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英布對臉上刻字毫不在乎。
黥這種刑罰對於紋身藝術來說,最大的作用促使了刺青技術的發展,為人身雕刻儲備了一代又一代的人才。
因為官方對刑罰要求苛刻,例如晉朝就要求刻字不能流於表面肌膚,必須刻到骨頭上。
到了唐朝段成式的堂兄還撿到過一個骷髏,上面刻著逃走奴三個字。
他這個哥哥很仁義就把骷髏給掩埋了。
當天晚上這個鬼來到他夢裡說:“哥們,謝謝您,不讓我露出來丟人”——這還是個要面子的鬼。
有的時候發配的還必須要在臉上寫上發配地點,作用就跟二維碼一樣,目光掃過就能識別出該名人犯從何而來,到哪而去。
你自己擦掉也沒用,劃開皮膚檢查骨頭就行了。
這就對執法官要求高了。
首先要有文化——不認字怎麼刻字?
其次要有力量——要不怎麼能刻到骨頭上。
第三要有技術——五刑其他四種技術含量都很低,無非是將人體的一個器官從身體上分離,是做減法,這刻字卻是要做加法,必須要有高超的技術。
歷史上有一個人就曾經具備過這三樣。
他叫王羲之。
論文化——《蘭亭序》被收進了《古文觀止》。
論技術——《蘭亭序》書法被臨摹千年,這個帖那個帖的就不提了。
論力量——王羲之的字入木三分,直接就滲透下去了,這不也是執法者要具備的境界嗎。
都是玩墨的,只是寫字的受體不一樣。
這說明執法者肯定有著非常高的審美,有一顆追求藝術的心。
搞不好有些執法官還要到蠻夷之地去進修,學習先進的文身技術。
這也算是文化大融合吧。
經過少數民族南下和文化南遷(原來叫五胡亂華)文身技術和審美都有了很大的變化。
終於在唐朝開花了。
紋身成了一門藝術。
只不過追捧這門藝術的是一群混混。
我覺得最早的心態應該是破罐子破摔型的。
你不是說我們沒文化嗎,我們就沒給你看。
於是藝術誕生了。
段成式剛到成都的時候,就發現這裡的人很善於刺青,據說用的都是黛青色的顏料,他還對此進行過調研,奴僕說那不過是好的墨罷了。
這說明在對顏料的選擇上唐朝人已經很用心了,不像過去作為刑罰隨便用點鍋底灰就算了。
除了顏料,唐朝人的紋身甚至都可以量產。
段成式在荊州都見到量產的了。
當地有人將針排列成各種形狀,想要這種紋身,直接往上一按,然後拿墨水塗上,紋身就成了。
天哪,簡直是雕版印刷術在紋身上的使用。
紋身這種技術在大街上隨處可見。
在長安有個人當街紋身,數十個人圍觀。有個穿白袍子的路過,看了一眼,然後紋身的這少年就血流不止,少年的父親追上去哀求半天,這人從地上拈起一撮土,給了他的父親,說敷上就好了。
唐朝人身上都紋點什麼?
