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清風快訊】市紀委監委:“三個嚴格”規範涉及疫情防控紀檢監察案件審理工作

【清風快訊】市紀委監委:“三個嚴格”規範涉及疫情防控紀檢監察案件審理工作


市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於近日下發《關於做好疫情防控違紀違法案件審理工作的通知》,嚴格疫情防控工作中違紀違法案件審核標準,明確移送程序和相關要求,推動疫情防控違紀違法行為處置工作規範化、精準化。

一是嚴格審核標準。對疫情防控工作中常見的公職人員違紀違法行為進行梳理,明確處理原則、審核要求,優先審理疫情防控違紀違法案件,堅決做到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是嚴格把握尺度。對黨員幹部、公職人員拒不服從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擅自洩露疫情信息、瞞報武漢返鄉人員情況,以及履行防控職責不力等案件,統籌考慮違紀行為情節、後果、態度,統一把握尺度,堅決避免畸輕畸重、寬嚴不一等問題。三是嚴格審理程序。對疫情防控期間查處的違紀違法案件,要求各縣區紀委監委按照協審工作程序規定,及時向市紀委監委上報審理報告和處理建議,經市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審核通過後,再作出黨紀政務處分。

截至2月26日,市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共協審疫情防控期間違紀違法案件15件,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6人,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案件審理室:張紅霞 編輯:董亞鑫)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