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0 銀監局開11張處罰單全部開給一家銀行,銀行負責人收到頂格處罰

山東銀監局網站披露,山東惠民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惠民農商行”)因業務嚴重違規,被合計罰款315萬元。與此同時,惠民農商行10位相關負責人受到處罰,其中該行負責人張海濤更是收到“取消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十年”的頂格處罰。

銀監局開11張處罰單全部開給一家銀行,銀行負責人收到頂格處罰

在濱州銀監分局公佈對惠民農商行處罰的當天,一共開出11張行政處罰決定書。除上述罰單外,其餘10張均為該監管部門對銀行相關負責人的分別處罰。雖然罰單中僅顯示了“個人姓名”,並未對其供職機構予以披露,但從監管層對惠民農商行的開業批覆及過往罰單中不難發現,這10位被罰高管均為惠民農商行的業務負責人。

銀監局開11張處罰單全部開給一家銀行,銀行負責人收到頂格處罰

其中,罰單(濱銀監罰決字〔2018〕9號)顯示,被處罰當事人張海濤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包括對機構違規發放貸款、違規處置不良貸款等違法違規行為負有領導、管理責任。為此,濱州銀監分局對張海濤作出“取消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十年”的行政處罰。

其餘9份行政處罰信息如下:

罰單(濱銀監罰決字〔2018〕10號)顯示,被罰當事人劉某,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是“對機構同業融出超比例、違規發放貸款等違法違規行為負有領導、管理責任”,被處以警告和罰款8萬元。天眼查系統顯示,劉某現任惠民農商行董事兼總經理。

罰單(濱銀監罰決字〔2018〕11號)顯示,被罰當事人賈某民因 對機構違規發放貸款等違法違規行為負有管理責任,被處以警告和罰款5萬元。開業批覆顯示,在2015年底惠民農商行開業之初,賈某民為該行副行長。

罰單(濱銀監罰決字〔2018〕17號)顯示,現任惠民農商行胡集支行負責人的盛某財因對機構銀行承兌匯票“三查”不盡職違法違規行為負有承辦責任被處以警告。

此外,李某龍、張某江、盧某智、李某全、高某勇、佘某超6位相關負責人同因“對機構違規發放貸款違法違規行為負有部分管理責任”被處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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