唐朝是一個詩的國度,當然有詩歌。
荊州有個清潔工是白居易的大粉絲,就全身刺上白居易的詩。
段成式把他叫到跟前,手指所指之處,他都給你吟誦一段來。
一指肩膀“黃夾纈林寒有葉。”
一指屁股,就說“不是花中偏愛菊”
……
白居易寫詩力求通俗易懂,寫完讓老太太先聽,從這個刺青來看,可真是做到了。
但是“不是花中偏愛菊”,這句不是白居易的詩啊,這是白居易朋友元稹的詩。
這就有點尷尬了。
還有更大的笑話呢。
在玄宗手下做過丞相的張說有一首詩寫《嶽州晚景》“晚景寒鴉集,秋風旅雁歸。”寫的是傍晚寒鴉群集的景象,他的一個粉絲韋少卿就把他這首詩的詩意圖刺在身上,卻把晚景當成挽鏡,畫成了一個人拉著一面鏡子站在一棵落滿烏鴉的樹下。
這也相當幽默了。
不過紋別人的詩,不算什麼,最絕的紋自己的詩。
有個叫趙武建的,身上刺了好多外國圖畫和喜鵲等,有一百六十多處,胳膊上刺了一首詩:“野鴨灘頭宿,朝朝被鶻梢。忽驚飛入水,留命到今朝。”這說的是野鴨,也說的他自己的經歷。
還有一個叫宋元素的,他胳膊上雕刻了也雕刻了一首詩:“昔日已前家未貧,苦將錢物結交親。如今失路尋知己,行盡關山無一人。”說得世態炎涼倒也有趣。
這兩首詩都被收入了全唐詩,二位也算和李杜同在一書了。
其實考驗紋身者的技術,這些字不算什麼,最難的是圖畫。
有一個叫王力奴的,他身上刺了一個園林,有山有亭有院,池塘軒榭、鳥獸蟲魚無不俱全。這簡直就是一副畫了,流傳到現在就是一副上好的山水啊,和展子虔、李思訓齊名不成問題。
大部分人紋的都是神佛,他們希望紋身帶給自己力量。
段成式說他手下有個奴僕力大無窮,他說的他的力量來自神佛,原來他的後背上刺了一個天王像,初一十五端坐,他的妻兒準備供品,望背而拜。
貝克漢姆背後紋著守護天使,大概也是守護著他。
到底有沒有用呢?
四川一個叫趙高的無賴回答:肯定有。
因為他的後背也刺了一個天王:毗沙門天王。
這個趙高雖然不會指鹿為馬,卻是好勇鬥狠的主,天天打架。
被縣衙抓住,要打,看見神像就住手了。
你說有用沒用。
但是後來來了一個領導叫李夷簡的,這領導不信邪。
派官吏使勁打,打壞這天王像算完。
天王就這麼打爛了。
過了十來天,這趙高裸露肩膀沿街乞討,說是要功能錢來修復天王像。
這還是個幽默的無賴。
不過這趙高應該感到幸運,如果在長安遇見了京兆尹,一定會被打死的。
當時有個人外號三王子,力能扛鼎,不知道他身上是不是刺了天王像。
這傢伙數次犯法都因為躲到軍營逃脫了。
楊虞卿不信邪派了五百個人抓住他,關門活活打死。楊領導在判決書上寫“四肢刺青,還稱王子,不用審問,就該打死。”
這說明這門藝術不被領導喜歡。
楊虞卿之後是薛元賞當京兆尹。
當時這些帶刺青的惡少確實鬧得不像話,他們拿著羊胛骨攔路搶劫,到酒店拿著蛇去收保護費。
薛元賞就對他們重點打擊,抓住三十餘人,全部打死。
包括寫詩的趙武建和宋元素二位。
嚇得當時有刺青的人,趕快用火將刺青給燒了。
其中有個不服氣的,左胳膊上刺:“生不怕京兆尹。”右胳膊刺”死不懼閻羅王。。”
薛元賞送他去見了閻羅王,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怕。
這種紋身明志的做法,四川尹偃將軍也有個這樣的士兵。
尹偃有次點名,有個士兵遲到了,尹將軍就將他一頓好打,差點打死。士兵的弟弟一心為哥哥報仇,在胳膊上刺下“殺尹”的字樣。
當然後來尹偃知道了就先下手為強,幹掉了他。
看來用文身明志真的是個危險的方法。
後代的郭威反其道而行之,他脖子左側紋了一隻麻雀,右側紋了一堆穀粒。
當時他在後漢手握兵權,有人說他有不臣之心的時候,他就把脖子上的紋身給別人看:你見過有紋身的天子嗎?“
也就是說他用文身來證明自己是個流氓,不會造反。
這紋身代表著韜光養晦,就跟有些人種花種草一樣。
等他真的當了天子,這紋身又出了新傳說。
《畫墁錄》上說是一個老道士給紋上去的,道士說將來鳥兒吃到了穀子,便是你富貴之時,後郭從軍,鳥兒離谷稍近,待其為帝,鳥兒果然食谷。
這才是紋身明志的正確方式。
閱讀更多 錦翼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