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會上,鍾南山為何不戴口罩?原來,這些情況下真可以不戴

截至2月20日10:21,新冠肺炎確診74675例,死亡2121例。

2月18日,廣東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有人發現,包括國家呼吸系統疾病臨床醫學研究中心主任、中國工程院院士鍾南山在內的主席臺上的人員戴著口罩相繼入場,落座後即取下口罩。

疫情期間戴口罩,已成了一種自我防護的常識。發佈會是室內空間,鍾南山和其他專家為何沒戴口罩?對普通民眾而言,有哪些場景可以不用戴口罩?

發佈會上,鍾南山為何不戴口罩?原來,這些情況下真可以不戴

會場內每天嚴格消毒通風

“發佈會不戴口罩”非廣東獨有

據南方日報報道,廣東省政府新聞辦常務副主任、新聞發言人鄧鴻當時對此作了說明。他說,發佈會場內每天會進行嚴格消毒和通風,且發佈人和記者進入現場的通道是分開的,同時還加大了主席臺與記者席之間的距離。“因此,為便於記者朋友能更好地聽清楚,我們進行發佈時不戴口罩。”鄧鴻此前解釋。

這個細節引發網友關注,畢竟此前許多地方的新聞發佈會,發言人都以戴口罩為“標配”。不少人提出疑問:是否意味或傳遞出廣東疫情拐點的出現?

發佈會上,鍾南山為何不戴口罩?原來,這些情況下真可以不戴

視頻截圖

就此疑問,2月19日上午,紅星新聞向廣東省衛健委求證。“嘉賓不戴口罩介紹疫情,這不是最近才出現的現象,我們在早期新冠疫情發佈的時候,就這麼執行了。”廣東省衛健委宣傳處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廣東省新冠肺炎疫情在召開第二場新聞發佈會的時候,大家就在研究怎麼弄?因為戴口罩說話會影響到發音的清晰度,加上廣東的疫情也不像湖北武漢那麼嚴重。

廣東省衛健委官網顯示,自2020年1月22日,廣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第一場新冠肺炎疫情及防控新聞發佈會至今,已進行24場新聞發佈會,主持臺上的嘉賓至今都沒有戴口罩。

這並不是廣東獨有的現象。1月30日,就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控措施,上海市政府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嘉賓也沒有戴口罩。對此,上海市新聞辦新聞發佈處處長尹欣回應“為何不戴口罩”時表示,“目前,上海市府新聞發佈會所在的報告廳作為固定的新聞發佈場所,每天有專業人員進行通風、消毒,進入會場的工作人員及媒體記者均需要測體溫,保證防控措施落到實處。”

發佈會上,鍾南山為何不戴口罩?原來,這些情況下真可以不戴

截自上海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官網

注意到,從2月16日起到昨日(19日),上海市通報新冠肺炎防控情況的新聞發佈會嘉賓又都戴上了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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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國務院舉行的聯防聯控機制新聞發佈會上,主席臺上的嘉賓介紹情況時也沒有戴口罩。

實際上,根據《廣東省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引》和廣東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發佈的2號通告,普通民眾在幾種場合都可以不戴口罩。(注:當然,“可以不戴”意味著戴了也沒毛病)

公園等空曠通風場所不用戴口罩

但這些地方還是必須戴!

相比更早前發佈、目前已被廢止的1號通告,2號通告結合國家《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將“口罩令”的實施範圍刪除公園,增加了超市、農(集)貿市場。

此外,2號通告還增加了“口罩佩戴原則”部分,明確提出:個人獨處、自己開車或獨自到公園散步等感染風險較低時,不需要佩戴口罩;在非疫區空曠且通風場所不需要佩戴口罩。

根據廣東省疾控中心發佈的最新口罩使用指引,普通民眾在室外通風處(公園、小區、街道)與其他人保持2米以上的距離、通風良好的辦公室、獨處或家庭成員都健康(居家、開車)的情況下,都不需要佩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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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家中沒有疑似患者,也沒有密切接觸者、疫區回來的家人;私家車沒有搭乘過疫區客人或者疑似患者;在通風條件好的露天勞動、工作並和相鄰人員保持適當距離,逛公園時沒有遊客聚集,有條件和周圍人保持適當距離;辦公室嚴格採取了消毒、測體溫、通風措施,同事也沒有疑似和密切接觸者,這些情況可以不戴口罩。

