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6 鄲城農村學生營養餐招標公告引質疑,河南省教育廳已介入調查

近日,有網友在查詢河南省周口市政府採購網站時,看到了一份周口市鄲城縣農村義務教育營養改善計劃營養午餐供應的招標文件,該文件中的採購項目為鄲城縣多所農村學校的營養午餐,餐費標準為每個學生每頓飯4元錢,但招標文件顯示,這4元錢費用中除了食材的採購、加工、生產,還包括了儲藏、運輸、配送、稅收、檢驗、宣傳、培訓等多項費用,而根據財政部及河南省教育廳的相關要求,4元錢內“不得用於勞務費、宣傳費、運輸費等工作經費”。河南省教育廳的相關工作人員25日告訴北青報記者,他們已關注到此事,並表示該招標公告可能存在問題,目前正在調查。

招標公告中4元學生餐包含宣傳培訓費

根據網友提供的內容,北青報記者在周口市政府採購網上找到了相關的招標公告,該公告招標項目為“鄲城縣農村義務教育營養改善計劃營養午餐供應”,發佈時間為今年8月1日。

該份招標公告顯示,招標人為鄲城縣教育體育局,周口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府採購中心為本次招標的代理機構,中標機構則將為鄲城縣十個片區內的多所小學供應營養午餐,經營期限為三個學年度,“全年按照學生在校時間200天計算”,資金來源來自中央財政國家貧困縣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計劃資金,共計約1.63億元。

招標公告中,對招標內容和費用標準進行了詳細說明,“學校午餐供應,每生每天4元(價格均含食材的採購、加工、生產、儲藏、運輸、配送、稅收、檢驗、宣傳、培訓等相關費用)”。

而根據周口市政府採購網顯示,8月27日,周口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府採購中心在網上公佈了該招標項目的中標企業名單,按照之前劃定的十個片區,共有十家企業中標。

招標公告內容被質疑

鄲城縣的這份招標公告中,關於每生每天4元的餐費標準,引發了網友的質疑。網友表示,根據相關規定,4元錢應該足額用於為學生提供等值的優質食品,而不應該包含宣傳、運輸等費用,“原本每人每頓4元錢都是用於採購食材的,但是現在這4塊錢要去做這麼多事情?”

北青報記者查詢後發現,根據中央財政部和教育部頒發的《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12]231號)第十五條規定,“專項資金應當足額用於為營養改善計劃國家試點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提供等值優質的食品,不得以現金形式直接發放給學生個人和家長,不得用於補貼教職工伙食和學校公用經費支出,不得用於勞務費、宣傳費、運輸費等工作經費,堅決杜絕各種形式的剋扣、截留、擠佔和挪用。”

另外,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於河南省進一步擴大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地方試點範圍實現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全覆蓋實施方案的通知》中也有相關的要求,其中規定“專項資金應全部用於為學生提供等值優質的食品,不得以現金形式直接發放給學生個人和家長,不得用於勞務費、宣傳費、運輸費等工作經費,嚴禁用於補貼教職工伙食和學校公用經費支出。學校食堂的水、電、煤、氣等日常運行費用納入學校公用經費開支;供餐增加的運營成本、學校食堂聘用人員開支等費用,納入縣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確保供餐正常有序進行。”

河南省教育廳介入調查

9月25日下午,北青報記者聯繫了招標單位——河南省鄲城縣教育體育局,該局工作人員告訴北青報記者,詢問此事要聯繫該局安全辦的工作人員,但是安全辦的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根據招標通告,本次營養午餐招標的監督單位為鄲城縣財政局,北青報記者隨後又聯繫了鄲城縣財政局的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表示,此前該縣已經完成了一項民辦學校營養改善計劃營養餐項目的招標,那一次招標的標準同樣為每人每餐4元,採購項目為火腿腸和牛奶,“這個費用包含餐食,也包含運輸和加熱等費用,教體局是沒有食品加熱和運輸這一塊的資金的”。而對於之前的那次招標、以及此次招標是否存在違規,該工作人員表示相關信息已經公示,他認為並不存在違規的地方。

採訪中,多箇中標企業都對北青報記者稱,不方便透露相關的信息。

25日下午,北青報記者又聯繫了河南省教育廳的工作人員,該工作人員稱,他們已經在24日下午注意到了相關信息,經過目前瞭解,該招標信息“可能確實存在一些問題”,他們目前已經介入調查,如果確實存在違規操作,將進行相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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