的方法進行測試,測試結果應符合《電梯技術條件》GB/T10058中第3.3.5條的規定。

6噪聲測試:應按照GB/T10059中第5.3.3條的方法進行測試。測試結果應符合GB10058中第3.3.4條的規定。

7電梯加減速度和轎廂運行的垂直、水平振動加速度試驗:應按GB/T10059中第5.3.2條的方法進行試驗。試驗結果應符合GB/T10058中第3.3.2條和3.3.3條的有關規定。

8可靠性試驗:應按JG5071附錄A的條件規定進行試驗與評定。

(十一)電梯功能試驗:電梯的功能試驗根據電梯的類別、控制方式的特點,按照產品說明書逐項進行。

1電梯的啟用和關閉:

(1)電梯的啟用。電梯未使用時一般停靠在基站,轎廂門是關閉的。用鑰匙開啟基站廳外鑰匙開關至“運行”位置,接通控制電源並使轎門自動打開,電梯即可使用。

(2)電梯的關閉。將鑰匙開關旋向“停止”位置,使轎門自動關閉切斷控制電源電梯停止運行。

2轎內操縱箱的自動、司機、檢修狀態選擇開關及照明、通風開關等都能靈活可靠、功能正確、標誌清楚。

3按鈕控制電梯基本功能:

(1)轎內按鈕控制。電梯只接受轎內操縱箱按鈕的指令,廳外召喚按鈕只能向轎內發出召喚信號,不能截停和操縱電梯。

(2)轎廂外按鈕控制。電梯由轎廂外按鈕操縱,電梯在未完成第一次操縱指令前,不接受其他樓層的指令,一般用於雜物梯和層數不多的貨梯。

4信號控制電梯基本功能:

(1)轎內指令。當按下轎內操縱選層按鈕時,電梯能按運行序逐層停靠(司機只需操縱關門按鈕)。

(2)呼梯登記與順向截停。轎內應能顯示登記廳外呼梯信號,並對順向信號、自動停靠應答。

5集選控制電梯基本功能:

(1)本層廳外開門:當電梯停在某層時,按該層廳外召喚按鈕,應自動開門迎客。

(2)自動定向:當選層指令相對於轎廂位置具有不同方向時,電梯應按先人為主的原則,自動確定運行方向,並自動保持最遠層站而定的方向。

(3)轎內指令記憶:當轎內操縱箱上有多個選層指令時,電梯應按順序逐一停靠開門,並能按調定時間,自動關門運行。

(4)呼梯記憶與順向截停:電梯在運行中,應能記憶廳外的召喚信號,對符合運行方向的層站,應能自動按順序逐一停靠應答。

(5)自動換向:當電梯完成全部順向指令後,應能自動換向,應答相反方向的指令信號。

(6)最遠層站的反向截車:當電梯定向後,其運行前方有反向呼梯信號出現時,電梯應首先應答最遠一個反向呼梯信號。

(7)轎內選層信號優先:當電梯完成最後一個指令停靠時,在門未關閉之前,轎內選層信號則優先登記定向。如關門後仍無選層信號,則外召喚信號才被接受並決定運行方向。

(8)自動關門待客:當電梯完成全部轎內指令,又無外呼梯信號時,電梯應自動關門,其時間為4~10s左右。

(9)提早關門:當按下關門按鈕時,門將不經延時等候,立即實行關門動作。

(10)按鈕開門:在關門過程中或門關閉後電梯未起動前需再開門時,按下操縱箱開門按鈕,門將被打開,如需較長時間的開門狀態,可按住該按鈕來保持。

(11)自動返基站:當電梯設定基站時,電梯在完成全部指令後,應自動返回基站,停機待客。

(12)司機直駛:在司機狀態時,按直駛按鈕後,電梯使廳外召喚不能截車而直接應答最遠層站的內選信號,按一次直駛一次。每次直駛運行完成後,電梯恢復正常運行。

(13)校正運行:如果電源停電或發生故障使電梯停在樓層之間時,當供電恢復或故障排除後,電梯應自動行駛最近樓層,經校正運行後自動恢復正常運行。

6消防運行狀態:

(1)扳動基站的消防開關,使電梯轉入消防狀態。轎內選層和廳外召喚信號均應消除,正在運行的電梯立即停車或立即減速就近停車,不開門直駛基站停車門打開;如電梯停在某層,當接到消防指令後,立即關門直駛基站後開門;如電梯尚未離開基站時,即使在鎖梯狀態電梯門也應打開。

(2)消防員專用狀態只應答轎內指令信號,而仍不應答廳外召喚信號,同時轎內指令的運行只能逐次進行,運行一次後將消除全部轎內指令信號;電梯關門需持續撳按操作箱上關門按鈕,如門未全部閉合前,鬆開關門按鈕時將立即開門,關門速度為正常時1/2左右;當電梯在某層停車後,電梯不自動開門,而需持續撳按開門按鈕後方能開門。有的電梯當消防員專用時,需持續按壓欲去的選層按鈕,直到門完全關閉後,電梯才能運行,到達樓層後,門不自動開啟。若在門完全關閉前鬆開選層按鈕,則電梯門將再次開啟,而那次選層指令同時取消。

