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檢戰“疫”進行時】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關於進一步嚴明疫情防控工作紀律要求的通知

【京檢戰“疫”進行時】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關於進一步嚴明疫情防控工作紀律要求的通知

重要通知

【京檢戰“疫”進行時】北京市延慶區人民檢察院關於進一步嚴明疫情防控工作紀律要求的通知

為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市委、區委、市院決策部署,確保各部門和全體檢察人員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嚴明紀律要求,從嚴查處防疫工作落實遲緩、不到位的問題,保證上級相關工作部署在全院不折不扣執行,根據市紀委市監委《關於嚴明紀律確保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進行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和市院相關通知要求,經我院防控工作應急領導小組決定,現提出“十不準”“十必須”工作要求:


十必須

1.必須提高政治站位,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

2.必須壓實各級責任,進一步強化履職擔當,把防疫防控措施落實落細;

3.必須嚴格工作要求,進一步嚴肅各項組織紀律、工作紀律;

4.必須堅定打贏信心,進一步確保不傳謠、不造謠、不信謠;

5.必須嚴格日常管理,進一步完善消毒、保潔、會見、接待等;

6.必須加強值班執勤,進一步保持樓內安全穩定、信息及時暢通;

7.必須恪守公共道德,進一步規範戴口罩、勤洗手、講文明、守規矩等;

8.必須加強黨建引領,進一步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積極參加“雙報到”活動;

9.必須提升防控意識,進一步形成群防群控,共克時艱的良好氛圍;

10.必須保持高度警惕,進一步克服思想麻痺、工作鬆懈和精神不振!


十不準

1.不準擅離職守、違反值班規定;

2.不準瞞報、遲報、漏報本人和家屬的疫情信息;

3.不準到人員密集處;

4.不準買賣、宰殺、食用野生動物;

5.不準隨地吐痰、亂扔垃圾;

6.不準散佈虛假信息、小道消息和不當言論;

7.不準違規聚會、聚餐;

8.不準接待因私來院人員;

9.

不準抵制、干擾疫情防控工作;

10.不準違反紀律、推諉扯皮、消極懈怠對待疫情防控領導小組佈置的各項工作任務!


疫情當前,我們每個人都是戰士,

願山河無恙,人間皆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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