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疫情防控中,為什麼醫療、志願、行政的協調這麼難?|一場和學者、記者的對話

疫情防控中,為什麼醫療、志願、行政的協調這麼難?|一場和學者、記者的對話

武漢“封城”已經一個多月,新冠疫情還在持續,過去一段時間,和疫情相關的不同公共議題陸續顯現,如何看待此次疫情中的行政反應?疫情暴露了危機管理的哪些漏洞?志願機制和行政機制應是何種關係?媒體又在疫情防控中發揮怎樣的作用?“706青年空間”邀請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賈西津、《財經》記者劉以秦、“八點健聞”的吳靖舉辦了一場線上對話,以下為對話實錄——


南都觀察 :賈西津老師的研究領域就是公益慈善領域,這次疫情中,一個廣受關注的問題就是關於“社會捐贈物資統一接收,除了定向捐贈外統一調配”的爭議。這過程中,包括武漢市紅十字會在內的社會組織所表現出的混亂、低效,讓一些捐贈者想方設法繞過這種統一安排。對此,賈西津老師專門寫過一篇評論,表示“武漢疫情社會捐贈不應被統一調配”。

2月1日,紅十字總會方面有工作組到湖北和武漢的紅十字會督導,但往後,微博上依然有物資缺乏的求助信息。2月14日,民政部又再次發文,指引慈善組織、紅十字會接收的定向捐贈物資,按捐贈人意願委託送達或由捐贈人直接送達最終使用單位,對於可以直接送達目的地單位的非定向捐贈物資,則協調捐贈人直接送達最終使用單位或指定地點,依然需要以上機構的協調。

想請賈西津老師分享一下,這次關於物資調配出現這麼大的問題,是什麼原因?為什麼其他公益組織、志願者團隊沒能更高效地參與進來?根據目前的法律法規,這些公益組織、志願者團隊其實已經被賦予了哪些權利和活動空間,實際上可以做些什麼?

賈西津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清華大學公益慈善研究院副院長):社會力量的“參與”首先是個觀念的問題,我們要先有正確的觀念認知,才會有相應的政策。觀念中最核心的有兩點,第一是志願機制,它是一種和行政機制不同的資源配置方式。志願機制不僅僅代表著錢的多少,而是它有獨特的社會屬性。不同於行政機制強制的、統一的集中調配,志願機制是多元的、靈活的。

行政機制的是主體是政府,而志願機制的主體是社會組織,社會組織中有一類專門提供慈善服務的組織,在《慈善法》中被更狹義地稱為慈善組織。《慈善法》也確實賦予了慈善組織獨立運作的權限,所以其規範、透明的要求及如何實現它的宗旨,是有法律賦權的。

第二點是志願機制的作用在於“花錢”而非“募錢”而且“花錢”是靈活、及時、定點的,但不是均等性的、廣覆蓋的。所以志願機制能最大限度地對接捐贈人的意願——捐贈人本身是可以做決定希望把這筆錢用到哪裡,而不像是納稅一樣沒有控制權,只能通過政府機構間接地實現納稅相關的權利。

社會普遍有這樣一個誤區,把志願機制作為一種募集社會資源的機制,但其實它的核心應該是在花錢。由於把它視為募錢的機制,於是就要求更廣泛、有效的使用,就可能回到行政機制。按照這個邏輯,就會期待統一的歸結,然後統一調配,所以出現這次的情況。這種“統一性”其實是把本應有的兩種機制收窄成了一種機制,也就是行政機制,只不過有了更多的資源。

當行政機制聚集的資源過多,反而又可能無法高效使用,因為它只有一個主體,而不像社會組織有多元主體。這樣不充分地分配下去,就又出現了效率問題,繼而社會組織會認為參與不進去。捐贈者是希望能把錢花到受助對象的身上,而不僅僅是侷限在捐錢這個行為本身,

但因為出現了資源的擁擠和分配的低效,捐贈人的意圖被終止在了捐錢這一起點,為了達成目標,人們便會用各種變通的方式繞過統一分配。但又出現了各種各樣的問題,使得兩邊的有效性都受到了折損。

