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2 我國全面取消稻穀、小麥、玉米收購、批發的外資准入限制

我國全面取消稻穀、小麥、玉米收購、批發的外資准入限制

近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相繼發佈了《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和《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兩份文件,根據最新規定顯示,全面取消稻穀、小麥、玉米收購、批發的外資准入限制;同時,在種植研發方面,取消小麥、玉米之外農作物新品種選育和種子生產須由中方控股的限制。而在自由貿易試驗區負面清單在全國開放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出更為開放的試點措施:將小麥、玉米新品種選育和種子生產的中方股比不低於 34%。

自我國加入世貿以來,隨著15年保護期的結束,中國對WTO承諾的對外開放在逐步兌現。在糧油市場,2016年便開始在上海、廣東、天津、福建四省市自貿區外商投資進行相關業務試點,包括取消糧食收購限制,以及允許外商以獨資形式從事豆油、菜籽油、花生油、棉籽油、茶籽油、葵花籽油、棕櫚油等食用油脂加工等。2017年年底這一試點措施進一步從沿海地區擴展至遼寧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慶市、四川省、陝西省等內陸省份自貿區。

我国全面取消稻谷、小麦、玉米收购、批发的外资准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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