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發佈風險提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

近日,市法院發佈《關於違反疫情防控措施行為法律責任的風險提示》,從職務犯罪,擾亂市場秩序犯罪,危害公共安全、公共衛生犯罪,暴力、侵財犯罪等4個方面,提出了15條風險提示,旨在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風險提示》梳理了疫情防控期間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國家機關及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存在的四種職務犯罪風險行為。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符合有關標準的醫用物資,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作虛假廣告宣傳等擾亂市場秩序犯罪的四種行為。明知自己已感染或者疑似感染而故意或者過失傳播病原體,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非法行醫,造成貽誤診治或者交叉感染,編造、故意傳播與疫情有關的信息、恐怖信息等危害公共安全、公共衛生犯罪的四種情形。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依法履行防控傳染病疫情職責,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聚眾“打砸搶”或者暴力傷害醫務人員,假借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事由,詐騙他人財物等三種暴力、侵財犯罪行為。提醒全市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全體市民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防控指揮部公告的規定,共克時艱,合力打贏疫情防控攻堅戰!

市法院發佈風險提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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