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1 拆遷戶和徵收方眼中的拆遷有何不同

拆遷戶眼中的房屋拆遷補償和徵收方眼中的房屋拆遷補償標準大不一樣。

拆遷戶眼中的拆遷補償:拆一賠二太低,必須拆一賠三,否則不簽字

成都成華區某地,幾十棟多層黃磚房子已經經歷了拆遷戶和徵收方長達三四年的拆遷補償拉鋸戰。幾年時間,一些老人因為未能等到拆遷搬新樓就離世了。這些黃磚房子的主要住戶早就搬走了,住在裡面的是各地民工,一間房子月租金200-300元不等。是成都房租最低的地段。

幾年前,當地確定開發這一片地區,徵收方找到了黃磚房子的產權人談拆遷補償。聽說房子要拆遷,拆遷戶們都很樂意,但是聽說拆遷方只補償一套房子,大家興趣銳減。經過多輪談判,徵收方將拆遷補償提高到了一賠二,拆遷戶見證收方鬆口,於是將拆遷補償標準拉高到了一賠三。此舉成功嚇退了徵收方和開發商。“開發商認為開發成本太高,要虧本,談不下去了”。

拆遷戶和徵收方眼中的拆遷有何不同

去年,徵收方啟動了新一輪談判,這一次,拆遷補償提高到了1賠2.5。經過了幾年煎熬,大部分業主同意拆遷,願意接受新的拆遷補償標準。不過少部分業主仍然拒絕了這一方案。“這兩年成都房價漲得飛快,小區周邊房價現在都2萬一平了。”他們堅持要求一賠三,低於這個標準,不簽字。徵收方又一次鎩羽而歸。

最終在年底,經過多輪談判,徵收方和所有拆遷戶達成了拆遷補償協議。耗時幾年的拆遷拉鋸戰終於落幕。

其實不止這一例,很多拆遷戶都希望自家房屋拆遷都能得到豐厚的補償。但是對於其中的度,必須掌握好,以免變成拆遷釘子戶。

拆遷戶和徵收方眼中的拆遷有何不同

徵收方眼中的拆遷補償:項目第一,發展第一,拆遷戶不能妨礙市政建設和商業開發

徵收方在城市房屋徵收時,更多的是考慮城市發展需要和項目推進,因此有時較為“著急”。

因此,對於要求過高的拆遷戶,徵收方往往是很頭疼的。在滿足合理拆遷補償的情況下,徵收方往往不願意給到過高的拆遷補償,因為拆遷補償款是定量的,撥款也是有預算的。一旦拆遷戶的拆遷補償標準要求過高,就會打破原有的拆遷補償預算,導致徵收方很難處理。

在無法滿足拆遷戶要求的情況下,又有項目進度表的制約,這時候,徵收方往往會採取非常規措施。要麼申請延期或暫停拆遷項目,又或者會鋌而走險,採取強制拆遷的手段來推動項目進展。強拆也就隨之而來。

在拆遷戶拒不簽字、也沒有采取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的情況下,徵收方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拆除。拆遷補償會根據評估報告來認定。

拆遷戶和徵收方眼中的拆遷有何不同

法律規定的拆遷補償:必須保障被徵收人拿到房屋的市場價值補償及其他補償

城市房屋徵收補償的主要內容有這些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明確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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