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間,渭南全面加強醫療廢物監管及隔離區生活垃圾分類處理

2月10日,渭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下發《關於加強疫情防控期間醫療廢物監管及隔離區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期間,醫療廢物監管以及隔離區生活垃圾的分類收集運輸處置工作。

《通知》要求,要強化溝通協作,及時高效處置醫療廢棄物。各縣(市、區)在當地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生態環境部門要主動聯繫協調衛生健康部門建立聯動機制,加強信息共享,落實聯防措施,充分發揮信息化管理手段。加強對醫療機構和醫療廢物處置單位的督導,及時調整運力,保障重點醫院、重點地區、新增疫情單位以及指定的隔離區醫療廢物的收集工作,對各定點醫療機構、發熱門診,特別是隔離觀察小區、酒店、集中觀察點產生的新冠肺炎疫情醫療廢物,必須做到當日產生、當日收集、當日處置。對產生的醫療廢棄物進行收集和管理,嚴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實相關措施。診療確診患者及疑似患者發熱門診和病區(房)產生的醫療廢物,均應按照醫療廢物進行分類收集,落實專用包裝袋、警示標識及表明消毒措施,並儘快交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進行處置。

要加強源頭管控,妥善及時分類處置隔離區生活垃圾。各縣(市、區)切實落實屬地管理主體,按照規範化、標準化、精細化的要求認真做好環衛正常清運及消殺業務,疫情期間各級環衛部門要切實做好涉疫情的各類小區、酒店、集中觀察點產生的生活垃圾的分類收集、分類處置工作,落實專用包裝袋、警示標識及表明消毒措施(消毒兩小時以上),要在衛生健康和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部門指導下設置專用收集容器,分類收集廚餘垃圾和其他垃圾(包括一次性口罩、手套、一次性餐具,接觸過的生活、衛生廢物等)按規範消毒後送至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或生活垃圾處理設施進行無害化處置。

要加強醫療廢物全過程監管。各縣(市、區)要切實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醫療廢物收集、運輸、貯存、處置的閉環管理。對新冠肺炎疫情醫療廢物必須做到專人、專車收集轉運,嚴格落實與醫療機構的交接程序,嚴格執行醫療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對保障運力臨時增加的運輸車輛要做好“三防”改造,配備消毒設施和防護物資,同時完善醫療廢物轉運環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措施。對轉移到處置單位的新冠肺炎疫情醫療廢物要做到專人管理,單獨建立收集臺賬和處置臺賬,每日彙總上報收集、處置有關情況,同時要重點強化處理後醫療廢物去向監督,堅決杜絕醫療廢物流出、倒賣或傾倒現象。

(TB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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