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CAS對孫楊的裁決結果,看出西方主導的國際組織都是什麼嘴臉!

毫無意外,CAS的判決選擇維護WADA的權威,並且對孫楊處以極刑,人生能有幾個8年,對於運動員來講,8年可能就是整個運動生涯了。這樣的判決,基本就是宣告孫楊徹底告別了泳壇。

現今世界組織的規則都是在西方框架下運行,典型原則應該是:程序正當、無罪推定。

1.全世界主流的法律法規框架,幾乎都是必須要求程序正當才支持最終結果,否則即便是證據指向嫌疑人確鑿無疑,也不予採納。而此次事件很明顯,WADA的不專業,隨意找來幾個臨時工就開始執行”神聖“的興奮劑檢測,這個過程很明顯是違規的,但是很可笑的是,在這次事件中,西方的這些仲裁,此時卻對”程序不正當“閉口不提。

2.CAS、WADA最拙劣的表現更在於,即便當事的主檢官及相關人員願意出席佐證整個過程並沒有”暴力抗檢“,而且孫楊是徵得主檢官同意取回血樣的情況下,卻始終未傳喚當事人列席說明,整個過程就完全聽從WADA的調查報告而定性。

3.CAS直接判了孫楊8年的禁賽極刑,如果孫楊真是服用興奮劑,哪怕是終身禁賽也不為過,但是前有霍頓隊友拒檢醜聞也只被判決禁賽1年,而孫楊僅僅是因為WADA臨時工取樣而”拒絕配合“,卻被處以8年的禁賽!

從以上三點可以清晰的看到,西方主導的這些組織,滿口正義,卻是多麼的可笑和兒戲。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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