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5 童年趣事——做客

童年趣事——做客

文 | 孫斌華 · 圖 | 網絡

如今,請客似乎已成為一件很平常的事情。

不必說婚喪嫁娶要請客,也不必說小孩出生、一歲、十歲以及老人六十大壽要請客,更不必說喬遷之喜、金榜題名、加薪晉級、逢年過節要請客,就算平常沒什麼事,高興了也可任性一把——請三五好友坐一坐。

請客很平常,做客也成了家常便飯。

可是,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無論是請客還是做客都不是件容易的事。

很多普通家庭一年到頭,甚至一成幾年,都很難有做客的機會。所以,到遠一點的親戚家做客,可能半年前父母就開始嘮叨了:怎麼去,帶誰(小孩)去,穿什麼衣服去……近一點的,至少一兩個月前也會嘮叨。

總之,去做一次客,一定弄得水響,隔壁左右的鄰居甚至大半個灣子的人都知道。

童年趣事——做客

記憶中,有兩次做客的經歷讓我終生難忘。

第一次做客是在三歲多的時候,漢口表姐的大女兒十歲。比我大一輪的姐姐帶著我前去祝賀,一起前往的還有堂姐和堂妹。

我們一大早起床,從灣子步行大約五里路到橫店坐火車。這是我們第一次坐火車,雖然是臨時加開的一列貨車,可能剛裝過生豬,有一股濃濃的臭味,但大家還是很興奮。

印象中,表姐家並沒有擺酒席,可能因為房子小且經濟條件不允許,只來了一些至親。但有一件事我印象特別深刻:表姐的妹夫、我的二表哥——唯一一個成年人帶著我們一行大小八個孩子去中山公園。

從表姐家去中山公園大約需要半個小時(這一點是姐姐後來告訴我的),要經過好多條小巷子。巷子特別窄,若對面有人相向而來,我們必須停下讓路,正因如此,九個人相當於排成了一條縱隊。

出門的時候大家都走在一條巷子裡,甚至還手拉手,可是走著走著,因為不時要給對面過來的人讓路,走在前面的和後面的可能就隔著兩三條巷子了。

童年趣事——做客

我不是最小的(最小的才三歲),所以不是大家特別關注的對象。而且除表哥外,大家都是第一次到漢口,也是第一次去公園,一路上大家都很興奮,嘰嘰喳喳地說著笑著。

可不知什麼時候,我突然發現只剩下我一個,前面的人都不見了蹤影。我慌神了,一連追了幾條巷子,大聲喊著姐姐,可是沒有回應。我不覺自言自語:找不到人算了,我一個人回去。

於是,我一個人七拐八彎地原路返回。

當我一個人返回表姐家的時候,表哥表姐十分驚訝,因為對於一個從沒出過遠門、沒到過武漢且不到四歲的孩子,穿過那麼多的巷子還能自己找到回家的路,簡直太不容易了。

“走散了,他們一定擔心。”大表哥趕緊出門尋找,在前往中山公園的路上正好碰到調頭找我的二表哥一行。原來他們到了中山公園門口,買票時才發現少了一個,大家都嚇得不行,誰也沒心情去逛公園,慌忙回頭來找人。

得知我沒有走丟,大家懸著的心才放下來。遺憾的是,因為我的緣故,所有的人都沒能去成公園。

童年趣事——做客

想想看,四十八年前花五分錢逛中山公園,是多麼奢侈、多麼讓人羨慕的事!本來,來漢口之前,差不多全灣的人都知道我們要到漢口做客,還說好回去以後告訴他們我們看到了什麼。

如果去了公園,大家回去以後就可以在他人面前大肆炫耀一番:自己去了漢口,逛了中山公園,知道公園長什麼樣,看到什麼,玩了什麼。而且這事馬上會一傳十十傳百,成為全灣的焦點。可我掃了大家的興,讓他們無可炫耀。

反倒是我成了全灣的焦點人物,大家都在議論,說我小小年紀走丟了還能自己回去,將來一定了不起(這些話我沒印象,我大一些的時候,經常聽大人們說起,直到現在他們偶爾還會提及)。

第二次做客是在這之後沒多久,我跟著媽媽一起去參加一個表哥的婚禮。表哥家位於錢個小灣,離我們家大概十來里路。

去的前一天晚上,媽媽特地到鄰居家給我借了一件小碎花的罩衣,讓我穿上試試。穿上這麼漂亮的衣服,我不自覺地用手在上面不停撫摸。媽媽看到了,趕忙說:快點脫下來,別弄髒了,明天做客再穿!

我趕緊脫下,媽媽順手疊好,放入家裡唯一的木箱子裡。

童年趣事——做客

第二天,我穿著借來的小碎花罩衣,高高興興地跟著媽媽出發。一路上,我連走帶跑、連蹦帶跳,遠遠地走在媽媽前面,然後又折回來陪著媽媽一起走,如此反覆,一點也沒感覺到累,似乎渾身有使不完的勁。

到了表哥家,媽媽帶著我跟親戚朋友打完招呼後,我就在門口看小朋友們玩——幾個小女孩開心地跳著房子,還有幾個在比賽踢毽子,因為不熟,我只好在一旁看著。

突然一個毽子踢到我跟前,我本能地撿起來扔了過去,仍然站著幹看。不一會,毽子又飛到我跟前,我再一次撿起來扔了過去。這時,有個小女孩開口了:你想踢嗎?跟我們一起踢吧!

