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論》脈學初探
《傷寒論》關於脈診的原文共有146條,約佔全文的1/3多。古本《傷寒論》中尚有“辨脈法”(34條)*和“平脈法”(42條)兩篇脈法的專論,可見仲景對脈診十分重視。再檢閱《傷寒論》每篇的命題來看,又均以“辨某某病脈證並治”為篇名,說明其診疾論病乃是以脈、證、治三者相結合的。由此可知,《傷寒論》診察疾病的方法,是以“四診合參”進行憑脈辨證,因證擇方。有機聯繫的全過程,自然地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辨證論治”理論體系。
綜觀全論的脈診原文,約可概括為辨別證候、闡發病機、指導治療、判斷預後四個方面的臨床意義。茲分述於後:
一、辨別證侯
論中以脈診來辨別證候的,有辨六經主證,有辨病名,有辨病性,有辨病位,雖然其所辨不同,但都是以脈診來規定其特定意義則是完全一致的。
(一)辨主證
《傷寒論》說:“太陽之為病,脈浮,頭項強痛而惡寒。”(1)傷寒三日,陽明脈大。(191)“傷寒脈弦而細,頭痛發熱,屬少陽。”(266)“傷寒脈浮而緩,手足自溫者、系在太陰…”(278)“少陰之為病,脈微細,但欲寐也。”(281)傷寒脈微而厥,至七八日腹冷,其人躁無暫安時者,此為髒厥…。”(338)
凡上述六經主證的脈法,是辨別主證的關鍵所在。比如,太陽病具有頭項強痛而惡寒的表證,則必須有“脈浮”的表脈。相反如具上述表證而沒有脈浮的表脈,那就不能成為太陽表證。再如,少陰病的“脈微細”,一般地說,微為氣虛,細乃血少,微細之脈並見,反映少陰病是氣血虛弱的全身性功能低下的病症,故病者精神不支而欲寐。可見,六經的主證和主脈有其內在的聯繫,兩者必然是(當然也有脈證不符的情況)以一定的病機所決定的。有是證必有是脈,六經脈法皆然,餘者以此類推。
(二)辨病名
《傷寒論》說:“太陽病,發熱,汗出,惡風,脈緩者,名為中風。”“太陽病,或已發熱,或未發熱,必惡寒,體痛,嘔逆,脈陰陽俱緊者,名曰傷寒。”“……風溫為病,脈陰陽俱浮。”
如上所述的“緩”、“緊”、“浮”三種脈象,是如何在辨別病名上起決定性作用的?因為如果太陽中風表虛證,具有發熱汗出惡風的主症,若其脈不緩而數,那疾病的本質就變成了風熱表實證。又如傷寒脈浮,因為風寒束表,衛陽鬱遏,正氣抗邪有力,脈象應當是浮緊有力。假如具有傷寒表實之證,其脈不緊而緩或弱,無疑就是表兼裡虛證,這顯然又不能診斷為傷寒表實證。所以,脈象在“脈證合參”的前提下,它對病名是有定性的作用的。至於風溫脈陰陽俱浮,而在臨床上應當是脈浮數,即吳鞠通所說的“不緩不緊而動數”的意思。再結合原文116條“形作傷寒,其脈不弦緊而弱,弱者必渴……弱者發熱脈浮,解之當汗出愈”的精神,前後印證,風溫脈陰陽俱浮的浮數脈就一目瞭然了。
(三)辨病性
《傷寒論》說:“脈浮者,病在表…”(51)“傷寒四五日,脈沉而喘者,沉為裡。”(223)“傷寒脈遲。。。脈遲為寒。”(333)“病人脈數,數為熱……”(126)“尺中脈微此裡虛……”(49)“陽明病,譫語,發潮熱,脈滑而疾者小承氣湯之……”(219)
如上所述,浮脈主表,沉脈主裡;遲脈主寒,數脈主熱;微細屬虛,滑疾屬實。這是論中以脈診辨病性的基本規律。若再從全論的脈法和臨床實際來推論,雖然以浮沉分表裡,遲數辨寒熱,但又當視其脈象相兼而定。例如浮緊為表寒,浮數為表熱:沉數屬裡熱,沉緊屬裡寒等,這樣把兩種脈象結合起來,才切合臨床實際。
(四)辨病位
《傷寒論•辨脈法》說:“寸口脈,浮為在表,沉為在裡,數為在腑,遲為在髒……”此即以浮沉遲數來測定病變的部位。程知說:“軀殼之外,榮衛為表,軀殼之內,臟腑為裡,故以浮沉別之。”《難經‘九難》說:“何以別知臟腑之病?然數者腑也,遲者髒也,數則為熱,遲則為寒,諸陽為熱,諸陰為寒,故以別知臟腑之病也。”以上所論,就一般而言,以脈之浮沉遲數,配合表裡臟腑,是言其常,而不是言其變。不過,浮沉定表裡似無可非議,而遲數定臟腑則多有疑義,如程知說:“傷寒中之傳變,亦有數而入髒,遲而腑。”程氏之見,似乎是常中之變,表面看來是相矛盾,而實質上是一致的。因此不論臟腑表裡,都可出現浮沉遲數的現象,這應當是屬於變法的範疇,那就不能從文字表面拘執。所以,讀仲景書既要知常也要達變,只有知常達變,方可瞭然於胸中,運用於臨床。
