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書 · 讀」3月1日|論攝影 · 蘇珊·桑塔格

「書 · 讀」3月1日|論攝影 · 蘇珊·桑塔格

《論攝影》

蘇珊·桑塔格

[1]

“攝影既是一種確認經歷的方式,同時也是一種否定經歷的方式。它可能會將經歷限制在純粹的拍照範圍之內,或者將經歷轉換成一個概念,一種紀念品。

旅遊變成了一種蒐集照片的方式。拍照活動本身乃是一種慰藉,是平復那種因旅行而發生的普遍性迷惘情緒。大多數旅行者都會在不期而遇的任何新奇事物面前舉起照相機。不管結果如何,他們拍照就是了。

[2]

“攝影是一種追魂的藝術,一種薄暮時分的藝術。僅僅是由於被拍攝了下來,大多數作品便帶有了哀婉或悲愴的色彩……凡照片都是衰亡的象徵,因為它年深日久,或式微,或不存在了。拍照片便是參與進另一個人(或事物)的死亡,易逝,以及無常當中去。通過精確地分割並凝固這一刻,照片見證了時間的無情流逝。”

[3]

“照片既是虛擬的現實,也是一份缺失的表徵。親人逝去的焦慮和悔恨,而有他們的照片保存下來則會排遣一些這種感情。拆毀的鄰里的照片,如今面目全非、一片貧瘠的田園鄉村的照片也是如此。這些照片使我們深藏一份與過去的聯繫。”

[4]

照片篡改世界的規模,但照片本身也被縮減、被放大、被裁剪、被修飾、被竄改、被裝扮。它們衰老,被印刷品常見的病魔纏身;它們消失;它們變得有價值,被買賣;它們被複制。照片包裝世界,自己似乎也招致被包裝。它們被夾在相冊裡,被裱起來然後架在桌面上,被釘在牆上,被當作幻燈片來放映。報紙雜誌刊登它們;警察按字母次序排列它們;博物館展覽它們;出版社彙編它們。

[5]

照片提供證據。有些我們聽說但生疑的事情,一旦有照片佐證,便似乎可信。相機的一個用途,是其記錄可使人負罪。從一八七一年六月巴黎警察用照片來大肆搜捕巴黎公社社員開始,照片就變成現代國家監視和控制日益流動的人口的有用工具。相機的另一個用途,是其記錄可用來作證據。一張照片可作為某件發生過的事情的不容置疑的證據。照片可能會歪曲;但永遠有一種假設,假設存在或曾經存在某件事情,就像照片中呈現的那樣。不管個別攝影師有什麼侷限(例如業餘性質)或藉口(例如藝術技巧),一張照片——任何照片——與看得見的現實的關係似乎都要比其他摹仿性的作品更清白,因此也更確切。創造崇高的影像的大師們,例如阿爾弗雷德·施蒂格利茨和保羅·斯特蘭德,數十年間拍攝偉大、令人難忘的照片,卻仍首先要展示有事情“在那裡”發生,如同“寶麗來”相機的擁有者把照片當成一種簡便、快速的做筆記的形式,或拿著“勃朗尼”相機的業餘攝影迷抓拍快照作為日常生活的紀念品。

簡介:蘇珊·桑塔格的《論攝影》於一九七七年出版,轟動一時,引起廣泛的討論,並榮獲當年的全國圖書批評界獎,至今仍被譽為“攝影界的《聖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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