我不好意思地慢慢挪動步子湊了過去。踢了一會,陌生感沒有了,就跟在灣子裡和好朋友一起玩一樣,自由自在地玩起來。內踢、外踢、跳花,通通都踢過一遍後,又湊到跳房子的隊伍裡玩了一通。

看到跳房子的人比較多,有個小女孩提議來幾個人去跳橡皮筋,於是三個人單腿撐起橡皮筋,一個人在中間跳,所有人都唱著口訣:小皮球用腳踢,馬蓮開花二十一……

突然聽到噼裡啪啦的鞭炮聲,原來新娘子接過來了,所有人的眼光都被吸引過去,想看新娘子長得是否漂亮。而且,這個時候還會有一個所有人都很期待的環節——撒喜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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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糖可是難得一見的稀罕物,大人小孩都喜歡,何況借了別人的衣服,回去是要給幾顆糖表達謝意的。我慌忙往人堆裡擠,想多搶幾顆糖。

撒糖的是另一個表哥,他一邊把糖高高地撒向空中,一邊扯著喉嚨大聲喊“吃喜糖哦!”所有人都朝著撒糖的方向將手高高舉起,有的踮著腳尖,有的甚至跳了起來。呼喊聲,歡笑聲,喧鬧聲,被踩到腳的小孩的哭喊聲,響成一片。

第一把糖撒完,沒一顆掉到地上,全被大人和個子高的孩子搶走了,我一顆也沒搶到。沒搶到的人大聲喊“這裡,這裡!”示意往那個方向撒。我只能低著頭,盯著別人在空中沒有接到,直落地面的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抓到手裡。

第二把、第三把的速度明顯加快,謝天謝地,我終於撿到一個!我不甘心,繼續往人堆裡鑽,想多撿幾個。可是當我好不容易看到一顆糖掉到我跟前,伸出手去搶時,發現另一個小手跟我同時落到了那顆糖上。

我們倆誰也不鬆手,都使勁地按著那顆糖。突然那個小孩哭了起來,哭聲很大。有大人問“怎麼啦”的聲音傳過來,於是我放手了。表哥家總共撒了不到十把糖,最終我撿到三個。

搶完糖,我又和小朋友一起玩去了。突然,我聽到水塘裡發出“嗖”“嗖”的聲音,原來是幾個男孩子玩打水漂的遊戲。這可是我從未玩過的,於是在池塘邊撿了幾個瓦片,學著他們的樣子玩了起來。

童年趣事——做客

可是不管我怎麼努力地去打,我的瓦片始終是“噗通”落入水裡,不像他們打的那樣,輕輕入水,騰起,再入水,再騰起。這時,有個小朋友過來教我:瓦片要薄,且要平著拿,與水面平行,打出去的時候一定要使勁……

按著他的方法,我練得正起勁,媽媽喊我吃飯了。

吃飯可是做客的重頭戲,我是特地來“釣魚”(小孩子拿個缸子,站在大人旁邊,裝點菜回去,給老人或病人吃)的。我過來的時候,桌子旁邊已站了三四個“釣魚”的,都吃得正高興。

媽媽把事先準備好的搪瓷缸子交給我,並囑咐我不要把衣服弄髒了,然後就開始往裡夾菜,說是帶給婆(我們都讀第四聲,實際上就是奶奶)吃。聽說是給老人帶的,旁邊的親戚也往我缸子裡夾菜。

裝了一些菜後,媽媽給了我一小碗飯,我在旁邊安安靜靜地吃起來。吃得正起勁,突然聽到一個小孩扯著嗓門大哭,抬頭望過去,看到一個臉上掛著淚珠、鼻子下長著兩條綠龍、嘴裡還銜一塊粉蒸肉的小男孩。

小男孩的媽媽大聲呵斥:你看別的孩子多乖,大人拈什麼吃什麼,你已經吃了一塊了,你喜歡吃就都吃了,別人吃什麼?太不聽話了!再好吃打死你!

童年趣事——做客

原來是為了一塊粉蒸肉。大人都勸那媽媽:孩子可憐,難得吃到肉,想吃就讓他吃吧,大人少吃點沒關係。並紛紛讓出自己的那一份。吃著粉蒸肉,小男孩的臉上又露出了笑容。

做完客回到家裡,第一件事就是趕緊脫掉借來的小碎花罩衣,媽媽把它輕輕地揉洗了一下,晾起。

第二天,衣服幹了,媽媽疊得整整齊齊,同時用手帕包了幾顆糖(因為家裡有老人,臨走之前伯伯特地給了媽媽一把喜糖),帶著我一起去還給人家,並告訴我:有借有還,再借不難!

這些事情雖然過去了幾十年,可每次不管是請客還是做客,看到滿桌豐盛的菜餚,看到每天穿得像過年一樣的親朋好友,看到每個人臉上燦爛的笑容,看到席間其樂融融尤其是看到坐在父母身邊並受到百般呵護的孩子,我就情不自禁地想起小時候做客的情形。

我不得不感嘆:現在,我們終於生活在一個幸福的時代,生活在一個衣食無憂的時代,生活在一個自由自在的年代,生活在一個最美好的時代!

關於作者 孫斌華,一名普通的中學教師,六十年代出生於黃陂一個普通的鄉村,對家鄉懷有深厚的感情,常常夢迴故鄉,忘不了故鄉的山山水水,忘不了故鄉的父老鄉親,不時寫點文字抒發自己的思鄉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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