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9 中紀委機關報:權力乃人民賦予,理應服務人民

“權力是一柄雙刃劍。”不要以為這樣的告誡已是盡人皆知的絮絮叨叨。古往今來,對權力的迷戀、享用和陶醉,使很多人一旦掌握權力,靈魂就不由自主地扭曲且難以矯正。正如西諺所說,權柄是魔杖,權力是迷藥。

在不少老百姓看來,很多應該辦的事,跑斷了腿,只要領導不簽字,就是辦不成。而有些看似不可能辦成之事,找對了人,點頭就能搞定,易如反掌。所以,一方面,在有些人看來,權力真是上天入地、無所不能,而一旦領導幹部照章辦事,否決了不該辦的事,也會有人大惑不解,“不就是籤個字嗎,有什麼難的!”另一方面,在有些心術不正的官員看來,作批示、提意見、打招呼,不僅馬上有人附和,還能迅速把事情辦好,何不公器私用,撈上一把?

——有些人,特別是領導幹部的家屬子女、親戚朋友,看到的是點頭簽字的非凡效應:款項支出、幹部提拔、工程建設,等等,哪個都得是“關鍵少數”甚至一把手定……但他們卻未必懂得領導幹部點頭簽字,必須基於黨紀國法、政策和制度的規定。

從程序上看,相關責任人點頭簽字,這是必須的;而從制度上看,所有這些都必須有章有法,不能胡來:使用公款當然要符合國家和單位財務制度要求,選任幹部當然要遵循幹部選拔任用條例……那些不明就裡的家屬子女或親戚朋友,以為“朝中有人好辦事”,不管合法、非法、犯法,都攛掇掌權的那一位點頭簽字,實際是把他們往火坑裡推。

——有些領導幹部似乎始終沒有把權力和服務聯繫起來。這是一些領導幹部違紀違規、違法犯罪的主觀原因。有人認為,被提拔重用了,是自己有本事、有水平;說話管用算數了,是自己有權威;取得成績了,是自己能折騰、有貢獻。比如,有的國企高管說,企業利潤是我幹出來的,所以想怎麼分就怎麼分,何錯之有?問題是,為什麼不算算國家為企業投入多少,不想想誰是企業擁有者,不論論企業得到多少支持和幫助,不問問誰為企業承擔了風險,不談談有多少職工辛辛苦苦工作……抱著這種錯誤權力觀、利益觀的官員,在有的地方和單位頗有市場,是發生腐敗的一大緣由。

有些人把“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看成是一句口號,說說而已,並不當真。這或許是從其手中有權的第一天起就埋下的禍根。其實,道理並不深奧:領導幹部的一切權力來自人民;行使權力是受託為老百姓服務。從某種意義上說,不論職務多麼高、權力多麼大、掌握資源多麼廣、可支配資金多麼雄厚,出發點和落腳點,都必須是為人民服務。領導幹部手中握有的權力,是職責和工作,與其本人和家庭私利沒有“半毛錢”關係。

多年以來,在社會中流傳著“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說法。有的人熱衷此道並將其奉為真經,頗有“心得”。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實踐看,這是個萬劫不復的深坑。一旦陷入,很難爬出。對濫用權力作出時間規劃的荒謬性,那些落馬者的牢獄生活可以給出證明。至於說,以為時過境遷、有事也會沒事的想法,肯定是大大低估了我們黨全面從嚴治黨的決心和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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