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6 因工作需要,蚌埠一地調整5名副縣長工作分工

因工作需要,蚌埠一地調整5名副縣長工作分工

因工作需要,蚌埠一地調整5名副縣長工作分工

關於縣政府負責同志工作分工部分調整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駐固各單位:

鑑於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對縣政府負責同志工作分工部分調整,具體如下:

副縣長:張 金負責經濟開發區、工業和信息化、民營經濟、國土資源、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鹽務、煤炭資源開發、供電、郵政等方面的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分管經濟開發區、經信委、國土局、環保局、安監局。

聯繫蚌埠銅陵現代產業園(蚌埠臺灣產業園)、全民創業園、鹽務局(鹽業公司)、供電公司、郵政局、工商聯。

副縣長:張 俊負責招商引資、外事僑務等方面的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分管招商局、外事辦、對臺辦。

聯繫總工會、共青團、婦聯。

副縣長:許 揚負責市場監督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商務、糧食、供銷、檔案、殘疾人、菸草、石油等方面的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分管市場監管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商務局、糧食局、供銷社、檔案局、殘聯。

聯繫菸草專賣局、石油公司。

副縣長:陳 雷負責農業、防汛抗旱、水利、林業、畜牧水產、農機、農村經濟管理、農村能源建設、扶貧開發、民政、救災、老齡委、人口計劃生育、氣象、地方誌、預備役等方面的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分管農委(經管局)、水務局、林業局、畜牧水產局、農機局、衛計委(計生工作)、民政局。

聯繫人武部、省懷洪新河固鎮縣河道管理局、氣象局、黨史方誌辦公室、預備役三營。

副縣長:王 豔負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教育體育、衛生等方面的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分管人社局、教體局、衛計委(衛生工作)。

縣政府其他負責同志分工均不變,不再另行發文。

各位負責同志分工調整後,涉及相關議事機構擔任的職務,按現在分工相應調整,不再另行下文。

縣委行文設立的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由縣政府領導擔任負責人的,亦按以上分工相應調整。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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