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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疫指﹝2020﹞11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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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縣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處置指揮部關於進一步加強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安仁縣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處置指揮部各工作組,各鄉鎮黨委、人民政府,縣直機關各單位、各人民團體、縣屬以上企事業單位,各醫療衛生單位:

為有效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根據 2 月 9 日上午縣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精神要求,對湖北及其它 8 個重點城市返鄉人員,居家隔離未滿 14 天;確診病例的密切接觸者,居家隔離未滿 14 天的;有發熱、咳嗽、乏力的,原則上都要集中隔離。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嚴防家庭聚集性疫情。湖北及其它 8 個重點城市返鄉人員及其密切接觸者要增強家庭責任感和社會責任感,配合相關排查,準確報告實情、主動接受集中隔離、全力配合治療。在隔離期間,要切實提高疫情防控意識。醫療處置組要根據《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核酸檢測工作的通知》(安疫指﹝2020﹞10 號)文件精神要求,會同聯防聯控組、鄉鎮或單位認真組織居家隔離未滿 14 天的人員必須集中隔離 14 天並抽血化驗。此項工作由聯防聯控組李宇鋒同志牽頭,各包片單位和鄉鎮按屬地原則具體負責。

2.嚴防新輸入疫情。各村組和居委會、居民小區要把好關口、門口,對從湖北及其它 8 個重點城市新進入安仁人員第一時間發現。第一時間移送到集中隔離點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14 天,並進行抽血化驗。期滿 14 天后仍然需居家隔離 10 天。嚴防其與家人、與其他人員接觸,如果發生接觸他人,要報醫療衛生處置組進行“流調”,確定密切接觸者實行居家隔離留觀,嚴格遵守“七個必須”,鄉鎮要安排好包乾監管人員。此項工作由聯防聯控組牽頭,各包片單位和鄉鎮按屬地原則具體負責。

3.嚴防社會聚集性疫情。根據市委政法委等 5 個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依法嚴厲打擊涉疫類違法犯罪的通告》,由縣公安局牽頭組織幾支專項巡邏隊,重拳打擊在疫情期間各項違法犯罪行為。進一步加大城區和鄉村巡邏巡查力度,對在城區、鄉鎮流動不戴口罩的堅決勸返、隨意聚集的堅決勸散。如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必要時可採取強制措施。此項工作由聯防聯控組牽頭,城區街道由城管局和公安局負責設立流動人員體溫檢測和人員抽樣登記點。

4.嚴防村(居)民聚集性疫情。嚴格落實《郴州市委新冠肺 炎疫情應急處置指揮部關於進一步做好村(社區)新冠肺炎疫情防 控工作的通知》(郴疫指〔2020〕44 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強化縣級領導聯鄉包村、鄉鎮領導包村(居)的責任機制,全面落實網格管理,加大隔斷隔離力度,堅持“紅事”緩辦、“白事”從簡,嚴防打牌,最大程度地限制人群聚集。此項工作由市場監管巡查和 大型人員密集活動管控組落實。

5.嚴防公共場所聚集性疫情。重點關注車站、餐飲、娛樂場所等區域,加強安仁火車站、永樂汽車站、安平汽車站旅客防疫宣傳引導工作,引導旅客有序、有距購票、上車,防止聚集性事件發生;關閉村組和小區內非生活必需公共場所,避免聚集、減少外出;嚴格管理提供農業物資與生活物資的商店,達不到防疫要求、做不到錯峰營業的一律關停;禁止一切娛樂性場所提前開門營業,堅決杜絕人群聚集。此項工作由市場監管巡查和大型人員密集活動管控組落實。

6.嚴防重點人員造成聚集性疫情。對 1 月 8 日以來從湖北和 1 月 19 日從四省八市返鄉到我縣所有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的人員進行摸排,並做好分類管理;對最後一次發熱至今未滿 14 天的人員,期間仍然出現過發熱或咳嗽或乏力等異常症狀要採樣進行核 酸檢測,堅決防止疫情蔓延;對從湖北及其它 8 個重點城市返鄉人員未進行核酸檢測的人員全部進行抽血檢測。經醫院專家組認 定的新發熱的人員一律集中隔離 14 天,並抽血化驗。以上所有檢測費用由縣財政負擔。此項工作由醫療衛生處置組負責制定實施 方案並組織實施。

7.嚴防復工復產帶來聚集性疫情。復工復產的企業要全面壓實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準備措施,提前制定防疫預案,合理安排生產計劃,採取錯峰返崗措施,避免聚集性疫情風險;實行封閉管理,加強返崗職工健康監測,建立已滿 14 天的來自湖北及其它 8 個重點城市人員的工作臺賬,對未滿 14 天的人員保留工作崗位,進行抽血化驗和集中隔離 14 天,檢測為陰性且達到 14 天才能安排上崗,企業開工前要求所有企業員工由企業負責做抽血檢測,判斷是否攜帶新型冠狀病毒;配齊防護人員和相關物資,加強公共區域消殺工作,減少人員聚集,防止發生交叉感染。務工人員要本著對自己、他人和社會公共利益高度負責的態度,嚴格按照要求做好個人防護,不能有絲毫的懈怠、馬虎,出現疑似病情不得隱瞞應主動報告、自覺隔離,避免給他人帶來傳染威脅。此項工作由蔣尚庭、段旭東同志組織復工復產指導組負責落實。

