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未年報企業3月6日前補報公示

膠東在線2月21日訊(記者 賈楚航)煙臺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今日發佈公告,提醒2018及以前年度未年報企業3月6日前抓緊補報公示年報。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第一款規定:“企業應當於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並向社會公示”。

公告提醒,全市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及時依法進行年報公示。未依法報送年度報告、通過登記場所(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繫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超過兩年(含兩年)的企業(企業名單詳見煙臺市場監管局門戶網站),於2020年3月6日前補報公示企業年度報告,併到取得本企業營業執照登記的市場監管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或依法辦理註銷手續。

逾期未辦理的,我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對相關企業依法作出吊銷企業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

對相關企業的聽證告知和行政處罰決定,將在市場監管局門戶網站公告送達。

煙臺市場監管局門戶網站:http://scjgj.yanta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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