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祁連縣“三措並舉”,率先配齊鄉鎮黨委政法委員

為切實加強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全面推動《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落地見效,確保基層政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祁連縣聚集“強鎮擴權”,圍繞增強鄉鎮政法工作核心領導、延伸抓手,提升公信力,率先為全縣7個鄉鎮黨委配備黨委政法委員,實現“黨管政法”向一線延伸。

高位統籌,確保鄉鎮政法工作“核心強”。根據省委《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祁連縣結合實際,在前期摸底調研、廣泛徵求鄉鎮黨委和縣委政法委的意見基礎上,為全縣7個鄉鎮配備黨委政法委員,由鄉鎮不是正職的黨委副書記擔任黨委政法委員,發揮鄉鎮黨委對鄉鎮政法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和核心引領作用,集中領導和協調鄉鎮派出所、司法所、綜治維穩等政法各項工作,有效破解基層政法工作“條塊分割、各自為戰”的難題,實現“黨管政法”的全面覆蓋。

專職專責,力促鄉鎮政法工作“抓手強”。建立鄉鎮黨委政法委員“職責清單、權力清單”兩張清單,明確鄉鎮黨委政法委員平安鄉鎮建設、法治鄉鎮建設、維護社會穩定、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矛盾糾紛化解、網格化服務管理、鄉鎮政法隊伍管理、應急處突、基層治理創新、重大風險防範等10項重點職責任務,指導村(社區)開展基層治理創新、平安建設、法治建設工作,實現“黨管政法”的觸角和抓手延伸至村(社區)一線,推動基層黨組織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及時解決群眾“急險難”問題和基層“老大難”問題,實現依法執政、依法行政、依法治鄉(鎮)齊頭並進,提升農牧區法治化水平。

優化考評,實現鄉鎮政法工作“公信高”。 按照《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和省委《實施細則》,制定鄉鎮黨委政法委員管理辦法,細化量化考評內容,明確平安創建、社會治理創新、維護穩定、法治建設等4項個性考核指標和德、能、勤、績、廉5項共性考核指標,採取本人述、群眾評、政法查、組織考的綜合方式,進行季度述職、半年督導和年度點評,依據考核結果進行獎懲,並作為幹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有效激活鄉鎮黨委政法委員制度,全面提升鄉鎮政法工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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