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8 12月起湖州啟動小學生學後校內託管家長自願申請

湖州在線訊 “放學了,孩子誰接送?誰照管?”這是很多家庭面對的現實困境。一直以來,孩子放學時間與家長下班時間的不匹配,讓“三點半難題”成為不少家庭的煩惱。

為了解決這一困擾家長許久的“心病”,辦好為民服務的“關鍵小事”,近日,市教育局聯合市發改委、財政局、人力社保局出臺了《關於進一步推行小學生放學後校內託管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並召開了工作佈置會,確定於12月起在全市啟動小學生學後校內託管服務。

小學放學後校內託管服務,是在學校完成正常的教育教學任務之外,基於學生家長自願,針對確實有接送困難的家庭,由學生所在學校為主具體承擔的具有公益性、非普遍性的服務。根據《指導意見》,小學學後校內託管服務對象範圍為放學後家長接送有困難、託管有剛性需求的小學生。託管服務對象的具體准入條件由各區縣明確並嚴格審核。“屆時,家長可自願報名、學生自主參加,學校審核後會統籌安排。”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學校事先要充分徵求家長意見,主動向家長告知准入條件、服務方式、服務內容、安全保障措施等,然後按“家長申請、班級初審、學校核準、統籌安排”的機制確定。

審核後,學校根據實際人數組班,人數較少的可以跨班級跨年級統籌組班,每個託管班應至少安排兩名教職工負責管理服務。對參與學後託管服務工作的教職工,應給予相應的勞務報酬。

綜合家長下班時間、小學生在校時間等多種因素,《指導意見》規定,學後託管服務結束時間原則上為17∶00左右,具體時間由各區縣確定。

“不上課、不集中輔導、不加重學生課業負擔”,這是我市此次推廣“校內晚託班”的最大特色。學後託管服務主要採用自主閱讀、預習、複習、完成作業等方式開展,有條件的學校可以開展體育、藝術、科普等活動;學校面向全體學生的拓展性課程活動和部分學生參加的校藝術隊、體育隊等不屬於校內託管服務範疇。

關於“校內晚託班”的收費,《指導意見》明確,學後託管服務必須始終堅持公益性和非營利性,各區縣可根據實際採取政府購買、適度財政專項補助、適當收取託管服務費等途徑解決,確保託管服務正常運行。學校開展託管服務相關費用由政府負擔的,不得再向學生收取託管服務費。學校需要向學生適當收取託管服務費的,其託管服務費具體標準由區縣確定,並向社會公佈。

接下來,各區縣將抓緊制定出臺進一步規範小學放學後校內託管服務工作的實施方案和細則,確保在今年12月啟動此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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