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9 回覆網友“冷水江市閃星銻業南礦領導變著法剋扣職工的血汗錢”

來自婁底市委網信辦的調查回覆:

網友“1381235”:

您好!

你在紅網問政湖南上反映《冷水江市閃星銻業南礦領導變著法剋扣職工的血汗錢》的帖文已獲悉,我公司對此高度重視,現就網帖的反映問題說明如下:

一、錫礦山閃星銻業公司南礦員工工資發放情況:錫礦山閃星銻業公司南礦員工工資發放嚴格按閃星銻業公司人力資源部每年制定的經濟責任制考核辦法執行,各生產工區、段、隊每年相應制定經濟責任制進行考核發放。自2014年1月起,南礦在根據上級要求制定的經濟責任制考核辦法中,就取消了安全風險工資,把安全風險工資一項併入到績效工資中。至今南礦經濟責任制工資構成是由崗位工資、技能工資、工齡工資、績效工資加上各種政策性津貼(下井津貼、保健津貼、夜班津貼、班組長津貼、技術技能津貼)組成。所以不存在南礦剋扣職工安全風險工資。

二、造成職工誤解的原因主要是:1、2015年起,閃星銻業公司對南礦設置了完成月度生產任務的競賽獎,南礦在完成公司下達的月度生產任務後每人每月單獨發放了200元競賽獎。2016年後,閃星銻業公司推行了“一定、二掛、三考核”的經濟責任制考核模式,南礦所有月度競賽獎併入單位績效工資中一併考核發放,由此造成職工誤以為每月少發了200元。2、2015年起,因公司經濟形勢惡化,資金週轉困難,南礦全體管理人員和公司同步,每月扣了工資總額的10%,而生產一線職工則保持沒扣。在公司經濟形勢稍有好轉的情況下,對所扣管理人員工資進行了部分補發,職工容易造成誤解。

錫礦山閃星銻業有限責任公司南礦

201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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