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獻!動員新冠肺炎康復者捐獻“抗疫”血漿,治療重症、危重症患者

2月16日,黑龍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下發通知,在黑龍江省定點醫院利用新冠肺炎康復者恢復期血漿治療重症、危重症患者。

一、各地組織轄區定點醫院做好新冠肺炎康復者篩查工作,康復者年齡18-55歲,無經血傳播疾病,經臨床醫師評估可以捐獻血液。

二、各地應做好宣傳,動員符合條件的康復者在知情同意前提下,無償捐獻血漿。獻血漿者享受無償獻血者待遇,捐獻血漿200毫升視為捐獻一次全血。

三、血漿採集、檢測和製備工作由省血液中心和各地中心血站承擔,各採供血機構要準備好相應的場地和工作人員。省衛生健康委協調其它設備和技術支持,統籌管理全省採集工作。各地為開展采集的血液中心(中心血站)提供新冠肺炎病毒檢測試劑。

四、製備完成的新冠肺炎康復者恢復期血漿根據省衛生健康委統一安排用於重症、危重症患者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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