二、闡述病機
論中以脈法來提示病機,這一精神貫穿於《傷寒論》的全部脈法之中,它啟示醫者通過脈象來揣測病機,而不是孤立地就脈論脈,那就會失卻仲景脈法的原旨。
《傷寒論》說:“太陽中風,陽浮而陰弱,陽浮者,熱自發,陰弱者,汗自出……”(12)“趺陽脈浮而澀,浮則胃氣強,澀則小便數,浮澀相搏,大便則硬,其脾為約,麻子仁丸主之。”(249)
上述兩條,一者以脈表明太陽表虛之理,一者以脈解釋脾約之機。前者以陽浮陰弱之脈說明衛強營弱而自發熱,自汗出的病機;後者以浮澀之脈說明胃熱津傷脾不能轉輸而約束的大便難證,又如症象陽旦的“寸口脈浮而大,浮為風,大為虛,風則生微熱,虛則兩痙攣……”(30)等,都是隻提脈象以概病機。論中此類條文,示人從脈象去領悟病機,而不能言脈不言病,不然則失去了實際意義。
論中以脈法來指導治療者,諸如可汗不可汗、可下不可下、可清不可清,以及可溫、可補、可吐、可灸不可灸等多方面。
(一)可汗不可汗
《傷寒論》說:“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證仍在者,此當發其汗……麻黃湯主之。”(46)“脈浮而數者,可發汗,宜麻黃湯。”(52)“太陽病,外證未解,脈浮弱者,當以汗解,宜桂枝湯。”(42)“桂枝本為解肌,若其人脈浮緊,發熱,汗不出者,不可與之也。”(17)“脈浮緊者,法當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遲者不可發汗,何以知然,以榮氣不足,血少故也。”(50)“太陽病,發熱惡寒,熱多寒少,脈微弱者,此無陽也,不可發汗……”(27)“傷寒,脈弦細,頭痛,發熱者,屬少陽。少陽不可發汗。。。(266)“少陰病,脈細沉數,病為在裡:不可發汗。”(285)“少陰病,脈微,不可發汗,亡陽故也……”(286)
概括言之,論中表實證可發汗者有浮緊浮數之脈,亦有表虛不可發汗的浮弱脈,前者風寒束表,正氣有力抗邪,故脈浮緊(或浮數)有力,以麻黃湯峻汗攻邪;後者風寒在表,衛外不固,營陰外洩,故脈應浮緩而弱,以桂枝湯調和營衛。此兩者表證與表脈俱備,治療當可發汗。至於不可發汗,有表實不可用桂枝湯,表虛不可用麻黃湯之禁,以及陽氣虛脈微弱,陰血虛尺中遲,乃至少陽、少陰之禁汗例,均可以從脈象中獲得診斷的依據。
(二)可下不可下
《傷寒論》說:“病人煩熱,汗出則解,又如瘧狀,日晡所發熱者,屬陽明也。脈實者,宜下之。”(242)“結胸症,其脈浮大者,不可下。”(136)“太陰為病,脈弱者,其人續自便利,設當行大黃芍藥者,宜減之……”(280)“少陰病……尺脈弱澀者,復不可下之。”(286)
傷寒可下之症,因其熱聚胃腑,脈必數實有力,故以攻下逐實法治,若雖熱實,如結胸脈浮大,胃腸並無可攻之實,故不可下。少陰尺脈弱澀,為病在裡,屬氣血虧虛之證,無疑是在禁下之列。
(三)可清不可清
《傷寒論》說:“傷寒,脈滑而厥者,裡有熱,白虎湯主之。”(350)“服桂枝湯,大汗出後,大煩渴不解,脈洪大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26)“傷寒,脈浮,發熱無汗,其表不解者,不可與白虎湯……”(175)
論中可清之證,脈皆洪大滑疾,這是熱邪鼓舞,正氣盛邪亦猖獗。凡陽明熱盛於外,脈洪大必與大熱大汗大煩渴之症並存,但亦有熱伏於裡,所謂“裡有熱”的熱厥證,此時脈可見沉伏或沉而滑疾。其治皆用白虎湯達熱出表。若發熱無汗表不解,脈雖浮亦不可以白虎之剽悍,此為論中先表后里的定法。
(四)可溫與可補
