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規範疫情期間校外培訓機構線上服務

武漢規範疫情期間校外培訓機構線上服務

長江日報-長江網2月10日訊2月10日,長江日報-長江網記者獲悉,為了規範校外培訓機構在疫情期間的線上服務,武漢市教育局發佈了《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開展線上服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2月10日是武漢市中小學“線上開課”首日,部分培訓機構也開始將線下課程轉為線上服務。為了規範校外培訓機構在疫情期間的線上服務,武漢市教育局從資質、收費、師資、課程內容、課業時長五個方面作出明確要求。

據瞭解,該《通知》是新冠肺炎期間對線上培訓服務的一種規範,疫情解除,通知即作廢。

通知全文如下:

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開展線上服務的通知

各區教育局:

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我市校外培訓機構立足師生健康、服從防疫大局,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決策部署和省、市防控工作要求,展現了良好的責任擔當和社會形象。目前,隨著我市中小學線上課程教學的實施,部分培訓機構也開始將線下課程轉為線上服務。為規範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我市教育部門審批管理的校外培訓機構開展線上服務行為,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規範資質

線上校外培訓機構應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門關於規範校外線上培訓的實施意見》和《湖北省規範線上培訓實施方案》的要求進行備案審查後,方可開展線上培訓活動。鼓勵線下校外培訓機構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利用互聯網手段,針對本機構學員的線下課程提供線上服務(包括指導、諮詢、培訓等,以下同)。其中,利用第三方平臺的,應為具有互聯網信息服務資質的平臺,培訓機構應遵守平臺相關服務協議;自行開發平臺的,應取得互聯網信息服務資質。

二、規範收費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校外培訓機構將已收取的線下培訓費用按比例轉為線上服務費用的,應同時提供備選方案(如退費、延遲線下培訓等),並取得學員(家長)的同意。重新收取線上服務費用的,應通過有效途徑進行公示。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利用互聯網手段將線下課程轉為線上服務的校外培訓機構,不等同於國家和省級界定的線上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以線上產品的名義招收學員並收取費用。

三、規範師資

線下校外培訓機構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為學員提供線上培訓的教師,應為線下已報備給教育主管部門的具備資質的原任教師。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利用中小學在職教師開展線上培訓。

四、規範內容

線下校外培訓機構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為學員提供線上培訓的課程,應為在線下已報備給教育主管部門的課程。不得將未經報備的課程在線上實施培訓,培訓內容不得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不得提前培訓、超綱培訓。

五、規範課業

堅持學員(家長)自願原則,培訓機構不得強制學員(家長)參加線上培訓。線上培訓每節課持續時間不得超過40分鐘、課程間隔不少於10分鐘,以保護學員視力。培訓時間不得與我市中小學校線上課程教學時間相沖突,面向小學一二年級的培訓不得留作業,培訓活動結束時間不得晚於21時。

本通知僅在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有效,疫情解除後需要繼續開展線上培訓的,應按照有關規定報省教育廳備案審查後實施。各區教育局應迅速將上述要求傳達到有關機構,加強指導和監管,規範所屬校外培訓機構線上服務行為。

武漢市教育局

2020年2月9日

(記者舒筱 劉嘉 通訊員鄒永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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