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冠肺炎應認定工傷

為組織落實好河北省在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中醫護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的工傷保險待遇,指導各地開展工作,近日,省人社廳印發關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工傷保險工作方案。

開闢工傷認定綠色快速通道。方案提出,對在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醫護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應認定為工傷,其用人單位應及時向工傷保險行政部門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對事實清楚、材料完整的,在3日內完成工傷認定工作;基於當前抗擊疫情的特殊情況,涉及上述情況的工傷認定申請時限可延長至60日。

開闢待遇支付綠色快捷通道。方案提出,各級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切實做好資金保障,確保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醫護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的工傷保險待遇。對於在履行工作職責中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並已確診的,在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後開通工傷保險醫療待遇快捷支付的綠色通道,利用全省醫療費用聯網直接結算系統結算等手段,簡化流程,確保上述參保人員方便快捷享受工傷保險各項待遇。

做好疫情防控有關措施。方案提出,勞動能力初次和再次鑑定涉及停工留薪期、延長停工留薪期等鑑定事項,可以書面鑑定的,採取書面鑑定方式;傷殘等級等其他需要組織工傷職工進行集中現場鑑定的在疫情一級響應期間暫時停止,待疫情防控形勢好轉或者根據政府安排再行組織。大力推行用人單位和職工群眾通過“河北省政務服務網”及各級人社服務平臺等互聯網和“河北工傷保險微信服務號”移動互聯平臺、手機APP等辦理工傷保險服務事項,提倡不見面服務,允許用人單位辦理工傷認定、鑑定和待遇經辦等事項的紙質材料採取郵寄或事後投送,減少非必須的現場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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