進入人員密集或密閉公共場所需要佩戴口罩,普通民眾應使用一次性醫用口罩,也可以使用紙質口罩、布面口罩、棉紗口罩、海綿口罩、活性炭口罩等普通口罩。

正常工作生活時,普通民眾如果買不到口罩,可以佩戴任何可以遮掩口鼻的物品,勤換勤洗。

醫用防護口罩(N95及以上級別)主要供醫護人員等使用,普通民眾並不需要如此高級別的防護。

有呼吸道基礎疾病患者需要在醫生指導下使用口罩。年齡極小的嬰幼兒不能戴口罩,易引起窒息。

除了高或較高暴露風險人員,健康人佩戴的口罩可反覆多次使用,包括適當延長口罩使用時間、使用次數。如需再次使用的口罩,可懸掛在潔淨、乾燥通風處,或將其放置在清潔、透氣的紙袋中。口罩需單獨存放,避免彼此接觸,並標識口罩已使用。

此外,佩戴兩層口罩不能增加安全性。

人員密集公共場所不戴口罩,可能違法

如今,為抗疫情防傳染,街頭巷尾幾乎各個路口和小區門口都設置了檢查點,登記信息檢測體溫已經成了出門進門的標配。

但就是有一些人,非得在這時候使性子,挑戰公共秩序。

2月1日中午,貴陽市一打扮靚麗的年輕女子要進入商場時不戴口罩,門口執勤的商場店員上前勸阻該女子,勸其戴上口罩再進。本來善意的提醒應得到尊重,可是該女子不僅不聽勸阻還破口大罵,多次對商場店員拳打腳踢。聞訊趕來的民警將這名囂張的女子制服帶走。

2月7日晚,齊齊哈爾市龍沙區豐恆小區居民楊某外出散步,在小區入口拒不服從物業和社區防疫人員管理,不戴口罩還不登記,辱罵工作人員並撕毀防疫宣傳條幅,最終被龍沙公安分局的民警制服帶回公安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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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海南日報2月20日報道,近日,五指山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對劉某海批准逮捕。

2月12日9時40分許,犯罪嫌疑人劉某海違反相關規定,未佩戴口罩欲從五指山市翡翠花園小區東門外出購物時,被小區保安制止,劉某海以保安為難他為由,多次用頭部、肩部衝撞執勤保安及後續趕來處理的物業管理人員。


物業管理人員隨即報警,五指山市公安局民警出警找到劉某海後,其拒不配合並躺倒在地,民警遂決定強制傳喚,劉某海便用腳踢、手抓的方式攻擊執勤民警,致使兩民警口罩被扯落,一民警臉部多處被抓傷,現場多名群眾圍觀,影響惡劣。


在民警將劉某海帶回派出所途中,劉某海將警車內的塑料隔板扯斷,並試圖用駕駛室內的盾牌攻擊民警。被制止後,他又朝民警哈氣,態度極為囂張、惡劣。

微信公眾號“俠客島”稱,在公共場所實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屬於衛生防疫機構依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提出的傳染病防控措施;

如果拒絕配合,堅決不戴口罩,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採用暴力或威脅方法阻礙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執法的,會構成妨害公務罪。

目前,多地政府都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發佈了包括公共場所戴口罩等在內的緊急防疫措施。湖北、武漢,作為疫情特別嚴重的地區,制定了更為嚴格的防疫規定。

此外還有,確診了但不想被隔離,這屬於明知自己患病而拒絕治療進而傳播疫情的行為,會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疫情防控期間組織聚餐、聚會玩樂,如果引起新型冠狀病毒傳播,就會構成妨害傳染病防治罪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南方日報、紅星新聞、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俠客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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