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隔離保證金”讓疫情防控失了“準頭”

2月29日,南陽市紀委通報一起違規收取防疫“隔離保證金”問題。其中,2月8日晚,唐河縣源潭鎮出臺土規定(未執行),要求外出務工人員在辦理健康證明時簽訂承諾書,承諾若被務工地勸返,回鄉後需接受集中隔離,並每人繳納500元“隔離保證金”。(3月2日 澎湃新聞網)

隨著疫情防控形勢逐漸向好,復工復產不僅勢在必行,更要加速推進,這對基層政府如何處理好疫情防控與勞務輸出的關係,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特別是做好對務工地勸返回鄉人員的防控預案和隔離措施,也是當下基層疫情防控工作中不能忽視的地方,若是重視不夠,防控措施不到位,造成新的感染,不僅會影響當地疫情防控,也會給逐漸向好的抗疫大局帶來影響。

基層政府對被務工地勸返回鄉人員採取積極、嚴格的防控措施,既體現了當地政府嚴格認真的疫情防控態度,更是抗疫的必然要求。但是,落實疫情防控不僅要做到態度積極、措施嚴格,更要依法依規、科學精準。譬如收取勸返回鄉人員“隔離保證金”,初衷是為了避免更多群眾暴露在被感染的威脅中不假,但明顯是簡單粗暴、生硬粗糙了些,當然也還存在於法無據的問題。

就時下仍然嚴峻的防控形勢來說,被務工地勸返人員,回鄉後接受集中隔離,是肯定的,也是必要的,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能隨意增加群眾負擔之。“隔離保證金”,這種於公於私、於法於理都不該存在的收費項目,更會給當地黨員幹部形象以及對當地政府的形象帶來負面影響,對整個防疫大局都是不利的。

自疫情暴發以來,從黨中央到地方政府,三令五申,多次強調,疫情防控要依法依規,要科學防控、精準施策,當地仍然出現收取“隔離保證金”這種“畫蛇添足”“自毀形象”的防控手段,既暴露出法紀意識淡薄、服務意識缺失的問題,更折射出疫情防控必須要精準施策,切不可失了準頭。

面對疫情,抗擊疫情,戰勝疫情,除了要有堅定的決心和信心外,科學態度、法紀觀念和精準施策更是缺一不可,否則就會出現把好事辦成壞事,甚至發生前功盡棄的局面。隨著全國疫情防控形勢穩中向好,無論是基層政府,還是各級黨員幹部,仍然不能麻痺鬆懈、心存僥倖,更不能簡單粗暴、生硬粗糙、敷衍應付,要把堅持疫情防控作為“練兵場”“磨刀石”,找準差距、補齊短板,增強服務群眾的意識、提高落實工作的能力,以嚴謹負責的作風態度和精準精細的能力素質,決勝疫情、戰勝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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