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8 上市公司財務總監被限制人身自由,財務章、公章被搶失控

上市公司財務總監被限制人身自由,財務章、公章被搶失控

浙江省圍海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財務總監、財金部及行政部緊急通知,公司財務總監所監管的財務專用章(編號:3302120042279)、所有網銀U盾(複核U盾)等及行政部監管的公章(公章編號:3302100102846)被公司控股股東浙江圍海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圍海控股”)的董事長助理馮婷婷女士等人強行拿走,具體情況如下:

事情經過

1、公司財務專用章、財務部門章、所有網銀U盾(複核U盾)失控情況說明
2019年12月13日上午9時45分左右,圍海控股提名的擬任董事馮婷婷、張人傑,公司股東李澄澄和陳美秋聯名提議的擬任董事黃曉雲,以及一名身份不明人員一起進入圍海大廈5樓公司財務總監胡壽勝的辦公室。上述人員以“為了公司順利發展,減輕財務總監個人壓力”為理由,要求胡壽勝將公司財務專用章、財務部門章及公司所有網銀U盾移交給他們。隨後馮婷婷與黃曉雲兩人一起將財務總監抽屜裡的東西拿清,強行帶走,並留下身份不明人員限制胡壽勝的人身自由,反鎖門把胡壽勝看管在辦公室內,不讓其打電話、上廁所及開門。後因雙方吵鬧,引起同事注意,胡壽勝才得以脫身,隨後借同事的手機將此事向現任董事長仲成榮、總經理陳暉、原董事長馮全宏予以彙報。公司立即報警。在原董事長馮全宏的協調下,馮婷婷在11點前僅歸還了胡壽勝的個人資料。


公告中,馮婷婷是公司實控人、原董事長馮全宏的女兒。

2、公司公章失控的情況說明
2019年12月13日下午14:30左右,在圍海大廈7樓行政部,圍海控股提名的擬任董事馮婷婷拿一份浙圍股浙圍控聯[2019]1號文件《圍海股份與圍海控股工作聯席會議第一次會議紀要》,以會議紀要中公章不清晰名義需要核對公章為由,要求印章保管員劉芳在白紙上蓋章用印以用於對比公章的真偽。
劉芳作為印章保管員蓋章一次後,要求銷燬並準備將公章拿回保險櫃,馮婷婷又以不太清晰為由,直接拿公章在先前用印處旁邊再加蓋一次。劉芳剛準備拿回公章,馮婷婷直接拿著公章說到七樓會議室看一下,然後到門口直接把公章交於身邊身份不明的人員,該人員拿著公章轉身離開。
隨後,馮婷婷跟劉芳說會和行政部的分管副總汪衛軍彙報此事,以後圍海股份的用印需經過流程審批後到圍海大廈9樓(控股董事長辦公室)辦理,並在七樓會議室要求劉芳填寫移交清單雙方簽字。期間,劉芳想向分管副總汪衛軍彙報此事,但因門口有不明人員看管,限制劉芳的人身自由。等劉芳脫身後,向分管領導彙報,公司再次立即報警。

實控人反駁:不存在“強拿”

12月15日下午,圍海控股召開媒體溝通會,給出了另一版本的說法。

圍海控股董事長馮全宏稱,12月12日,ST圍海收到回籠資金2.3億元,但雙方對這筆錢的使用產生分歧。“現任董事長仲成榮要求財務優先劃撥1.1億元到其指定賬戶。這一做法違反了圍海股份(即ST圍海)、圍海控股已經達成的資金使用原則。”馮全宏說。

情急之下,發生了公章、財務章物品的交接事項。

據圍海控股方面描述,12月12日下午及13日上午,ST圍海財務總監主動提出將相關印章及銀行復核U盾交與圍海控股。13日上午,圍海控股委派馮婷婷等作為代表與圍海股份財務總監達成意見後,按約定進行了相關物品的交接,圍海股份財務總監並親筆書寫了交接清單,圍海控股代表在交接清單上進行了簽字確認。

“由此可見,圍海股份與公司的相關印章及銀行復核U盾等物品的交接,是各方協商一致的結果,而不是任何個人單方採取暴力搶奪或實施非法行為的結果,更不存在限制相關人員人身自由。”馮全宏稱。

“搶章”人之一發聲明:不在場!不知情!

更為詭異的是,ST圍海公告提及的13日現場參與“拿章”的黃曉雲,15日表示自己根本沒有參與,並要求上市公司公開道歉。

黃曉雲在親筆簽名的聲明函中表示:ST圍海公告中提及本人涉及的圍海控股與圍海股份進行財務網銀U盾和相關證章交接的行為為不實描述,純為子虛烏有的汙衊,本人沒有參與上述財務資金賬戶共管交接的過程,本人對此完全不知情。

此外,黃曉雲海要求ST圍海立即公開公告,對其道歉,並消除對本人的所有不利影響,否則保留進一步行使司法追責的權利。

上市公司財務總監被限制人身自由,財務章、公章被搶失控

深交所發關注函!