南都觀察 :這次的公共衛生事件和自然災害的緊急救援有很大的不同,自然災害中,是短期內突然的危機和傷亡,常常也伴隨著通訊中斷,所以志願者們在現場的救災很重要。但是這次,在自然災害救援中的經驗很難直接遷移過來,沒有防護的接觸可能還會導致志願者被傳染,有很多志願活動是在網絡上完成的,比如信息收集、核實,物資聯絡……根據您的觀察,在這次疫情防治中,有哪些志願活動是非常重要的?在這其中有沒有什麼經驗教訓是需要注意的?有哪些地方其實可以做得更好?

賈西津 :這次疫情和之前地震等自然災害確實有一些不同的特性。一是防疫的緊急狀態一直在持續,而地震的緊急狀態是在震後,也就是等地震停了,各種力量才去進入,它是一個重建的過程。疫情是一直在發生中,在時間性上是不一樣的,它是持續在緊急狀態中。第二是由於病毒具有傳染性,疫情防控要求封閉管理的,跨地域組織可能很難去觸及到真正的求助者。另外疫情防控對專業性的需求也會影響到我們的參與。

基於這些特性,據我觀察,社會組織在疫情中動員是很快的,也有一些成熟機制,幾乎在疫情公開(特別武漢封城期間)第一時間,這些社會組織就已經響應行動。並且,包括社會組織的行動,還有非社會組織的各種個人、企業等社會力量,利用互聯網技術也較為充分。

在參與機制方面,社會組織也相對愈加成熟。即使在這麼緊急的時候,社會組織同樣有分工,可以看出它們平常做了團隊運作的專業化訓練,同時還有合法性的意識。我覺得這還是能體現社會力量的一種成長。

但從效果而言,我們這次確實並沒有看到特別活躍的社會力量的參與,不像是汶川地震時有一種政府和民間非常活躍的有效的互動機制。本次疫情中,社會力量可能不是成規模的一種顯性的力量,參與方式也“八仙過海”。這和疫情的特殊性以及政策都有關係。

如何更好參與?其實社會組織的參與可以在不同的層次。在最緊急和最核心的層次上,涉及到真正的醫療救援,比如說防護物資的籌集,這一點確實很需要社會力量參與。但相對而言,它的專業性和能力要求會比較高。

第二層次是與疫情防控相關的一種支持性的參與,比如全國各地醫生的那種聯網性的健康諮詢,患者可以先在網上問一問,以免排隊幾個小時都無法瞭解自己的基本病情,或者造成交叉傳染。這其實形成了對前線的支持。還有像醫護人員的飲食、生活,包括對隔離人員的生活的保障。

第三層次是在疫情的次生影響方面。疫情不僅是疾病的問題,它波及到了社會的方方面面的,也是社會治理和公共治理的問題。疫情衝擊了人們基本生活和身心健康,也衝擊到社會經濟發展,社會組織如果在社會治理中能夠起到有力的支撐的話,會對整個疫情防控起到非常大的幫助。

現在大家可能會有點“聚焦”在一線的防護,而如果我們看到不同的層次,甚至更廣遠一點,包括政策倡導的環境、人和動物的關係,對於社會長遠會非常重要。所以我覺得可以在這樣的角度上去看待社會的參與。

南都觀察 :我們現在問一下劉以秦,劉以秦在1月31日就抵達了武漢疫區,開始投入採訪報道,《財經》在2月初就先出了一篇《統計數字之外的人:他們死於“普通肺炎”?》,裡面有很多來自醫生的信息,也表示採訪得到了志願者協助,想請劉以秦分享一下在採訪中得到了志願者的哪些協助?除了幫忙聯絡採訪對象,或者作為信源,你印象深刻的志願行動有哪些?