8.嚴防作風不實造成聚集性疫情。要堅持一以貫之、久久為功,嚴格對照市紀委下發的《關於嚴明紀律要求確保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通知》和市委組織部下發的《關於在全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力戒形式主義的通知》文件要求,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防止因精神懈怠、心懷僥倖而導致疫情的蔓延和擴大,對履職不到一律處分問責。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切實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疫情防控意識和能力,充分發動人民群眾的力量打一場人民戰“疫”,不獲全勝,決不收兵。此項工作由督查督辦組落實。


安仁縣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應急處置指揮部

2020 年 2 月 11 日


疫情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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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11日0-24時,郴州市報告新冠肺炎

新增確診病例5例新增重症病例1例,新增死亡病例0例,新增出院病例1例。其中:


新增確診病例中,甦仙區1例,永興縣4例。新增重症病例中,永興縣1例。新增出院病例中,永興縣1例。


截至2月11日24時,郴州市累計報告新冠肺炎確診病例38例,重症病例2例,死亡病例0例,出院病例14例。其中:


確診病例中,北湖區1例,甦仙區11例,資興市4例,宜章縣4例,永興縣8例,嘉禾縣1例,臨武縣1例,汝城縣2例,安仁縣6例。出院病例中,北湖區1例,甦仙區4例,宜章縣3例,永興縣1例,嘉禾縣1例,臨武縣1例,汝城縣2例,安仁縣1例。除出院病例外,其餘確診病例均在定點醫院隔離治療;重症病例2例,其餘確診病例病情穩定,無死亡病例,無醫務人員感染病例。


目前累計追蹤到密切接觸者1392人,共有146人正在接受醫學觀察。


2月12日,我市又有1名新冠肺炎患者在郴州市第二人民醫院治癒出院,累計治癒15例。


(一)2月11日0-24時新增確診病例

病例38:廖某,男,長住武漢,為病例4劉某與病例9廖某夫婦的兒子,1月22日從武漢到郴州,住甦仙區湘南人家。2月8日核酸檢測陽性,確認為陽性檢測者。2月8日入院, 2月11日確診。目前患者病情穩定。

病例37:張某,男,住永興縣便江街道戴家北路幸福小區。1月27日其兒子從廣州返回永興家中。2月5日-2月9日張某在耒陽市南陽礦業有限公司淝江公區工作,2月7日發病,2月9日就診,2月11日確診。目前患者病情穩定。

病例36:龍某,男,為病例31龍某的兒子,住永興縣便江鎮沙子江路朝陽實驗學校對面。1月17日從廣東深圳返回永興, 2月8日核酸檢測陽性,確認為陽性檢測者。2月8日入院,2月11確診。目前患者病情穩定。

病例35:高某,女,為病例31龍某的兒媳,住永興縣便江鎮沙子江路朝陽實驗學校對面。2月8日核酸檢測陽性,確認為陽性檢測者。2月8日入院,2月11確診。目前患者病情穩定。

病例34:李某,女,為病例31龍某的妻子,住永興縣便江鎮沙子江路朝陽實驗學校對面。2月8日核酸檢測陽性,確認為陽性檢測者。2月8日入院,2月11確診。目前患者病情穩定。

(二)2月7日—2月11日24時確診病例

病例33:黃某,女,

住資興市東江街道雅庭小區,為病例21何某的母親。2月3日發病,當日就診,在資興市第一人民醫院隔離治療;2月8日,因缺乏實驗室診斷依據,以疑似病例轉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隔離治療,2月10日確診。目前患者為重症病例。

病例32:李某,女,住郴州市甦仙區白鹿洞街道君悅瀾山。1月20日從武漢回郴州。1月21日出現輕度咳嗽,1月23日就診初步診斷為急性上呼吸道感染, 2月5日再次就診,2月8日確診。目前患者病情穩定。

病例31:龍某,男,住永興縣便江鎮沙子江路朝陽實驗學校對面。病患自述近一年內無外出史,其兒子1月17日從深圳返回永興。2月6日發病,當日就診,2月7日確診。2月11日病情加重,達到重型標準,轉郴州市第一人民醫院隔離救治,目前患者為重症病例。

病例30:鄧某,男,長期居住廣州,為病例20羅某的丈夫。1月16日從廣州回到郴州,

住甦仙區蘇仙嶺街道飛虹路學府世家。2月6日核酸檢測陽性,無發熱、咳嗽等症狀,確認為陽性檢測者。2月6日入院,2月7日確診。目前患者病情穩定。

(三)治癒出院病例

病例1、病例2、病例3、病例4、病例5、病例6、病例7、病例8、病例9、病例10、病例11、病例12、病例13、病例16、病例17已治癒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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