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協議講解:球隊大名單中能有多少球員?什麼是激活名單?

勞資協議講解:球隊大名單中能有多少球員?什麼是激活名單?

最近一段時間,NBA中的球員流動又頻繁了起來,雄鹿得到了馬文-威廉姆斯,快船已經引進雷吉-傑克遜,湖人即將簽下馬基夫-莫里斯,此外還有一波買斷和簽約正在醞釀當中。隨著季後賽資格裁員截止日(3月初)的臨近,各支球隊都在抓緊時間補強陣容。

在今天的勞資協議講解中,小編想為大家捋一捋球隊陣容的相關知識。

根據勞資協議第79款,賽季進行期間,一支球隊的大名單上最多能有15名正式合同球員、兩名雙向合同球員。15名正式合同員工,2名雙向合同員工,這是上限,不能超過。具體到本賽季的情況,由於雙向合同的簽約截止日為1月15日,如今已過了期限,因此各支球隊不能再簽約雙向合同球員了,只能籤正式合同球員,目前還可以直接籤人的只有太陽、馬刺、黃蜂、掘金、勇士、快船、雷霆和開拓者8支球隊,他們都有14名正式合同球員,都還可以再籤一人。

隊中球員人數達到上限之後,如果想再籤球員,必須先裁掉一名球員,以湖人為例,在已有15名正式合同球員的情況下,為了簽約馬基夫-莫里斯,他們選擇了裁掉考辛斯。

除了大名單之外,各支球隊都還有一個激活名單,這主要是為具體的比賽準備的,按照規定,只有進入了激活名單的球員才能出戰球隊的接下來的比賽。這份名單上通常有12名或者13名球員,最少要有11名球員,而且11名球員這種狀況只能維持兩週,名單上的人員每場比賽之前都可以增刪改,最晚要在比賽開始1小時前交給聯盟。隊中沒有進入激活名單中的球員必須在球隊的非激活名單上,他們是不能出戰比賽的,非激活名單上必須要有兩名球員。

激活名單上12人,非激活名單上兩人,以此計算,一支球隊的大名單上至少要有14名球員。如果連續連續兩個賽季大名單不滿14人,那麼之後的兩個賽季中會受到相應的懲罰。

(鐵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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