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齊哈爾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公告第 9 號

第 9 號

為進一步強化各項管控措施落實,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嚴格醫療機構規範管理。全市各級醫療機構要強化醫護人員、患者和陪護人員管理,嚴格落實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防控措施,嚴格診療流程,做好發熱、咳嗽症狀患者的診斷、隔離、治療。要不折不扣落實首診負責制,發現疑似病例立即報告並採取相應隔離措施,杜絕患者到多家醫院就診問題發生,確保不發生漏診和內部傳染。凡履行職責不到位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人員責任。

二、嚴格發熱、咳嗽症狀人員排查管理。全市各藥店要按照要求嚴格落實購買治療發熱、咳嗽症狀人員登記工作,及時推送,街道社區、鄉鎮村屯要通過網格管控機制進行日訪,並督促其到發熱門診就診。各機關企事業單位,街道社區、鄉鎮村屯,要進一步做實有發熱、咳嗽症狀人員排查工作,並督促其到發熱門診診治。凡排查和督促不到位的,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三、嚴格發熱、咳嗽症狀人員主動規範就診。凡有發熱、咳嗽症狀的個人必須及時主動到發熱門診就診並不得故意隱瞞旅遊史、接觸史、發病史。凡隱瞞疑似症狀不及時主動就診,並引發嚴重後果,造成傳染擴散的,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法律責任。

四、嚴格返齊人員管理。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要安排好本單位外地人員錯鋒返齊。對正在湖北等重點疫區出差、旅遊、探親人員,一律就地隔離,暫緩返齊;對在齊市以外區域,有過與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及重點人員密切接觸者,一律就地隔離,暫緩返齊;對已經來齊返齊人員,各單位要按要求強化隔離管理。凡對返齊人員管理不到位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嚴格學校管理。3月1日前,嚴禁中小學師生返校,嚴禁大中專院校的外地學生返齊,具體開學及返齊時間視疫情另行通知。凡不按要求執行的學校,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六、嚴格中省直單位疫情防控工作屬地管理。在齊市行政區域內的農墾、大中專院校、科研院所、國有企業等中省直單位,疫情防控工作一律納入屬地管理,必須嚴格服從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調度指揮。凡不服從管理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七、嚴格機場、車站、交通卡口等管理。機場、車站、交通卡口、社區村屯等各單位要認真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主體責任,落實落靠排查、測溫、人員、車輛等管控措施;各縣(市)區、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城鄉結合部等薄弱環節管控。凡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出現疫情輸入、擴散的,一律倒查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此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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