在該事件發酵後,今天深交所向ST圍海下發關注函,要求核實圍海控股所稱“實施了證章資料的交接程序,不存在強拿”是否屬實。

同時,關注函還指出,圍海控股稱公司現有管理層惡意設置“黃金降落傘”,安排上市公司與管理層簽署《勞動合同補充協議》,規定高管可以單方面辭職,上市公司必須承諾無條件支付鉅額賠償金。深交所要求公司核實是否存在上述《勞動合同補充協議》,若存在,要求補充披露協議的全部內容,自查並說明是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履行了必要的審議程序,協議內容是否合規,是否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所謂“黃金降落傘”,是指企業的高級管理層在被公司辭退後,公司從經濟上給予其豐厚保障的一種機制。該機制能夠幫助高管規避公司控制權變動帶來的衝擊而實現平穩過渡。這種讓收購者“大出血”的策略,屬於反收購的“毒丸計劃”之一。不過,有時候該機制也能用於利益輸送——在簽訂“黃金降落傘”協議後,公司控制人故意辭退公司高管,幫助他們從公司獲得鉅額的賠償金。

在圍海控股的聲明中,其就直言ST圍海的“黃金降落傘”協議涉嫌利益輸送:

上市公司財務總監被限制人身自由,財務章、公章被搶失控

在聲明中,圍海控股表示,ST圍海與高管所簽訂的“黃金降落傘”協議未進行董事會表決,且據員工反映,現任董事長在還在管理層會議上要求高管集體辭職。

圍海控股認為,這種行為“明顯涉嫌利益輸送”。

從圍海控股和ST圍海的互相炮轟可以看出,前董事長與現董事長對於公司的控制權之爭已經到了白熱化的階段。

值得一提的是,ST圍海現任董事長仲成榮系半路入局。2017年,上市公司作價14億元向千年投資、仲成榮等31名交易對方收購千年設計88.23%股權,仲成榮及千年投資變身上市公司股東。目前,馮全宏與仲成榮兩方陣營的持股比例差距達40%。

甚為關鍵的是,12月24日,ST圍海將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圍海控股提出的涉及罷免、選舉董事監事等事項的提案。對此,馮全宏“隔空喊話”現任管理層,希望各方協同,確保股東大會合法合規如期順利召開。

有意思的是,今年5月份,圍海控股曾試圖“甩掉”上市公司的“爛攤子”。5月23日,圍海控股與寧波交投簽署了《股份轉讓框架協議》,圍海控股試圖將其持有合計3.4億股股票轉讓給寧波交投,約佔其持有公司總股本的69.2%,佔公司總股本的29.8%。但上市公司8月27日公告稱,寧波交投於8月26日發函給圍海控股,解除了此次轉讓計劃。

ST圍海三季報顯示,今年前三季度,上市公司實現營業收入21.7億元,同比降5.77%;實現歸母淨利潤8966.94萬元,同比下降51.72%。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9月30日,ST圍海共有總資產103.8億元,總負債48.9億元,資產負債率為47.1%。

12月17日,ST圍海回覆深交所,回覆如下:

回覆一:根據公司當事人財務總監胡壽勝和行政部印章保管員劉芳親筆簽名並提交公司的《財務章及U盾問題的彙報》和《關於浙江省圍海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章被拿走的事實說明》,公司於2019年12月14日發佈了《關於公司公章、財務專用章等重要辦公資料失控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139),據此描述了事發現場的情況,所披露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公司於2019年12月16日上午緊急召開董、監、高聯席會議,確認公司無任何組織和個人授權財務總監“提出將相關印章及銀行復核U盾交與圍海控股(圍海股份公司銀行發起U盾、支付密碼、授權密碼仍由圍海股份公司財務總監自行管理)”,公司也無任何組織和個人授權印章保管員進行“公章交接”,不存在“是各方協商一致的結果”。會議強調將繼續配合公安部門的調查取證工作,並啟動公司內部調查工作。

回覆二:公司於2019年12月4日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全面修訂公司的議案》並已對外公告。根據該制度第十六條規定:“協議工資制人員薪酬根據行業內同期市場水平,由雙方協商確定其職等職級、協議工資總額、工資結構和薪酬支付模式,並通過合同(協議)形式予以明確,報領導審批後確定。如協議中涉及違約金及賠償金,從協議約定”。因協議需體現公司與勞動者之間的真實意思表示,因此部分條款需通過談判取得一致意見。

由於公司現任幹部隊伍是通過本屆董事會主導的公開、公平、公正的競聘程序後得以上崗,為維持幹部隊伍的基本穩定,切實保護廣大中小股東利益,根據第六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精神,公司相關部門陸續與中高層以上管理人員進行了勞動合同補充協議的談判。公司於2019年12月16日召開了第六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審議部分人員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書的議案》,對相關條款進行了修訂並做了最終確認(詳見12月17日《關於第六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決議公告》。獨立董事也發表了獨立意見,認為:“由於相關違約賠償條款的觸發有其前提條件,有利於促進公司規範運作,有利於穩定幹部隊伍,最終有利於保護廣大中小股東利益,我們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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