劉以秦 (《財經》記者):採訪中我們很多方面都得到了志願者的幫助,最直接是給我們提供了很多采訪的素材,包括我們的車輛保障也是志願者提供的。還有志願者會給我們送一些比如食物、口罩等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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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疫情影響,武漢1月23日暫停私家車出行。1月25日,滴滴召集1336名網約車司機,組建“社區保障車隊”,同時組織200多名司機成立“醫療保障車隊”,專門提供醫護人員出行服務。圖為一位“愛心司機”在做車輛的消毒通風工作。© 劉以秦 / 《財經》

採訪之外,當地很多志願活動也讓我印象深刻。志願者主要有三方面的力量:一是政府牽頭的,比如像紅十字會、慈善總會;二是企業牽頭的,比如滴滴提供的志願車隊;三是民間的分散力量。我個人感覺因為武漢封城,所以很多人進不來,民間的分散力量沒有很好地發揮作用。

當然本地有很多人願意當志願者,但這個過程會出現很多問題。大家都很積極、很有愛心,都願意為疫情防治貢獻一份力量。但是我明顯感覺到,很多民間組織還是缺乏協調性,比如說物資捐贈中很明顯的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

像一些大醫院。我們經常能在網上看到很多求助的信息,我感覺大家的反應速度特別快。之前有醫生在網上求助說沒有物資,大概過了一兩天後,我再去問的時候,他們的物資都已經到位了。

還有一些小醫院,尤其是基層醫院,它們並沒有發聲的渠道,不知道怎麼去在更大範圍內發佈求助信息,所以就被忽視掉,物資狀況“慘烈”。所以在某些時候,政府統一調配物資是一個能部分解決分配不均問題的方案。

但是現實中還有一個情況,就是有很多求助信息的真實性是不確定的。很多志願者非常有熱情,但在核實信息、組織調配的能力上面有一些欠缺。比如這兩天,我們看到武漢街頭有一些滯留人員或者是流浪的人,志願者就很快就行動起來,給他們送物資過去,但是到了現場之後,發現那邊並沒有人,而物資已經集結過來了。有些志願者從各方面調配物資,又連夜運輸,最後卻無功而返。

做慈善或做志願者都是一件非常專業的事情,並不是有愛心、有熱情就能做得好。我也看到,大部分的志願者有自己的專業能力,也有自己特殊的一些資源,可以幫助到很多人,但是力量如何集中到一起,或者說能夠真正有效利用這些力量,可能還欠缺一些。

南都觀察 :《財經》在“病人確診”這個角度向公眾提供了非常多的信息,想請問劉以秦,根據你們的調查,“病人確診”的難點在哪裡?現在和1月底、2月初相比,政策上有什麼變化嗎?這會對疑似患者有什麼影響?對統計數字有什麼影響?

劉以秦 :“確診”這個問題經歷了一個變化的階段。最初其實沒有非常有效的確認,或者沒有統一的確診流程。比如有些患者需多次核酸檢測才能確診。當時已經有專家建議用CT作為確診的標準之一,但並沒有被採納。

那時武漢市檢測的標準是一直是核酸檢測,但是核酸盒數量有限,各醫院能夠分到的名額也是有限的。很多一線(包括第一批定點醫院)的醫生,直到2月份都沒有拿到,所以醫生也覺得很難辦。有病人因為沒有辦法去醫院掛號做檢查等原因,便沒有得到確診。

2月5號以後,這個問題改善得還比較明顯,因為當時武漢開放了所有的醫院接收發熱病人,也已經建起方艙醫院和“雷神山”、“火神山”,再加上有大量的外地醫護團隊進入支援。護士的數量決定了有多少人能夠做到核酸檢測,所以這個情況立刻得到了明顯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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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5日晚9時,首批新冠病毒肺炎輕症患者陸續抵達武漢國際會展中心方艙醫院。© 陳卓 / 《財經》

到今天,可以說絕大部分的病人都可以去做核酸檢測以及CT檢測。目前確診標準有一些細微的變化,需要核酸檢測與CT檢測結合來看。


南都觀察 :現在問一下吳靖。吳靖所在的“八點健聞”在這次疫情防治中也做了非常專業的報道,並且在1月初就開始報道“武漢肺炎”,並且在2月中旬以“隔離形式”為主題,報道了從“居家隔離”到“集中隔離”的變化,到現在,武漢還在繼續增加方艙醫院的設置。

想請問吳靖,一月初的時候,作為一個垂直於醫療領域的媒體人,當時對“武漢肺炎”的感知是什麼?你所關注到的信息對你個人的生活有影響嗎?

