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江區2020年公辦學校新生入學條件細則(小學)詳細解答來啦

  尊敬的各位家長:《衢州市衢江區2020年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新生入學條件細則》已經下發了,具體如何操作呢?這裡為您作

小學新生入學的詳細解答!


  問:2020年小學新生招生對象有哪些?


  (1)年滿六週歲(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戶籍2019年4月30日前取得在衢江區,需在衢江區小學就讀的適齡兒童。


  (2) 第一監護人持有衢江區住宅房產,年滿六週歲需在衢江區小學就讀的適齡兒童。


  (3)第一監護人或就讀者本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證》年滿六週歲的適齡兒童。


  問:2020年小學招收新生有幾類?


  2020年小學招收新生有劃片生、政策生、統籌生3大類10小類。


  第一大類劃片生,含4小類:


  (1)常住戶籍生:衢江區學校片區戶籍。


  (2)住宅房產生:戶籍、第一監護人有效住宅房產證明(指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或2019年12月31日已在住建局備案的購房合同及2019年12月31日前開具的購房稅務發票)、自建房土地證。要求報名房產6年內未安排有就讀對象(報名對象與已就讀者屬同一監護人除外)。


  (3)新城區建設城中村改造的拆遷生:與被拆遷的第一監護人同戶的戶籍、拆遷協議、房屋租賃協議或有效住宅房產證明(指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或2019年12月31日已在住建局備案的購房合同及2019年12月31日前開具的購房稅務發票)、自建房土地證、所在街道或單位證明。如自有房產則報名房產6年內未安排有就讀對象(報名對象與已就讀者屬同一監護人除外)。


  (4)下山出庫脫貧生:戶口本、原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證明、政策安置地鄉鎮街道辦事處證明。

衢江區2020年公辦學校新生入學條件細則(小學)詳細解答來啦

  第二大類政策生,含3小類:


  (5)現役軍人(含武警部隊官兵、消防救援人員)子女:戶口本、相關證明。


  (6)港澳臺同胞、華僑華人子女:護照(港澳通行證)、第一監護人戶籍或工作證明。


  (7)教育券生:戶口本、《衢江區高層次人才教育券》。具體條件見《衢州市衢江區教育局關於推行高層次人才教育券制度的通知》(衢江教[2018]56號)。


  第三大類統籌生,含3小類:


  (8)祖輩房產生

:房產為就讀者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且符合劃片要求,並且要求房產所有人、第一監護人、就讀者三者戶籍一直在同一戶口本。


  (9)務工經商生:區外人員實行流動人口積分入學,積分由衢江公安分局提供,第一監護人具有有效積分且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A.實際居住在衢江區內;


  B.衢江區域內企業2019年4月至2020年4月繳納社保分數不少於6分,或有2019年12月31日前辦理的營業執照,且有與執照核准的經營地點、經營範圍相符的經營實體。


  區內人員積分由區教育局計算,按連續在繳衢江區域內企業社保或未中斷在用營業執照(取得時間2019年12月31日前,且有與執照核准的經營地點、經營範圍相符的經營實體)時間積分,每滿1個月計1分,不滿1個月按1個月計。


  (10)第一監護人或就讀者本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證》且實際居住在衢江又不符合務工經商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衢江區內需在戶籍地外就讀又不符合務工經商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


  問:報名時要注意些什麼?


  (1)2020年繼續實行網上報名,須提供相關證件證號或上傳電子材料,具體以報名平臺說明為準。


  (2)家長必須按要求如實提供相關材料。


  (3)適齡兒童必須與第一監護人同戶。


  (4)報名時請從10小類中選擇完全符合條件的一類報名,以免因審核不通過而影響錄取。


  問:報名怎麼錄取?


  報名後進行材料審核,審核通過的按以下順序錄取:劃片生——政策生——統籌生。


  具體錄取辦法如下:


  (1)劃片生、政策生根據戶籍或安置地按學區劃片就近入學。


  (2) 統籌生。統籌生按照相對就近原則,以房產、務工企業、經營實體等地址為準,根據各學校剩餘學位情況,由衢江區義務教育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安排。


  第一批安排祖輩房產生,如符合條件人數超出剩餘學位數時,按房產取得時間先後順序錄取。


  第二批安排務工經商生,根據符合條件人數與剩餘學位數,確定區外務工、區外經商、區內務工、區內經商四類的錄取比例與每類錄取人數,區外人員錄取辦法按《衢江區流動人口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實施辦法(試行)》(衢江教〔2019〕195號)執行,區內人員按積分高低依次錄取(具體辦法,以區外務工為例:先計算錄取人數,A校區外務工人員子女錄取人數=A校剩餘學位數/A校片區符合條件的四類人員總數×A校片區符合條件區外務工人員子女數,結果小數點後捨去;確定人數後,按A校片區符合條件區外人員積分從高到低錄取相應人數)。


  第三批安排統籌生(10)所列對象,區外人員錄取辦法同第二批,區內人員原則上回原籍就讀,確有需要者統籌安排。


  問:報名什麼時候開始,有哪些諮詢渠道?


  報名時間初定5月下旬具體以4月份出臺的招生意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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