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4 故事:傾訴:我愛了三個女人,最後養活我的卻是82歲的老父親

01

那年我32歲,有很多愛好,我喜歡唱歌,喜歡去餐館,喜歡和朋友談天說地的享受生活。

媳婦叫季雲,家裡還有個9歲的女兒。

我當時在銀行工作,待遇好,收入很穩定。父母的工作也很好,我是家裡的獨子,他們時不時貼補我們。

一天孩子要去遊樂場玩,那是我們當地最好的遊樂場。那個年代遊樂場少,能去的家庭生活條件都不錯。

要出門前,穿上我的西服褲,藍色小格子襯衫,在梳子上沾了點水,整理好了發稍,對著鏡子看了看,自己很滿意。

女兒高興地說:爸爸好帥啊!我笑著摸了摸女兒的頭,心裡得意的很。

我一手牽著女兒的手,另一隻手準備開門,回頭看見季雲,心裡的怒火“蹭”一下上來了。

她還穿著我們結婚時的那件紅底白花的長袖連衣裙,不僅胳膊肘磨掉色了,袖口也有點壞了。季雲雖然不胖,但身材和當年結婚時不一樣了,穿上這件衣服,怎麼看怎麼彆扭。

我沒好氣地說:趕緊把衣服換了,穿我今年給你買的襯衫和馬甲。

季雲一聽,開始嘟囔了,陪孩子玩穿什麼不一樣,我這衣服挺好的,又沒壞。不換了,那身新的留著孩子她小姨結婚穿。

我懶得理她,隨便她穿什麼,走路時離她很遠,不想讓她在我的眼前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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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季雲和我像是兩個世界的人。

我願意在家唱歌。每次當我唱的正高興的時候,季雲總是說,別唱了,跟狼嚎一樣。然後斜眼看我,上下眼皮還要使勁夾一下。

我最不喜歡的就是她這個動作。但不知道什麼時候,面對我討厭的人和事我也會翻個白眼瞪一下。她的習慣影響了我,可我的想法卻怎麼也改變不了她。

我喜歡旅行,那時火車沒這麼快,省內遊還得坐著綠皮火車咣噹一天才能到。

我的工作讓我有旅遊的錢和時間。剛開始的時候還想著帶上季雲,可她總是埋冤我花冤枉錢,說我瞎折騰,慢慢的我就自己出去,正好出去了不用看見她。

其實我早就受夠季雲了,是我的父母不讓我離婚,他們嫌我離婚丟人。

當年相親的人,我自己都數不清了,可能一輛中型客車都能裝滿。主要還是我父母不同意,那個年代結婚還多是父母命。

父母相中季雲,是因為她長得好看,說娶個好看的兒媳婦,將來生個好看的孫子。

可是隨著時間的流逝,好看已經不是季雲的優勢,反而嘟嘟囔囔成了她的標籤。

女孩天生都愛美,女兒總是變著花樣穿衣服,有新的絕對不穿舊的。一天女兒把衣櫃裡的衣服全都拿了出來,一件件的換,季雲非常生氣。

她大罵女兒:你可真隨你爸啊,浪就有出息了?天天就知道唱,知道玩,也沒幹成什麼大事。你看你同學李紅,每天上學就那一身衣服,人家學習好,不像你這麼不務正業!說完又是一個斜眼,上下眼皮使勁一夾。

女兒被罵得不高興,我更是憋氣,懶得和她吵架,心裡只有一個念頭:說服爸媽和她離婚!