(3)當電梯基站下方設有層站時,亦應滿足上述消防功能。消防專用開關及有關動作狀態應標示清晰、明確。

7並聯控制電梯。2~3臺電梯按設定的調配原則,根據客流量自動合理的應答廳外召喚信號,以提高運行效率。

(1)正常情況時,一臺電梯停在基站,稱基梯;另一臺停在中間層站,稱自由梯;當某層站有召喚信號時,自由梯立即定向運行至該層站服務。

(2)當兩臺電梯因轎內指令均到基站待命時,按先到先行的原則到中間層站待命成為自由梯。

(3)在自由梯運行時出現與其運行方向相反的召喚信號時,基梯自動前去應答,先完成任務的電梯返回基站作基梯。

8多臺電梯的機群控制。為了提高電梯的運行效率,儘量節省候梯時間,將多臺電梯集中排列自動控制,簡稱“群控”。

(1)四程序控制。將一天中的客流情況分成四種運行控制方式:

a.上行高峰狀態運行;b.客流平衡狀態運行;c.下行高峰狀態運行;d.閒散狀態運行。

(2)六程序控制。將一天中的客流情況分成六種運行控制:a.上行頂峰狀態運行;b.上行客流量大狀態運行;c.客流平衡狀態運行;d.下行客流量大狀態運行;e.下行頂峰狀態運行;f.閒散狀態運行。

(3)群控系統的工作程序轉換可以是手動的或自動的。如將程序轉換開關置於某一程序,則系統按選定的這個工作程序連續運行,直至開關轉向另一個工作程序為止。將程序轉換開關置於自動位置時,則系統中的電梯根據當時客流情況,自動選擇最適宜的工作程序,對乘客提供迅速有效的服務。

9電梯的附加功能:

(1)強制關門:當電梯在某一層開門時間過長(如被人壓住安全觸板或開門按鈕)。控制線路就會強行關門且伴有訊響,但此時如遇到過大的阻止力(150N以上),門則又會自動打開。

(2)最小負荷控制:為防止乘客離開轎廂後,將轎內操縱箱的選層信號都登記上,而轎廂造成無人運行的浪費現象,最小負荷控制使空載轎廂運行最近一個層站後立即把登記的內選信號全部消掉,空載情況只能運行一次。

(3)專用服務控制:這種功能可由專用人員接通某層廳外的專用鑰匙開關後,電梯直達該層停靠,並只能由轎內的選層按鈕操縱電梯的運行,提供專用服務。

(4)轎廂輔助操縱箱:為了使轎箱內乘客較多時操作方便及時,可在轎內設置輔助操縱箱。在操縱箱面板上設有乘客使用的選層按鈕、開關門按鈕、對講電話按鈕及緊急停車按鈕和指示燈等。在無司機操作時,各按鈕作用與主操縱箱的按鈕功能相同。當有司機操作時,輔助操作板的按鈕不起作用,但選層指示燈仍應正常顯示。

(5)超聲波門探測器:該裝置安裝在轎廂人口處的頂部,在轎廂停靠時探測進出的乘客。探測範圍在廳門前距地300mm高、直徑400mm至距地面1400mm高、直徑250mm之間。在關門或開門期間此裝置探測到乘客時,門將重開或保持全開狀態。當門關閉到300mm以下時,此裝置將失去功能,門不會重開。

(6)特殊服務:將特殊樓層編碼置人控制程序。當該層有呼喚時,電梯以最短時間優先應答,而暫不應答其他樓層的召喚和轎內指令,當轎廂到達該層後,電梯自動恢復正常運行。特殊服務功能可根據情況任意設置或取消,但每臺電梯只能設置一個層站提供特殊服務。

(7)照明線路自動控制:當電梯無廳外召喚、轎內又無選層指令時,停止到預置時間(一般定為3分鐘左右)後,將自動切斷轎廂照明、風扇電源,以節省電力。當有人呼梯時,則自動接通照明線路。

(8)轎內揚聲器:根據需要,在轎廂頂裝飾板上設置揚聲器,用屏蔽線與錄音機或擴音器等音響裝置連接。可提供天氣預報、啟示、背景音樂等服務項目。

(9)監控屏:在建築內保安部或其他特定位置安置監控屏,以便觀察和控制電梯。電梯的返回基站、緊急電源運行及消防返回基站等操作可在監控屏上執行。

10電梯的信號顯示及音響:

