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4 中行獲批通過發行優先股募資不超過1000億元

此前召開的2018年度業績發佈會上,工商銀行行長谷澍曾直言,僅依靠去掉分紅後的淨利潤來補充資本,於工商銀行的發展而言還是有些不夠。

過去一年,為補充其他一級資本,工商銀行提出過其他方案,即:通過發行優先股募集資金,募資金額為不超過1000億元。

同為國有大行,中國銀行(03988,HK)也有類似打算。2018年10月29日,中國銀行就曾發佈《關於境內非公開發行優先股預案的公告》,擬在境內發行不超過10億股的優先股,募集金額同樣為不超過1000億元。

4月4日,據中國銀行方面透露,銀保監會已經對此作出批覆,在發行完成後,募集資金將按照有關規定計入中國銀行的其他一級資本。

資本充足率在四大行中相對遜色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詢發現,現階段,中國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均遠高於監管最低要求。依照規定,截至2019年起,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的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9%、一級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10%、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12%。

而最新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末,中國銀行的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和資本充足率分別為11.41%、12.27%和14.97%,均遠高於上述監管要求。與上年同期相比,也分別上升了0.26、0.25、0.78個百分點。

實際上,據中國銀行副行長吳富林介紹,中國銀行2018年末的資本充足率已經達到了歷史最好水平,資產風險權重亦降至實施巴塞爾協議Ⅲ以來的最低水平。

儘管如此,與其他三家國有大行相比,中國銀行資本充足率的表現卻並不出色。根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統計,截至2018年末,除一級資本充足率高於農業銀行的12.13%外,中國銀行資本充足率的三項指標普遍未能跑贏其他幾家老牌國有大行。

中行获批通过发行优先股募资不超过1000亿元

更重要的是,針對中國銀行這樣的系統性重要銀行,監管還提出了更為嚴苛也更加長遠的要求。以總損失吸收能力(TLAC)為例,申萬宏源金融研報顯示:TLAC要求2025年1月1日起,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的最低TLAC要求佔風險加權資產比重分別為20%、19.5%、19.5%、20%。目前來看,國有四大行較這一目標均有著比較明顯的距離。

過往的交流中,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副院長董希淼曾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指出,巴塞爾協議Ⅲ對資本充足率有更嚴格的要求,可能使得國內銀行的資本補充壓力有所增加。

對此,吳富林的觀點是:“總損失吸收能力(TLAC)的要求顯著高於目前的資本監管標準,這樣使銀行資本需求面臨著一個更大的潛在的缺口。”

政策鼓勵商業銀行充實資本

據此來看,中國銀行本次的大手筆“補血”無疑在情理之中。

去年10月披露的《關於境內非公開發行優先股預案的公告》顯示,中國銀行擬在境內發行不超過10億股的優先股,每股票面金額為人民幣100元,以票面金額平價發行,募集金額為不超過1000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後將全部用於補充其他一級資本,提高資本充足率。

另外,公告內容顯示:“本次境內發行不會導致中國銀行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控股股東為匯金公司。截至2018年9月30日,匯金公司合計持有中國銀行64.02%的股權。”

實際上,二級資本債、優先股等一直都是銀行補充資本的主流途徑。就優先股而言,其主要特徵包括“優先於普通股股東分配公司利潤和剩餘財產”等,股息率一般是參考5年期國債利率加上固定溢價,發行人可以贖回,觸發一定條款後,可強制轉為普通股。而對於銀行來說,這些條款都是比較有利的。

因此,今年以來,還有不少銀行也透露了相同計劃。3月21日,北京銀行就公告稱,該行董事會決議通過《關於非公開發行優先股方案的議案》,同意非公開發行總數不超過4億股優先股,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人民幣400億元。

而在近期召開的業績發佈會上,光大銀行方面也表示,新一輪350億元優先股的發行正在操作過程中。

除源於銀行自身的需求外,這波“補血”潮也與政策層面的支持存在一定關係。去年3月,原銀監會等多部委聯合出臺了《關於進一步支持商業銀行資本工具創新的意見》,積極支持商業銀行資本工具創新的有益探索。其中明確指出,推動商業銀行資本工具創新,有助於拓寬銀行資本補充渠道,提升銀行業應對外部衝擊的能力,為支持實體經濟提供必要的保障。支持商業銀行在資本工具創新方面的有益探索,營造有利於商業銀行資本工具創新的外部環境,充分調動商業銀行資本工具創新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今年初,我國商業銀行首單永續債落地;同期,銀保監會也放開限制,允許保險機構投資商業銀行發行的這一新的資本工具,支持商業銀行進一步充實資本的態度由此可見一斑。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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