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分類:
中國旅行社最初分為:一類社、二類社、三類社;
分管於:國家旅遊局和各地旅遊局;
在2000年以後國家旅遊局不再具體管理旅行社的事務,全交由當地的旅遊局;
旅行社又在2000年以後分為:國內社、國際社(國際社分為:有出境權、無出境權);
目前國內各地的旅行社從業務上又分為:組團社、辦事處(也可以稱為:批發商、分銷商、代理商、同行)、地接社;
組團社:是指在出發地並與客人簽訂旅遊合同的旅行社;
地接社:是指旅遊目的地接待出發地組團社遊客的旅行社;
辦事處:是指地接社設在出發地城市的辦事機構或者代理,此類辦事機構並沒有經營權不合法;當然還有一些俱樂部及不合法的旅遊機構,他們更沒有相關的資質
旅行社的辦理條件:
1.申請人及擬設旅行社的法定代表人必須 自有或租用、租期不少於1年的營業用房;
2. 必備的辦公設備:2部電話機、聯網至市文體旅遊局的計算機、打印傳真機等;
3. 註冊資金:不少於30萬元;
4. 保證金:20萬元;
5. 旅行社責任險:保單;
6. 有必要的經營管理人員和導遊。一般不少於3名
旅行社變更的流程:
1,變更法人,股東,營業執照
2,國地稅的變更
3,經營許可的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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