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即日起返回駐地需居家隔離,省內7天、省外14天

鄭州:即日起返回駐地需居家隔離,省內7天、省外14天

本報綜合消息 兩日內,鄭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連續發佈第8號、第9號通告,以進一步有效控制傳染源,切斷傳染途徑,遏制疫情擴散。

依據第8號通告要求,鄭州市各發熱門診對於無法明確排除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可能的發熱患者,或者檢測結果為“雙陰”、但臨床症狀符合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條件的患者一律實行隔離治療觀察,具體隔離觀察時間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

即日起,鄭州市的新增確診、疑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的密切接觸者,一律由各開發區、縣(市、區)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第8號通告發布前,已實施居家隔離觀察人員,本著自願原則,經本人同意後納入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隔離觀察時間連續計算。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場所設置要求、管理任務、解除時限等按照《鄭州市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工作規範》執行。

與此同時,鄭州市進一步落實居家觀察措施。自省內返回駐地的居家隔離觀察7天,從省外重點疫區返回駐地的居家隔離觀察14天,觀察期自返回駐地當天算起。居家隔離觀察對象應服從社區管理,對不服從管理的人員將依照相關規定強制進行集中隔離。隔離觀察期滿、健康無異常的,可在社區管理部門備案後,解除居家隔離觀察措施。

依據第9號通告,鄭州市對全市行政區域內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居民小區(村)實行閉環管理,原則上保留一個出入口,可視情況設置應急通道並安排值守;居民小區(村)原則上不允許訪客進入,常住、租住、暫住人員憑相關證明在本小區(村)出入口防控檢查服務點備案後,憑證出入;外賣、快遞等配送人員與接收人電話聯繫後,可在目的地檢查服務點進行無接觸取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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