(1)機房控制櫃內的轎廂位置信號顯示數字應與實際樓層相符,數碼管顯示清晰無缺段現象;所有內選、外呼信號的登記與消除時,相應的發光二極管應顯示無誤;各種功能狀態顯示信號如:正常運行狀態、檢修運行狀態、開門狀態、關門狀態、校正運行及各種故障顯示的發光二極管應顯示準確;電壓表、電流表及運行次數記數器應準確可靠。

(2)轎內的樓層方向顯示應清晰、齊全、準確,選層按鈕動作靈活、顯示可靠,對講裝置及超載指示燈應聲光清晰、正常可靠。

(3)各層廳外呼梯按鈕、樓層、方向顯示、到站鍾等應清晰、齊全、準確、可靠。

(4)電梯的運行提示、故障信號顯示、音響還須滿足產品的特定要求。

五、質量標準

(一)主控項目。運行試驗必須達到:

1電梯起動、運行和停止時,轎廂內無較大的震動和衝擊,制動可靠。

2運行控制功能達到設計要求:指令、召喚、定向、程序轉換、開車、截車、停車、平層等準確無誤,聲光信號顯示清晰正確。

3油箱中油溫最高溫度不超過70℃。

4超載試驗必須達到:電梯能安全起動、運行和停止。

檢驗方法:實際操作檢查或檢查試驗記錄。

5安全鉗試驗:轎廂空載以檢修速度下降,使安全鉗動作,電梯必須可靠地停止,動作後應能正常恢復。

檢驗方法:實際操作檢查(手動限速器,夾住鋼絲繩)。

(二)一般項目。

平層準確度應在±15mm的範圍內。

檢查方法:尺量檢查。

六、施工安全及成品保護

1電梯機房應由安裝調試人員管理,其他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機房的門窗須齊全,門應加鎖,並標有“機房重地、閒人免進”字樣。

2機房需保證通風良好和保溫,並保證沒有雨雪侵入的可能。

3機房內應保持整潔、乾燥、無煙塵及腐蝕性氣體,不應放置與調試電梯無關的其他物品。

4每日工作完畢時,應將轎廂停在頂層,以防樓內跑水造成電梯故障;將操縱箱上開關全部斷開,並將各層門關閉,將主電源拉閘斷電。

5電梯轎廂、層門、門套和召喚盒等可見部分的表面,應經常保持整潔,嚴禁擦傷損壞裝潢表面。

6調試過程中電梯內無調試人員時,應採取措施保證電梯不會有人進入。

7調試人員不允許站在轎頂走快車。

七、應注意的問題

1電梯的調試工作應按照產品圖紙、調試說明及有關資料的要求進行。調試中不可隨意更改線路或盲目調整可調元件,以免造成意外損失。

2更換控制櫃內熔斷保險時,應注意其額定電流與迴路的額定電流要相符。對電動機迴路,熔斷器的電流應為油泵額定電流的2.5~3倍。

3可調管形電阻器的電阻絲較細,調整卡子的夾緊力要適當,否則會壓斷電阻絲使線路失靈,凡是與可調管形電阻有關的線路發生故障時,都應考慮到電阻絲被壓斷的可能。

4當與電解電容有關的迴路不正常時,應注意檢查電容外觀是否有膨脹、電解液外漏、防爆閥已動作及異常發熱現象,必要時檢查其容量是否下降、有無擊穿等。

5接觸器、繼電器的質量不良將會造成電梯運行故障。為保證吸合接觸良好和斷電釋放可靠,其觸頭應用銀合金製成,鐵芯接觸面不得有油汙,斷電不應有剩磁,當短路環斷裂或鐵芯接觸不良時將會產生明顯的噪音和振動。

6當電梯採用微機控制時,必須注意線路板上有些電子元器件易受靜電擊穿損壞。不能用手隨便接觸這些電子元器件,當需取放線

路板時,首先使身體接觸接地金屬導體進行放電。取下的線路板應放在導電乙烯膜、鋁箔或白鐵板等可導電的材料上,在存放線路板時亦應如此,防止電子器件靜電擊穿損壞。

7電梯的脈衝線路、光電線路、傳感器及有關接口線路等,均需按要求使用金屬屏蔽線,並做好接地處理,避免干擾信號發生。如有光纖電纜線路時,要注意光纖電纜比一般導線脆弱,不能踩踏或大力拉伸;彎曲半徑應大於15mm;如光纖電纜較長時,可盤一個直徑約200mm的圈,再用絕緣帶固定;在線槽內敷設的光纖電纜要加強保護,在控制櫃內可用絕緣帶或電纜卡子固定。

8在電梯調整試驗的全過程中,每項工作均應按規定填寫測試記錄或調試報告,並滿足北京市建築安裝工程技術資料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

9電梯的調整試驗工作是電梯安裝的最後一道工序。在調試中如發現電梯的某設備或某零部件不合格,應及時找製造廠更換;如屬安裝調試不合格則應重新予以認真調試,直到合格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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