我一分鐘都不想和季雲呆在一個屋簷下,心在外面尋覓著。

03

李夢曉就在這個時候出現在我面前的,她溫柔又善解人意。

她是從別的部門調過來的,她喜歡在頭上夾個精緻的小發卡,我就喜歡她這個精緻勁。

李夢曉結婚兩年丈夫因病沒了,沒有孩子。成年人的感情來得很容易,一個眼神能傳遞出很多東西。我和李夢曉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後來李夢曉懷孕了。

我不能再和季雲過下去了,我堅持要和她離婚,父母還是不同意。季雲也不同意離婚,她罵我:沒良心,負心漢!走到哪裡罵到哪裡。季雲還在女兒面前數落我的不是,但凡逮到機會,不罵痛快不罷休。

我不去理會季雲。

04

李夢曉肚子一天天變大。我陪著她到醫院做了檢查,是個男孩兒。我知道,這回我終於可以和季雲離婚了。

沒有孫子,一直是父親心裡過不去的坎兒。但就偏偏季雲生了女兒以後,再也沒有懷孕過。

父親喜歡熱鬧,沒事的時候就去院子裡打牌的地方閒聊,老鄰居們也都知道父親單位不錯,生活無憂。但父親從來不和他們一起打牌。

一天打牌中的其中一位輸了錢,想走不想玩兒了,但是其他幾個人不同意。非要找一個人頂替他的位置才讓他走。輸錢的人看父親在旁邊,讓父親去打牌。可父親不想玩,拒絕了。

輸錢的人心情不爽。隨口說了一句:你個老絕戶,有錢不花,你給誰留著呢?

父親一聽他這麼說,一拳打在他臉上,輸錢的人也不客氣,倆人很快打成一團,旁邊的人很費力才把兩個人分開。

從此“絕戶”這兩個字,就在父親心裡紮根了。他最希望的就是我能有個兒子。

所以當我知道李夢曉懷的是兒子以後,無疑和季雲這婚我離定了。

果然和我想象的一樣,父親母親出面。答應安頓好季雲和女兒,讓她不用為女兒的生活費發愁,還給了季雲一些補償。

就這樣我離開了季雲,娶了李夢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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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李夢曉生活裡也是個精緻的人。她把家裡收拾的乾淨別緻,我喜歡和她在一起,很舒服。

她喜歡在家裡養很小的小金魚,那小魚尾巴一躍一躍的游泳,讓我覺得家裡充滿了生機與靈動。

養花李夢曉也很在行,她喜歡養顏色豔麗的小花,她把花放在窗臺、書桌、茶几上,配上考究的花盆與花瓶,把房間點綴的浪漫且富有詩意。

剛結婚的時候我天天下班早早的回家,買李夢曉愛吃的菜,她懷了我和父親朝思暮想的男孩,我把她當成寶貝一樣對待。

遇上不會做的菜,我就回去問母親,告訴完,母親怕我忘了,又寫在紙上讓我帶回家。我也不嫌折騰,半個小時的路程,騎著自行車樂呵呵地來回跑。

那段時間我很幸福,我以為我會和李夢曉白頭到老。

結婚5個月後,李夢曉生下了兒子。我感覺我的人生圓滿了,可誰知李夢曉卻像變了個人。

06

月子裡她就開始晚上不睡覺,她說要看著兒子,怕兒子醒了看不到她。整晚整晚不睡覺,導致她的精神狀態很差。兒子一哭她就跟著哭,誰勸都沒有用。

有時還要問我兒子長大要是被欺負怎麼辦,兒子要是生病怎麼辦?我開始使勁回憶季雲剛生完女兒時什麼樣子,但真的一點想不起來了。

孩子慢慢長大了,她也不像以前一樣精緻了,孩子的衣服、玩具、吃的到處都是,她從不收拾。魚缸裡的金魚都死了,發出腥臭味,她不去理會。花盆裡的花葉子乾枯,花都謝了,她也像看不到一樣。

我不能理解一個人怎麼能變化這麼快,和她結婚不到一年的時間,李夢曉讓我快不敢認了。

我每次出門前,她都特別討厭我穿戴整齊,有幾次還偷偷地把我第二天要穿的衣服弄髒一塊。

下班我如果回來晚了,她一定追問我幹什麼去了,我需要把下班前一小時的事也告訴她,這樣她才會停止追問。

在這樣的生活裡我快要窒息了,我第二次想逃離家庭。無奈父母再次阻擋,任我如何說,他們都不同意我再離婚。不離婚,我要和一個精神病一起過日子嗎?

