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9 红楼梦里一共写到三次省亲,除了元春还有两个女子!

《诗经》中的周南篇里有一篇叫“葛覃”的小诗,其中最后两句是:言告师氏,言告言归。薄污我私,薄浣我衣。害浣害否?归宁父母。这两句话的意思是,一个出嫁的女子,洗完衣服,急于回娘家探望父母的情形。

在古代,女子没有任何社会地位,她们的一生是附属于男人的,出嫁的女子,如果要回娘家探亲,是必须要经过夫家同意才可以的。红楼梦里就写到了三次场面不同的女子省亲,但钟爱女儿的曹公,却在这三次探亲里,暗伏了三位女性的悲剧命运。

红楼梦里一共写到三次省亲,除了元春还有两个女子!

元春省亲。说到红楼梦里的省亲,很多人首先会想到的便是元春归省。她很早就入宫,经过多年苦心经营,终于在贾府这座大厦败落前,才选凤藻宫加封贤德妃,成为贾府最后的一个辉煌顶点,也是大厦将倾的贾府,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元春省亲,对于贾府之人来说,对于只看到贾府金玉其外的当时百姓来说,自然是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盛事,是可以令时人口耳相传的天大的荣宠,但对于元春本人来说,却并非如此。

元春以贵妃的身份省亲,但她却怎么都开心不起来,先后数度哭泣,令人不忍卒读,“贾妃满眼垂泪”“贾妃方忍悲强笑”“不觉又哽咽起来”“又不免哭泣一番”“又隔帘含泪谓其父曰”“一语未终,泪如雨下”“贾妃听了,不由的满眼又滚下泪来”……

元春为何会在这样张灯结彩,家人团聚的大喜之日,不顾身份地一而再再而三地哭泣呢?因为那深宫之中,对她来说是“不得见人的去处”“虽富贵已极,骨肉各方,然终无意趣”,由此可知,入宫并非元春本意,但作为贾府贾府子孙,又是荣国府长孙女,她身上肩负着振兴家族的重担,说不得要牺牲个人幸福,为家族未来分忧。

元春的悲剧,在省亲一回已经伏下了,她晚上回到娘家,半夜回宫,前后在家待了只七八个小时,这与她二十年的宫中生活相比,实在是太短暂了,短暂到可以忽略不计。

她点的四出戏的第二出《乞巧》,脂砚斋批曰:《长生殿》中伏元妃之死。由元春大半夜一去不回可知,这次省亲之后,她再也没能回娘家。直到寂寞地死去,她的魂魄终于还是回到了心心念念的娘家,“故向爹娘梦里相寻告:儿命已入黄泉,天伦呵,须要退步抽身早!”死时的她,心中最惦念的还是“天伦”。

一直想要过“田舍之家,虽齑盐布帛,终能聚天伦之乐”生活的元春,终于还是没能如愿,为家族繁荣献出了年轻的生命。娘家贾府对于她来说,是一个路远山高之处,是永远回不去的地方。便是死去,她也只能香消玉殒在深宫高墙之内。

红楼梦里一共写到三次省亲,除了元春还有两个女子!

袭人省亲。袭人是宝玉身边的第一丫鬟,前八十回里,并没有写到了袭人出嫁之事,而“省亲”说的是出嫁女子回家探望父母,但袭人身份的特殊就在此处。

袭人虽然未出嫁,但贾府上下皆知,宝玉挨打之后,她就被宝玉母亲王夫人看重了,且在三十六回里,当着众人的面,王夫人从自己的月例银子中,给袭人涨了工钱,这相当于是默认了袭人准姨娘的身份,只是还未挑明。

五十一回中,袭人母亲病重,哥哥花自芳来求王夫人恩典,要接妹妹回家去看看,王夫人交代了王熙凤一句话“命酌量去办理”,这话就有深意了。什么是“命酌量去办理”?言下之意即是,袭人身份今非昔比,回家探亲,要拿出该有的身份(款)来,王熙凤会意,于是就把袭人完全按照姨娘的身份进行了一番打扮和交代。