吳 靖 (就職於八點健聞,前《財新》、《新京報》深度報道部記者):其實12月底的時候,網上就已經流傳出一份病毒檢測報告,顯示和SARS具有一定相似性。如果按照我以前的做社會新聞的經驗,當時可能會立即去到現場。但當時媒體有闢謠,所以沒有去到現場,感受不到當時武漢的疫情。

我後來有跟一些醫生聊,他們說其實武漢真正緊張的時候,就是在12月底,所有醫院內部都非常緊張。當時在外圍的情況下,我只能去和專家溝通,寫了一篇比較遠離現場的文章,所以沒有意識到這個事情的嚴重性。是我們放鬆了警惕。

我們後來忙著準備醫療行業內的一些內容,這件事有點像告一段段落,但其實當時已經很嚴重了。直到1月20日左右,已經有“人傳人”的信息出現了,我們才意識到跟遲了。

我們團隊在春節期間一直在後方在做一些疫情相關的內容,基本上把所有的精力都撲到了疫情上。團隊有成員是在武漢封城前一天準備去武漢,但是第二天得知封城的消息就慌了。後來因為我覺得在後方聯繫比較吃力,而去現場是很重要的,所以還是在一月底抵達了現場。

南都觀察 :你提到了一些當地的“小醫院”,提到其實很多早期病例是在這些醫院就診的。你是如何尋找到較早的、小醫院的病例的?有困難嗎?

吳 靖 :我來之前其實猶豫再三,因為當時武漢城內的交通已經停滯了,而且我不會開車,交通對我來說是個特別大的阻礙,所以我必須要判斷我的活動範圍。前期可能有太多不確定性了,甚至買不到口罩,在沒有什麼準備的情況下還是去了。我當時最主要的擔憂是醫院、醫生不再接受外界提問,而且我到現場稍晚,對能得到的信息是沒有把握的。

我前期跟編輯溝通,因為武漢疫情爆發時最初是採取居家隔離,這其實是一個不太正確的隔離方向,後來武漢有糾偏,但是前期的隔離措施把醫療重擔推給了社區,社區其實成為一個沒有武器就“上陣”的隊伍。我在網絡上看到很多這樣的矛盾,但當時媒體報道很少,更多信息集中在呈現大醫院的秩序混亂,所以我們確定的方向是“以小見大”,先從社區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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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3日,隔離酒店門口,疑似患者詢問工作人員目前隔離情況。© 吳靖 / 八點健聞

我們其實是很想做早期的“病例編輯”,可能在這方面有比較專業的判斷,但是這個不太容易,因為需要去很多醫院的放射科、檢驗科等打探消息。大醫院突破不了,“小醫院的病歷”就成為線索。我當時認識了一位華南海鮮市場周邊小醫院的醫生,在無意間的交流時,他說到一個細節,就是他們醫院內部很緊張——在十二月十幾號就有門診意識到這個問題,已經讓醫生戴上了口罩。按照這個邏輯來說,因為華南海鮮市場附近的一些商戶,他們平時發燒感冒不可能第一時間去大醫院就診,一般都會先去一些小的診所、醫院。

流行病學的調查似乎沒有關注到這些較早的案例和一些小醫院的情況,怎麼找到最早的病例,就要從人們看病的習慣裡面挖掘線索。但是後來有些媒體也做了很多突破性的報道,找到了比我更早的案例,有一些更紮實的採訪。

賈西津 :劉以秦說到,政府解決資源分配在一些情況下可能會比較有效,但是實際上有一種更智慧的模式——不是把資源彙集到政府,由政府去分配,而是“知會”模式,就是信息經過統一平臺,同時政府還可以組織供需信息的發佈,更大限度由公眾共享。

