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王仕勇、王仕海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提起公訴

湘西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王仕勇、王仕海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提起公訴

2月9日,王仕勇、王仕海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由湘西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湘西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審查了全部案卷材料。湘西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3年6月以來,被告人王仕勇、王仕海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該黑社會性質組織在花垣縣有組織地實施了故意殺人、強迫交易、破壞生產經營、非法採礦等多起違法犯罪活動,應當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強迫交易罪,破壞生產經營罪,非法採礦罪等罪名分別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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