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2 為啥安德森能送走,鄧英喬就得買斷?

聯盟三神器在短短几天內全部得到釋放——金色轟炸機被裁,安德森被交易,而鄧英喬被買斷。

為啥安德森能送走,鄧英喬就得買斷?

所以立刻有球迷炸了毛——憑啥他火的俺的神就能交易送出去,而我湖的鄧英喬就只能用買斷這種簡單粗暴,毫無技術含量的方式處理呢?

別急,其實這事並非沒有技術含量,湖人這麼著急處理鄧英喬恐怕不是那麼簡單的事,畢竟鄧英喬合同還有兩個賽季,而湖人現在也沒有薪資壓力,他們只需要在19年夏天之前把鄧英喬辦了就行,現在出手,必然說明這是個合適的契機。

先說一下買斷的具體方式:

1.9月1日之後,買斷就可以按18-19賽季全額支付,19-20賽季2X+1的方式延期支付,也就是三個賽季付一個賽季的薪水;如果在9月1日之前,那麼湖人就得按兩個賽季的合同去計算2X+1延期支付,也就是5年時間,顯然沒有三年付一年合同划算,所以時間節點只能是9月1日之後;

2.羅爾鄧放棄了兩年合計750萬的薪資,這樣湖人只需要18-19賽季支付羅爾鄧1430萬,把19-20賽季1500萬的合同在19-20,20-21,21-22三個賽季每個賽季分別支付500萬即可。

也就是說,湖人這樣操作,不影響18-19賽季——這賽季他們的空間本來也沒有用了;影響的是19-20開始的三個賽季,而19年夏天是重要節點,他們裁掉羅爾鄧之後,19年夏天依然可以騰出大約3800萬的薪資空間——一個頂薪球員的合同額。

湖人這麼操作對19年夏天有多大影響呢?

沒啥影響,把羅爾鄧換空氣送出去,當然可以完美的再獲得500萬的薪資空間,但那依然不夠湖人再招募一個頂薪球員,湖人多出的這500萬薪資空間配合籤頂薪剩下的一點空間,能籤啥呢?

講道理,用處一般,因為這個額度跟中產特例差不多。湖人擁有詹姆斯,在19年夏天再招攬第二位球星,那麼以這兩個人為主體,搭配年輕人的核心構建就完成了,短期內不存在繼續騰出空間招攬高薪球員的計劃。湖人未來有很多年輕人要續約,而這些年輕人都可以鳥權冒上續約,球隊有沒有薪資空間根本不是補強的重點。湖人未來的補強靠的必然是:

  1. 選秀權的廉價勞動力;
  2. 詹姆斯的吸引力招募接受老將底薪的球員;
  3. 中產特例招募實力球員;

這三樣跟薪資空間都沒多大關係。

對的,鄧英喬被買斷,那500萬必然要吃掉的薪資空間,主要影響的其實只有奢侈稅而已——而湖人是不差錢的...

為啥安德森能送走,鄧英喬就得買斷?

那麼問題來了——就算家大業大,能省點也是點,湖人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啊?

是的,如果魔術師有辦法送走羅爾鄧,我想他也不會這麼著急就用買斷這種方式——那就說明真的送不走,或者送走付出的代價是湖人接受不了的。

對比安德森,羅爾鄧是沒有交易價值的——他只有合同價值,本人是純粹的負資產,畢竟羅爾鄧在湖人已經打不上球了,而安德森在火箭一度是首發,進攻端拉開空間的作用還是明顯的。

為啥安德森能送走,鄧英喬就得買斷?

所以很可能市場上對吃下羅爾鄧的要價比安德森要高得多——參考今年夏天幾次吃空氣的案例,一個首輪籤幾乎是保底的,再加次輪,甚至兩個首輪都不稀奇。

那麼對湖人來說,500萬薪資空間招募的球員,跟一個首輪籤弄來廉價選秀勞動力,哪個更吸引人?我想後者的劣勢恐怕不大。如果再增加一些資產送出去,那麼毫無疑問,搭選秀權送走羅爾鄧,湖人反而是不划算的。

另外一個重要的信息是——羅爾鄧自己是想打球,不想在湖人浪費時間,他今年33歲了,再等一個賽季就徹底涼了,而這次操作是買斷不是裁員,也就說明這是雙方妥協達成的共識,羅爾鄧希望湖人早點給自己自由,為了早點實現自由,羅爾鄧的回饋就是放棄750萬薪水。如果湖人繼續持有羅爾鄧,用一個賽季嘗試去出手他,或者等到19年夏天他只剩一個賽季合同相對容易出手的時候嘗試送走,這種方案的確增加了更多可能,但這不符合羅爾鄧的條件——很可能羅爾鄧降薪的條件是立刻恢復自由,所以湖人考慮送走羅爾鄧的難度、代價後,覺得當下接受羅爾鄧的降薪買斷是非常不錯的方案,代價只是這不是最省錢的方案,但卻是100%保證不影響未來補強以及還算省錢的方案,也就選擇當下買斷羅爾鄧了。

換句話說,現在的形勢是早買有折扣,早買早享受,那就早買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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