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2 「脫貧攻堅」劍閣縣擬公開考核招聘60名脫貧攻堅人才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四川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川人發〔2006〕9號)等有關文件政策規定,經批准,我縣擬公開考核招聘60名脫貧攻堅人才補充到鄉鎮事業單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招聘名額

本次考核招聘均為事業單位在編在職正式工作人員,名額為60名。

「脫貧攻堅」劍閣縣擬公開考核招聘60名脫貧攻堅人才

「脫貧攻堅」劍閣縣擬公開考核招聘60名脫貧攻堅人才

各招聘崗位的考生,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後,分別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選擇工作單位(擬聘的鄉鎮事業單位,由中共劍閣縣委組織部、中共劍閣縣委編辦、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選崗時負責提供)。如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相同,則由中共劍閣縣委組織部、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安排加試,然後根據加試成績排序。

2、招聘對象、範圍

完全符合《劍閣縣部分鄉鎮事業單位2018年公開考核招聘脫貧攻堅人才崗位條件一覽表》相應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包括2018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其中,2018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並憑相關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其他報考者必須在報名時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並提供相應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個招聘環節,責任由報考者自負。2018年8月1日之後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不屬於此次公開考核招聘的範圍。

招聘條件中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普通高等教育的普通全日制畢業生(畢業證書電子註冊編號第六位數字為“1”)。持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的留學歸國人員,不受全日制普通高校條件限制。

報名時已在劍閣縣工作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屬於本次招聘對象範圍。

3、報名

本次公開考核招聘採用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8年6月19日至6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週六、週日除外)。

報名地點:劍閣縣人事考試中心(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六樓)。

報名程序:報名——資格審查——繳費

4、考核招聘方式

招聘崗位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招聘人數之比超過3:1的,採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按1:3確定面試入闈人員名單。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招聘崗位有效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招聘人數之比未達到3:1(含3:1)的,則直接採取面試方式進行。採取面試方式考核招聘的,若同一崗位面試成績相同,則當天加試面試。

應聘各招聘崗位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60分及以上,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5、政策諮詢及監督電話

本公告中涉及的招聘崗位、招聘條件、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核等事宜,請向中共劍閣縣委組織部、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諮詢。

(一)政策諮詢電話(區號0839)

中共劍閣縣委組織部:6600983

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601296

(二)監督電話(區號0839)

中共劍閣縣委組織部:6712380

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600759

劍閣縣監察委:6600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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