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2 《青海湖至贺兰山青年花儿表演人才培养》招生简章

“花儿”也称之为“少年”,是广泛流传于西北地区的多民族民歌,是中国民歌的一枝奇葩。2006年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09年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宁夏师范学院音乐舞蹈学院科研团队王得盛教授等申报的《青海湖至贺兰山青年花儿表演人才培养》项目,得到2018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国家艺术基金是由国家设立,受文化部、财政部领导和监督 ,旨在培养民间音乐艺术演唱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该项目以下简称《青年花儿表演人才培养》

《青海湖至贺兰山青年花儿表演人才培养》招生简章


本项目主要落实文化部艺术人才培养精神,推动一带一路经济与文化建设,培养一批花儿演唱新秀和编创人员。授课教师将聘请全国知名的花儿演唱家和理论家,通过有针对性的演唱培养和教学实践,提升他们的演唱技能、创编水平、教学和传承能力。为西北培养一批花儿演唱艺术精英,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1.实施单位:宁夏师范学院

2.培养对象:全国热爱花儿演唱艺术的各艺术院团的演员及文化工作者、艺术院校的师生、旨在深入研究花儿演唱、整理创编、教学传承的专业人士、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在花儿演唱和创编领域崭露头角的优秀青年音乐艺术人才。

3.培养方式:课堂教学与实践采风结合、集中培训、以丝路花儿红为主题的花儿演唱会作为汇报形式,个人有作品编创、演唱、教学及学习心得等相关实践活动。

4.集中培训时间:2018年7月20日至8月25日,集中授课35 天,集中培训后另有采风、调研、考察等活动安排,8月25日后进行巡演。

5.培养地点:宁夏师范学院

1.结业方式:

学员达到:高水平独唱、重唱、合唱、花儿剧表演及独立举办花儿演唱会的能力;具备花儿教学与范唱、挖掘整理、研究创编的能力;具备花儿演唱团体的管理、花儿演唱交流及非遗保护传承的能力。培养期满,成绩合格的学员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结业证书。

2.教学管理:培养采用集中授课和舞台实践相结合方式,学员在校期间的管理按国家艺术基金《人才培养有关管理条例》执行。学员将与培养责任单位签订培养期间管理协议,在培养期间个人安全及健康状况责任自负。

3.培养费用: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全额资助项目,培养期间的经费支出将严格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经费管理及使用》的相关条例执行。学员培养费用、来往交通费、食宿费及成果汇报演出等费用均由国家艺术基金《青年花儿表演人才培养》项目承担。

本招生简章将由《花儿青年表演人才培养》项目组发布至国家艺术基金官网、全国各省、市音乐家协会、地市(州)文化相关部门、宁夏师范学院官网,报名表可在宁夏师范学院官网或宁夏师范学院微信公众平台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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