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4 朝鮮王朝中期——孝宗時代的鑄錢

17世紀初朝鮮經過倭亂和胡亂之後,試圖通過鑄錢解決財政問題。但在朝鮮,作為銅錢原料的銅的產量並不充足,因此鑄錢不能按計劃進行。

朝鮮王朝中期——孝宗時代的鑄錢

高麗時代海東通寶

還提出了從清朝進口銅錢的方案。1650年,金堉從中國貿來的15萬枚中國錢,不敷於用。戶曹亦認為鑄錢不如貿錢方便,甚至當時中國聽聞朝鮮行用錢幣,一次便載出136萬枚錢幣放置遼東用以貿易。

但是,進口錢幣的話,貨幣鑄造權不在自己手中,如果進口不能維持穩定,朝鮮反而會出現混亂,因此未能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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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朝鮮要自主鑄造硬幣的意向具體體現在孝宗時代。

根據史料記載,孝宗時代已有常平廳、宣惠廳、賑恤廳、備邊司、訓練都監、開城府、黃海監司、平安監司、忠清道、江原道、慶尚道、全羅道等地開鑄。

朝鮮王朝中期——孝宗時代的鑄錢

另外,當時為了推行錢幣,孝宗二年(1651),常平廳為積極鼓勵貨幣流通的政策,制定了行錢事目制度,規定各邑的百姓在旅行或外出時必須隨身攜帶50文錢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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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還向各地派遣了名為‘行錢別將’的監督官。下放到地方的“行錢別將”,如果發現有人不攜帶50個錢幣,就懲罰百姓,以至於當朝官員都看不過眼,在朝堂上疏:

所謂別將, 橫行閭裡, 招聚人民, 其或不佩錢者, 加以鞭撲, 又令徵贖。是以, 民間聞別將之來, 擧皆逃匿, 如是而可謂行錢乎? 臣於在京之日, 嘗聞兩西行錢, 而及到西路, 只見佩錢而已, 未見流行之實。”

嚴法未必能讓貨幣真正流通起來,形式主義帶來的卻是其他的弊端。結果在孝宗五年五月廢除了這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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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貨幣價格圖錄》提到這段時間內,為了減少攜帶大量硬幣的不便,允許民間私鑄錢,鑄造十錢通寶成為趨勢。推斷由於政府考慮到原料不足等問題,官方設法發行鑄造硬幣面額的10倍的十錢通寶,以增加短缺的貨幣量。

朝鮮王朝中期——孝宗時代的鑄錢

而顯宗時代《承政院日記》有明確記載,十錢通寶從孝宗時期遺留在常平廳倉庫裡有約20貫即75㎏的存量存在。可見在孝宗時期就被鑄造,但是流通不活躍,因此被保存在了常平廳。當時為了解決原料不足的問題,十錢通寶採用了高於實際價格的面值。因此,十錢通寶的重量不是按面值計算的10倍,而是由5~6倍製作而成。只是此後十錢通寶的鑄造和流通沒能持續下去。

朝鮮王朝中期——孝宗時代的鑄錢

十錢通寶再次被載入史冊的是正祖時期。正祖時代常平通寶已經廣為流通,但是由於週轉量不足,特別是硬幣原料不夠,很難再擴大鑄造了,於是出現了製造高額硬幣的意圖。正祖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制定要鑄造十錢通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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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作為錢幣原料的銅和錫都很珍貴,正祖17年(1793年)戶曹正郎鄭東教就提出了鑄造一枚面值為十錢的錢幣來進行流通的提案。(《正祖實錄》17年12月1日)。

朝鮮王朝中期——孝宗時代的鑄錢

不過,正祖這隻侷限於提案,實際上並沒有鑄造。因為當時流通的常平通寶是以實際價值為基礎在民間流通使用的。而十錢通寶的實際價值明顯低於面值,因此,只是停留在計劃上,並沒有真正鑄造。

朝鮮後期在民間流通的貨幣完全是根據實際價值流通的。面值過高時,會在民間出現非法私自鑄造的私鑄錢,實際價值高於面值時,硬幣會出現毀錢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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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像十錢通寶這樣的高額錢幣想在民間流通,就應該從發行鑄錢的主體部門的層面上,提供能夠保障價值的擔保,然而並沒有這種擔保。結果,民間只能拒絕使用與實際價值不相符的十錢通寶。

朝鮮王朝中期——孝宗時代的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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