比如說疫情中資源調配方面還有哪些稀缺,我看到社會組織是制定了這種供需的分配表,政府也是能夠提供這樣的平臺的。信息統籌而不是資源和行動統籌,依靠多元分配機制,完全可以形成秩序。

對志願而言,不應是阻隔,而是要強調志願性。如果有人覺得政府更有效,捐贈給紅會,甚至給政府都可以,但是不要去阻斷,不要強制不能給其他。兩條腿走路,勝於一條腿,比腿的粗細更重要。還有在專業性方面,慈善組織和社會組織有助於組織化,就會避免個人參與的無序性,因為組織本身就是形成秩序的機制了。不知道記者在前線觀察,同不同意這樣的觀點?

劉以秦 :我非常認同賈老師的看法,由政府提供信息平臺,讓更多的力量可以參與進來。我們去當地看了很多次,大量物資堆積在那裡,沒有很好地發放出去,包括紅會的信息整理也很混亂。

確實最初是限制民間力量直接給醫院捐贈物資的,也造成了武漢封城後一段時間內的混亂狀況,但這個問題後面也慢慢地解決了。大家總結出一個根本原因,還是對這樣的事情沒有提前的準備,也沒有相關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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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日,武漢協和醫院內,醫護及工作人員正在搬運物資。© 《財經》


我還想問一下賈老師,在疫情發生或者任何災難或事件發生的時候,作為個人,應該用什麼方法讓自己的力量可以得到最大的發揮?

賈西津 :個人的參與確實是會比較散亂無效的,這時候就會需要組織,但這個組織不需要一定就是政府組織或者是紅會,可以是多元的社會組織和慈善組織,因為這些組織平常有專業性的積累。個人志願者在這個時候能做什麼?我覺得首先是跟他平時的積累有關,如果沒有任何的志願經歷,也不知道任何的組織,在那一時間你興起的志願的那種熱情,可能會像無頭蒼蠅。

但如果對於一個長期有志願意識、參與志願活動的人,他很快會找到切入點。因為所有志願組織的體系內部全是連著的,只要有熟悉的志願組織,就會知道這個領域裡當地或外地的行動,就能進入到這個體系。我覺得對公眾而言,平常要有這種志願意識,並且應該有一個相對比較可信、穩定、符合自己方向的參與。


同時,現在互聯網是很好的機制,通過網絡就可以參與,甚至可以發起志願活動,就像私家車司機通過互聯網形成一種非組織化的社會行動。一定要找準要在自己擅長的地方去參與,而不是說必須要進入到最緊急或最危險的地方。


總結一下,一是平常要有關聯;二是能通過自己的小圈或互聯網瞭解到參與渠道,甚至自己去發起行動;三是在自己熟悉的領域,因為在熟悉的領域一定有自己的圈子,那個圈子就可以形成一個“志願圈”。

吳 靖 :我接觸的志願者比較少,但總體感覺,對接記者的這些志願者,他們籌集物資、總結信息、網絡搜索的能力比較強。我之前其實不是特別瞭解志願者,但我發現這次整個志願者團隊都非常年輕,利用網絡的能力特別強。

南都觀察 :在這次疫情中,醫生走在了最前線,非常辛苦地在救助病患,最早向社會發出“警報”的李文亮醫生等,其實直接或者間接的拯救了很多人,一些人因為看到他們發出的信息,選擇了戴口罩、取消出行、取消聚會等等。但遺憾的是在早期,依然有向醫生吐口水、辱罵醫生等現象出現。除了醫生,志願者團隊、公益組織、海內外的公民們也在物資捐贈、運輸等等方面發出了巨大的能量。2008年,因為汶川地震和北京奧運會,志願者這個形象變得非常具體、豐富,也出現了很多民間組織。想請問賈西津老師,在您看來,民間的這些志願者團隊、公益組織在這十多年來有什麼變化?這次新出現的一些志願者團隊,和一些已經運營多年的公益組織相比,有什麼差別?這次新出現的一些志願者團隊,和2008年出現的那一批志願者團隊相比,又有區別?造成這些區別的原因是什麼?