袭人最终风风光光地按照姨娘的规制回家“省亲”,坐着车,带着丫鬟婆子,带着包袱行李,很是风光。我们可以想像,这一切一定会得到袭人母兄和四邻的另眼相看,皆以为她终身有靠,就是袭人自己,也一定觉得自己的一生,能做宝玉的姨娘,即便只是个妾,跟着这样一个好性儿的主子,她知足了。

遗憾的是,袭人最终却没能成为宝玉的姨娘,而是嫁给了蒋玉菡,而这次提前进行的“省亲”,对于袭人来说,也只是一次名义上的姨娘身份罢了。

她从未被过明路,永远身份不明,在丫鬟和姨娘之间不停矛盾着,一不小心就会露出心事,被晴雯讥讽为“明公正道,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也不过和我似的,那里就称上‘我们’了!”这正是袭人身份的尴尬之处。

袭人素有“争荣夸耀之心”,他对宝玉的尽心服侍和保护,既有尽忠尽职的奴才本分,也有初试云雨情时终身相托之意,王夫人曾对她承诺“我自然不辜负你”,但最终她却不得不离开宝玉,与戏子蒋玉菡过起了贫寒生活,真真是白操了一世的心了。

红楼梦里一共写到三次省亲,除了元春还有两个女子!

迎春省亲。迎春是贾府四春中的二小姐,但也是个身份尴尬之人,她的尴尬在于,她首先是庶出的小姐,其次是大老爷贾赦那边的人,加上懦弱的性格,她从小跟探春、迎春等人跟在贾母身边,就是个不大引人注意的女孩,甚至常常被忽视,没人会关心她,疼爱她,给她该有的温暖。

迎春的懦弱最终也葬送了她自己,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古代,她的终身幸福并不是自己说了算,而是她的父亲贾赦。甚至迎春还不知道男方的任何消息,“原来贾赦已将迎春许与孙家了。”她的命运已经被人攥在了手里。

迎春嫁给孙绍祖,显然是羊入虎口,在夫家被折磨打骂的遍体鳞伤不成人形的二小姐,终于有机会回家省亲,却“哭哭啼啼的在王夫人房中诉委曲”“一行说,一行哭的呜呜咽咽,连王夫人并众姊妹无不落泪。”

我们那有句俗语,形容女孩出嫁后是“两头瞒”,即女孩如果受到了丈夫的打骂,她既不会告诉婆家人,更不会告诉娘家人,这被视为一个女人成熟和懂事的标志,其实就是学会隐忍,一切都要服从丈夫,“夫为妻纲”。

作为大家出身的二小姐迎春,她一到娘家,就对着婶婶和众姊妹哭诉,可以想见,这是受了多大的委屈啊?但凡日子过得去,以她什么事总不过问不开口的懦弱本性,是不可能哭哭啼啼诉苦的。

迎春被孙绍祖欺辱打骂不说,说是嫁给孙绍祖,其实她嫁的不是一个男人,而是一个中山狼,是一个无情兽,而这一切,都是她的父亲贾赦为了抵销欠孙家的五千两银子做下的,她怎能不委屈?

迎春回到娘家,并没有着急回到后母邢夫人那边,而是还记挂着她自己的屋子,她出嫁前住过的紫菱洲,“还得在园里旧房子里住得三五天,死也甘心了。不知下次还可能得住不得住了呢!”迎春的这番话,最终也成了她命运的谶语。

她最终“可怜金玉质,一载赴黄粱”这次回娘家,成为迎春身后生前最后一次回到娘家,一如她的大姐姐元春一样,她们省亲从娘家离开后,再也没有回来,直到凄惨地死去。

这三次形式不用,身份各异的省亲,结果却“殊途同归”,隐伏了她们各自的悲剧命运,而她们最终的出嫁,甚至走向死亡,全是迫不得已,因为她们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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