《傷寒論》說:“少陰病,脈沉者,急溫之,宜四逆湯。”(313)“少陰病,始得之,反發熱,脈沉者,麻黃附子細辛湯主之。”(301)“病發熱頭痛,脈反沉,若不差,身體疼痛,當救其裡,宜四逆湯。”(94)“傷寒,脈結代,心動悸,炙甘草湯主之。”(171)“傷寒,陽脈澀,陰脈弦,法當腹中急痛,先與小建中湯……”(102)
傷寒以寒立論,論中有表寒有裡寒,有經寒有髒寒。表證病在陽經而脈沉,應發表溫經以散寒,裡證病在髒而脈沉,應溫髒(多指脾腎)的虛寒,但不論其屬表屬裡,脈沉者是為陽虛可溫之證。脈結代是脈搏間歇,屬陰陽氣血不足,故心悸不安,用炙甘草湯陰陽並補,氣血兩調。陽脈澀,陰脈弦,為土虛木旺,故小建中湯,扶土抑木,建中補虛。
在《傷寒論》中,還有可灸可不灸。如“少陰病,吐利……脈不至者,灸少陰七壯”。(292)“傷寒脈促,手足厥逆,可炙之:”(349)“微數之脈,慎不可灸……”(119)凡此可炙者為陰寒之證,多屬陽虛,脈不至是氣血無力鼓動血脈,常見微細模糊之脈;脈促應為虛細而數,亦是陽虛之虞,故灸少陰經穴,溫經以復脈。不可灸而脈微數,是為陰血不足,亦或為熱鬱伏而脈數,均應禁止溫灸。由此推論,微數之脈,亦不可辛溫助陽,免於火灼筋傷而成火逆。
此外,尚有可吐之證,如“病如桂枝證,頭不痛,項不強,寸脈微浮,胸中痞硬,氣上衝咽喉不得息者,此為胸有寒也,當吐之,宜瓜蒂散’。(171)又“少陰病,飲食人口則吐……脈弦遲者,此胸中實……當吐之”。(324)以及“病人手足厥冷,脈乍緊者,邪結在胸中……當須吐之,宜瓜蒂散”。(354)
“凡此可吐之證,其脈寸微浮,只是指病在胸膈的部位而言,而脈弦遲,及脈乍緊,均為胸膈間有痰水、宿食之故,因為有形之痰食,氣機阻滯壅澀,使之脈流不暢。
四、判斷預後
論中推論判斷預後的脈法,包括辨傳變、辨病癒、辨生死等,這類反應各種不同轉歸的脈法,驗之臨床,頗有實用價值。
(一)辨傳與變
《傷寒論》說:“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脈若靜者,為不傳也;頗欲吐,若躁煩,脈數急者,為傳也。”(4)外感熱病,脈數急為病進欲傳裡;脈靜是平和之意,為病不化燥入裡之徵,故不傳。從脈候來推斷疾病傳變與否,是臨床的重要標誌之一。
(二)辨病欲愈
《傷寒論》說:“傷寒三日,少陽脈小者,欲已也。”(271)“太陰中風,四肢煩疼,脈陽微陰澀而長者,為欲愈。”(274)“少陰病,脈緊,至七八日,自下利,脈暴微,手足反溫,脈緊反去者,為欲解也……”(287)“少陰中風,脈陽徽陰浮者,為欲愈。”(290)
傷寒三陽病不傳而欲愈,脈象多由浮緊急數而轉脈小,是病不內傳欲已之徵。三陰病欲愈,由陰轉陽,脈緊去而暴微或脈長,是正氣來複,脈象因之和緩充盈。
(三)辨生與死
《傷寒論》說:“發汗多,若重發汗者,亡其陽……脈短者死,脈自和者不死。”(216)“傷寒,若吐若下後,不解,不大便五六日,上至十餘日,日晡所發潮熱,不惡寒,獨語如見鬼狀。若劇者,發則不識人,循衣摸床,惕而不安,微喘直視,脈弦者生,澀者死……”(217)“少陰病,下利,脈微者,與白通湯;利不止,厥逆無脈,乾嘔煩者,白通加豬膽汁湯主之。服湯,脈暴出者死,微續者生。”(315)
論中以脈決生死者,一為治不如法,以致津傷脈短者多難治或死,脈自和為津液未傷可生;一為陽熱之極,脈弦為正可勝邪者生,澀為熱灼津竭者多難治或死;一為陰寒之極,脈暴出是正氣驟脫,脈微數是正氣尚存。總之,脈證相符可生,脈證不符多難治或死,久病正氣不足脈應顯虛,脈反實者多是病進。總的原則是脈證相符,有是證即有是脈,預後多良好;脈證不符,證與脈相反,預後多不良。
前已述及,仲景脈診的涵義是多方面的,內容極為廣泛而深刻。要領悟其精神實質,應重在“脈證合參”,切不可膠柱鼓瑟。尤其是初學者,更應結合臨床細心體會,使之更好地指導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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