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附近有個水上公園。公園裡禁止垂釣,我每次去卻總見到有釣魚的人在水邊垂釣。
早上六點多,天空下著零星小雨。這個男子六點來釣魚的男子,已經釣到一條鯽魚了。
這位年紀71歲的倪大爺也在釣魚。他用蒼蠅做釣餌,一個小時多時間就釣了20多位小白魚。
他的旁邊有個年輕人,夜釣是他的強項。早上他釣魚沒有倪大爺多。
倪大爺用的是雙鉤,他說在出水口附近釣魚,經常是雙鉤都釣到魚,雙響炮。
這個公園是個水上公園,水質很好,但是當地管理部門每年還會放養很多尾魚苗,為的是改善水質。
事實上公園管理部門在水邊佈置了禁止垂釣的標牌。公園裡有4個保安負責看護。
但是來釣魚的人還不少。他們會起早貪黑,或者在保安中午休息時間來釣魚。更有的人,很過分,深更半夜來用漁網捕魚。
七點多重,保安巡邏過來了,他是個六十歲左右的人,很有經驗,沒有強行禁止釣魚行為,而是放低身段,和釣魚的人協商:公園對面公路上有城管巡邏車,你們能不能不釣魚了?領導看見我就沒工作了,雙方給個面子吧,中午我們11點下班,你們再來玩一會也行。
聽保安這樣說,釣魚的人也就不好意思了。年輕人把釣到的十幾條小白魚全部倒到倪大爺的魚一起。送給他了。他說還是晚上夜釣過癮,釣到大黑魚過癮。
看著他們遠去的背影。保安嘆了一口氣。
其實,公園這麼大完全看是看不住的。人要自覺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