賈西津 :2008年其實是一個“社會意識”興起的元年,為什麼沒有成為“組織化”的元年?這跟我們的法律環境有關。國際上,比如說日本、韓國,包括中國臺灣地區很多社會組織的發展,都會以一個救災事件為契機,變成大發展。但前提都是制度的開放在前,由於我們的體制並沒有變化,對社會組織的開放程度不夠。所以2008年是一個社會意識參與的元年,並沒有組織化。

當前,我們可以看到公益活動越來越多,公眾參與也非常活躍,整個力量的發展是顯見的,但是它的組織化程度相對而言並不是非常成熟。

由於《慈善法》和《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的出臺,慈善組織逐漸規範化發展。從2008年到現在,應該說公民意識、社會力量的發展比較顯著,社會組織的內部也有很多發展,但是作為一個社會部門,它的組織性和能力仍然遠遠不夠。這兩年,慈善組織和NGO的法律化又比較突出,這是一個變化。

第二是關於志願者。這一次我看到的是“非組織”的組織化現象比較明顯

——不是通過一個正式的、既有的社會組織來參與,而是臨時形成了志願團隊,甚至是利用互聯網參與了這樣的行動。社會力量利用互聯技術形成了一個更廣泛的自願參與,但是這種非組織化的設置,目前與公益組織的對接並不是很充分。從國際組織看,其資源調配力其實是不次於政府的,但這點在中國還難以達到。

南都觀察 :現在有一個概念叫做“解困式報道”,要求記者不僅要報道社會問題和事實本身,還要進一步挖掘社會問題的解決辦法。其實《財經》這次的一些報道本身就在提供一些解決問題的思路,包括劉以秦寫的志願者運輸物資的事情。這類報道在解決社會問題、為政策制定提供參考或者影響等方面,有沒有什麼普遍的價值判斷?怎麼看待這類選題?

劉以秦 :我們這次的一些報道會要求是建設性的,要提出解決建議。由於一些原因,我們一開始做的一些報道被取消了,並且後來也有關於做正面引導類報道的要求。而提出建設性的意見,這樣做也是有意義、有價值的。

有很多報道確實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包括對於檢測、收治病人的流程優化。《財經》和很多其他媒體同行都在做這樣的事情,有一些事情我們把它寫成了建議或者是問題的情況,然後提交給了相關部門。

南都觀察 :吳靖之前是在《財新》和《新京報》,現在在一個醫療垂直機構,這次包括八點健聞、丁香醫生在內,在專業知識上提供了非常細緻的科普,想請問吳靖,垂直機構有什麼優勢嗎?現在很多媒體人雖然離開了專業媒體,但在具體的領域裡,依然做著非常專業的工作。

吳 靖 :我們是醫療垂直機構,我們的編輯因為有較多醫療報道經驗,所以即便遇到疫情這種偏社會性的事件,也能從中找到一些專業性的角度。很多媒體比較快速地關注到重症治療,也有很多媒體報道了重症治療的困難,側重點還是在醫生本身的努力上。但如果從這個角度抽離出來看,每一個前線重症科的醫生即便如此努力,還是會存在一些治療割裂的問題。包括說醫生在前線參與的時候,基於他以往的經驗,有時候會在治療方面出現錯誤的判斷。我們就會對這些治療方面差異性做一些呈現,探尋每個醫生治療的偏向性會對後期的病情造成什麼樣的影響等。

故事性的內容我們也會寫,但更想寫的是上面這種分析。現在做事會更靈活自由一點。

劉以秦 :請問吳靖,你覺得在垂直領域機構的寫作更靈活一些,但會不會也有一些限制?

吳 靖 :我們需要在前期和醫生建立比較好的關係,在內容選題上則更自由一些。這次《財經》的記者特別讓我佩服,一直在研究疫情上報系統的問題,寫得非常清楚和全面,我特別想知道你們的分工是怎樣的?

