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美國軍隊為何鼓勵獵殺野牛?


要說美國舊西部的代表性動物,莫過於那威猛強大的野牛。但在19世紀後半期,野牛幾乎就要滅絕了。對獵人們來說,這是一種生意;對更多的人來說,這是一種“娛樂”;而對美國軍隊來說,這是一種刻意的策略。

野牛的皮和肉都是很貴重的商品。它們的骨頭可以用來做刀柄或者磨碎做肥料。獵殺它們也是很容易的,因為它們面對獵人幾乎沒有什麼防禦能力。一隻野牛被射殺後,其它的都會聚攏在它的周圍。獵人們可以利用連發槍快速殺死一個牛群。來“娛樂”的獵人不是為了獲得他們的肉、皮或骨頭,他們只是為追求數量,獲得滿足感,而被殺野牛的屍體就直接被留在原地。圖為1873年的溫切斯特式連發步槍,野牛獵人的常用武器。

很多人西行捕獵都只是為了樂趣。火車一停,乘客們就把他們的步槍拿出來,對野牛進行射殺。鐵路狩獵又叫“高處狩獵”,乘客們會爬上車廂,在那裡射擊會更容易。


大多數人認識帕特·加勒特是因為他於1881年7月14日在老薩姆堡槍殺了臭名昭著的罪犯“比利小子”威廉·邦尼。但他在那之前就已經出名了。加勒特於1850年出生在亞拉巴馬州,是一名野牛獵人,後來成為新墨西哥州林肯縣的警長,不再抓野牛而改抓逃犯。

印第安人將野牛看作是神聖的動物,關乎它們的生活方式;而白人對野牛卻絲毫沒有敬畏之心。不管是生意型還是“娛樂型”的狩獵,政府機構都不僅能夠容忍,而且還積極鼓勵。西部擴張遭到許多印第安人的強烈反對。政府抓住了他們的軟肋,知道遊牧民族要想生存,就要有隨時隨地可取的食物,例如野牛。野牛越少,在居留地以外的地方生存就越艱難。實際上,野牛狩獵是一種戰爭武器,鼓勵捕獵野牛就是要讓印第安人餓死。

隨著野牛的減少,獵人和印第安人之間的摩擦不斷增加,經常導致暴力衝突。由科曼奇和夏延部落組成的一支印第安隊伍突襲了狩獵營地,以報復野牛的滅絕。後來,獵人們又對印第安人發動了襲擊,程度可與美國軍隊的襲擊相提並論。1877年的野牛獵人戰爭非常激烈,數十人死亡或受傷。


威廉·謝爾曼將軍的軍隊經過的地方,鐵路線被切斷,食物被燒光,牲畜被射殺,最終慢慢腐爛。幾乎整個亞特蘭大都被夷為平地。謝爾曼認為,如果這種策略對南方聯盟有用,那麼它對印第安人也將同樣有效,他是滅絕野牛的支持者。作為一種軍事策略,它是很成功的。但這對環境來說是一場災難。曾經有數百萬野牛在平原上游蕩,到19世紀末,野牛數量僅為數百頭。如今它們的數量正在緩慢增長,但再也不會回到它們的輝煌時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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