我再次陷入了想逃離婚姻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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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旅行一直是我的愛好,我從未放棄過。在一片沙灘上,我碰見了韓飛飛。

夕陽的餘暉把原本銀白色的沙灘染成迷人的金色,韓飛飛就出現在這片金色裡。

她赤著腳跑在沙灘上,看見前面一個彩色貝殼,走過去把它撿起來,朝著不遠處的姑娘揮揮手,又跑向那個姑娘,咯咯地笑了起來。

我坐在沙灘上看著這一切,溫熱的細沙纏繞著腳趾,有點硌又很舒服,一個浪花打過來,空氣裡瀰漫著海的鹹味和遊人的熱情。這時的我才是我。

我藉口手機找不到了,想借韓飛飛手機給自己打個電話,就這樣我很容易地要到了她的電話,然後很順利地請她吃飯。一個20幾歲的姑娘,她的小心思我都懂,投其所好就好了。

我喜歡在韓飛飛面前表現自己,展現自優秀的一面讓我覺得很快樂。我不想把自己的人生限制得太死。

韓飛飛是一個頭腦靈活、變化快、喜歡新鮮、刺激和精力充沛的人。我覺得碰上她,就像碰上一個年輕的自己。我總是不自覺的會和她走得很近。

韓飛飛比我小十五歲。她的身邊也有不少男孩。為了得到韓飛飛的注意,我不斷地為她花錢。我覺得活了四十幾年,我終於碰上一個能讓我的生命更有激情的人。

我的積蓄很快就花光了。我開始發愁,不知道哪裡能弄來錢。

以前在銀行上班,我對錢沒有多大感覺。但自從和韓飛飛在一起以後,我每天都希望銀行裡的錢是我自己的。於是我打起了這些錢的主意。

我先是給韓飛飛買了機票讓她去三亞等我。我自己拿著銀行裡的50萬現金,沒有和任何人打招呼,就去和韓飛飛匯合了。

從那以後,我再也沒和家裡任何人聯繫過。

08

這件事距現在已有19年。

19年前沒有現在發達,雖然拿了錢以後,滿世界找我,但他們一直沒有找到。我隱姓埋名地過了10年。

50萬早已揮霍一空。韓飛飛和我在一起5年後,錢花沒了,我們的關係也終結了。我又在外面人不人鬼不鬼地活了5年。

2010年1月份,我回來自首。

因為腦血栓,半身癱瘓,沒有能力養活自己,才是我回來的真正原因。

我被判刑16年。但因為沒有生活自理能力,監獄外執行。現在我每個月都要固定的去報到,彙報思想工作。

母親在我攜款潛逃的第二年生病去世了,李夢曉帶著孩子不知去向,我也沒去找過他們。季雲帶著女兒更像人間蒸發了一樣,早就沒了音訊。

養活我的人,是我82歲的老父親。

老父親有退休金,身體很硬朗,他怕他走了以後我沒辦法活,所以82歲了,他還要偷偷去開老年代步車,掙零花錢。他想為我攢些錢,讓我不至於以後餓死。

如今的我半身癱瘓,腦子是清醒的,但是回憶過去。我總覺得那時,身體是靈活的,但腦子是癱瘓的。

我把故事講出來,我不怕遭人唾罵。

第1個原因是我後悔了,我後悔這一生過的太糟糕。尋尋覓覓,我最終也沒能找到和我共度一生的良人,更沒找到我自己。

第2個原因是我想告訴能看到這篇故事的人。人生一定要有規劃。如果隨心所欲,及時享樂,不為自己的未來謀劃。到晚年的時候,你也許會和我有一樣的心境。

年輕人都愛說如果再給我一次機會……我想如果再給我一次機會,我會對生命裡的每一個人負責。

紛紛擾擾幾十年,渾渾噩噩大半生。

勸君莫走鄙人路,風花雪月終是空。

- END -

故事:傾訴:我愛了三個女人,最後養活我的卻是82歲的老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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