劉以秦 :這一次來武漢的是我和另一位醫療組的記者,還有一位編輯,在外面跑的基本上是我們記者兩人。另一位記者主要負責醫療方面,包括醫生和醫院,我主要負責社區物資,包括各級政府、志願者,醫院的部分我也會參與一些。我們倆的部分區分不是特別明顯,而且整個編輯部門超過一半的同事都參與進來。除了我們在前線的人之外,其實大量的工作都是後方的同事在做。我們醫療組和公共政策組貢獻了很大的力量,大家會在後方支持,前方記者主要的工作就是做現場的採訪。我們的報道凝結了大家共同的力量。


所以大部分的人都參與進來,平時大家都跑不同的條線,但是這次發現幾乎各行各業都受到影響,所以大家其實可以做的事情很多。然後像“直報系統”的報道,我們從很早就開始關注這個事情,我另外一個同事我感覺投入得就像是住在金銀潭醫院、協和醫院了一樣。

吳 靖 我發現要有很強的共情心理,不能一味帶有非常強烈的質疑色彩。我在當地,尤其是跟那些社區或衛生院的人打交道,困難不是特別大,因為如果站在他們的角度去理解他們目前的處境,那麼他們是很願意講述的,基本上沒有被拒絕過。

聽眾提問 :請問賈西津老師,從法律角度上,如何看待物資徵用這一現象?

賈西津 :我補充一下,在救災志願物資政府統籌方面,我們有兩個法律規定,一是《突發事件應對法》,二是《傳染病防治法》。其中規定政府在突發事件狀態中是可以徵用住宅等物資的,

這種徵用的含義,是指在這種緊急狀態而沒有替代的情況之下,對一個已存的物資的徵用,而不是指所有社會的捐贈或者所有人的工資都要徵用。

另外2000年的《救災捐贈管理暫行辦法》裡面規定,在這種救災的時候,政府是可以接受社會捐贈的。一般而言,政府不是社會捐贈的接受主體,但這個辦法裡面規定政府可以接受捐贈,也可以去設立專業的機構來實施。這裡面仍然隱含著它“可以接受捐贈”,並沒有隱含“只有它能接受捐贈”。從這些相關的法律裡面,我們會看到政府在這個時候是有權徵收、接受相關的物資,包括把接受的財產用於集中調配的。但在理解政府權力的時候,一定要非常的謹慎,不能擴大到政府可以把所有的社會資源都徵用了,甚至說把志願機制、私人產權徵用了,否則的話就會非常危險。


聽眾提問 :想請賈西津老師分享一下,國外志願者組織在救助能力的培養、組織發展、政策支持這方面的內容。


國外的體制的特點,一是組織本身是開放性的,二是法律側重於各種權利的保障。而且組織內部有專業的人才培養,這幾乎是一個體系內形成的現象。也就是組織發展之後,人們自然會有聯合的傾向,就會形成有各種專業性、聯合性、支持性的組織,在整個人才資源的分配中起到很大的作用。此外,國外非政府組織有很突出的行業性和網絡性,調動性非常強大。其調動力堪比政府,能夠大規模調動資源。

聽眾提問 :一些缺乏背書的小型的自發的公益組織,就像疫情中一些志願者團隊,他們要怎麼去處理捐贈金錢和物資的問題?

賈西津 :如果只是委託志願者定向去捐給特定的接收方還比較容易,如果是非定向性捐贈,其實還是對接到社會組織更好。因為如果志願者平常沒有累積的話,花錢是非常難的,這就是我們說為什麼要由組織來花錢。如果志願者要募集社會資源,就一定要和慈善組織合作,否則可能違法。志願者在參與中首先要注意到法律的底線,

如果要向社會公開募集,一定要找有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如果只涉及到行動,最好去對接組織;如果沒有,也儘量回到自己熟悉的領域之中。其次志願服務的組織者要考慮到自己團隊,特別是人身安全方面,否則風險會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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